在创卫检查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9)行业监管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在创卫标准中公共场所指什么地方?
答:公共场所,是指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自由往来、停驻足或者只需购票就可以自由出入进行各种共同性活动的场所。如:车站、码头、影剧院、游乐场、音乐茶座、歌舞厅、公园、体育场、集贸市场等。
在创卫标准中公共场所具体有哪些?
答: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公共游览场所、公共商业服务场所等。(1)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馆、站)、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2)录像放映点、音乐厅(茶座)、卡拉OK厅、曲艺厅、舞厅(场)、游艺室、游乐场、电子游戏室;(3)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健身房、台球场(室)、保龄球场、高尔夫球场;(4)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5)公园、风景游览区;(6)饭店、酒馆(吧)、咖啡馆、理发店、美容厅、浴室;(7)车站、码头、渡口、民用飞机场及其广场;(8)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店);(9)用于举办大型定货会、展览(销)会、物资交流会、灯会、庙会、山会、体育比赛、文化演出的临时场所;(10)省公安机关认为应列入治安管理的其它公共场所。
创卫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2)旅馆有茶具、拖鞋消毒设施,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客房物品定期清洗、消毒。
(3)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戴口罩,理发工具、毛巾一客一消毒。
(4)桑拿、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病等皮肤病患者禁浴标志,衣裤、毛巾、茶具、被褥一客一换一消毒。
(5)歌舞厅、影剧院、网吧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室内通风装置符合要求。
市民应养成什么样的健康行为?
答:个体行为:
(1)饭前便后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2)每天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做到一人一刷;
(3)早晚洗脸,一人一巾,睡前洗脚;
(4)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晒被褥,保持服装清洁;
(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杂物、垃圾;
(6)不吸烟、不酗酒;
(7)每天进行一次身体锻炼;
(8)根据计划免疫要求,按时给孩子预防接种;
(9)经常学习卫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10)有病及早就医,定期体检,不迷信。
群体行为:
(1)居室整洁,无蜘蛛网、灰尘、油污,窗明几净,用品放置整齐;
(2)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老鼠、蟑螂等;
(3)厨房有良好的排烟、排气和通风设施;
(4)厨房内灶具、碗筷干净、物品存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生熟食品分开;
(5)厕所无臭、无蝇,便池无尿垢,地面、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
(6)阳台整洁,封闭规范;
(7)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懂得卫生防病知识;
(8)办公室内有禁止吸烟标志或劝阻吸烟的宣传品;
(9)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10)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
创卫标准中对各类公共场所在卫生方面的从业要求有哪些?
答: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
创卫对城区农贸市场的有哪些要求?
答:(1)市场有明确的开办单位,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健全。
(2)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垃圾、禽类、污水、屠宰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有专职保洁队伍,有日常检查考核记录,经常保持环境整洁。
(4)除四害的有关设施按标准配备及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
(5)各类垃圾收集设施按要求足额配备,垃圾及时收集运输。
(6)摊主配备垃圾桶、垃圾袋,做到垃圾及时入筒、入袋,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地面定时冲洗。
(7)市场内路面硬化,污水排放设施完善,畅通无淤。路面卫生达到无各类垃圾、无粪便、污水、无碎屑尘土、柜台、墙根、房角等无卫生死角,路面见底色。
(8)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运到指定消纳场地统一处置,市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倾乱倒、乱挂乱晒及饲养禽畜现象。
(9)设置公厕的市场,应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公厕标志牌和指向牌醒目、标志规范。
(10)经营食品的摊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无漏空售卖现象。
(11)活禽销售、活禽宰杀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宰杀,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2)水产品销售池规格统一,下水道通畅无淤,销售区内无积水,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3)场内经营者持有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证照悬挂统一,经营者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禁止无证照经营(自产自销、农民直销摊除外)。
(1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管理好自身卫生。
(15)商品划行归市清晰,标志牌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不超出柜台、货架摆放物品,无占道经营,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保持市场内道路通畅。
(16)全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创卫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有哪些要求?
答:(1)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效证照,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查验记录、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得到落实。
(4)食品经营单位使用“一本通”,强化供货商源头监管,建立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长效机制。
(5)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卫生制度,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6)不得有销售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和假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7)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无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8)严格自制销售熟食条线自律标准。熟食自制销售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监管“证明登记”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保留原辅材料有效凭证及检疫证明,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9)食品经营者储存、销售散(裸)装食品的,储存环境要符合要求,严格储存、销售预包装、散(裸)装食品条线自律标准,强化标牌公示制度。
(10)农贸市场内熟食加工经营店铺除严格遵守以上有关标准外,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证照齐全。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三防(防尘、防鼠、防腐)设施齐全有效,具备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卫生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建立《熟食加工制作台账》,并保留有效原辅材料凭证。
食品摊点整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食品摊点整治的环境卫生达到什么标准?
答:环境整洁,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密闭容器存放。
食品摊点整治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达到什么标准?
答:场所要独立、固定、封闭,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的面积;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冷藏、加工、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食品摊点的销售达到什么标准?
答: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落地存放,使用专用工具售货,货款分开;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标识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摊点整治的餐具消毒达到什么标准?
食品摊点整治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标准?
答: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小餐馆卫生管理整治标准是什么?
答:(1)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张贴醒目位置。
(2)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配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卫生管理。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公共消费区域有禁烟标识。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卫生检查、操作记录及卫生监测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
小餐馆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是什么?
答:(1)室内外环境整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
(2)店外5米内环境无果皮、痰迹和散落垃圾,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密闭容器存放。
(3)厕所应为水冲式,并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
小餐馆的设施与布局标准是什么?
答:(1)餐饮服务场所远离垃圾场等污染源,有给排水条件。不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
(2)厨房(包括辅助设施)面积必须不低于8㎡,餐、厨面积比例不小于3:1;厨房(含各加工间)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不积水,排水沟通畅,无积水和油污,屋顶(天花板)防尘、防霉、防水、防火、易清扫。操作台、冰箱、抽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
(3)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冰箱(柜)、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更衣室(橱)、餐厅洗手池、洗碗池(分设洗、刷、冲池)、洗菜池(分设肉、菜、水产品池)。
(4)餐具消毒、原料存放、食品粗加工、冷荤食品制作、食品的陈列与销售、垃圾收集和存储等场所要固定,布局要合理,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给排水通畅,排水口有防鼠网。
小餐馆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答:(1)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做好台账记录。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储存。有足够、有效的冰箱等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餐具清洗水池(桶/盆)与粗加工水池(桶/盆)分开,标识明显,餐具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转。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及时完整。
(4)有凉菜加工的要另外加设专间,专间面积≥5㎡;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专用冰箱(柜)、二次更衣柜(室)、非手动式水龙头、专用空调,室温低于25℃。
(5)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期间不得佩戴饰物。
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和评定标准有哪些?
答:(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检查评定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检查评定结果的综合评价。
(2)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在贮存时应当注意哪些?
答: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对餐饮服务单位有哪些要求?
答:(1)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证明,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
(2)醒目位置可见卫生制度。
(3)醒目位置可见食品量化分级标识。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整体良好。
(5)室内环境状况整洁。
(6)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7)防鼠设施齐全,未见活鼠或鼠迹。
(8)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在创卫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是什么?
答:(1)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准乱丢乱吐,不准粗言秽语。
(2)树立良好社会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饲养宠物,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3)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乱穿马路、乱停乱放。
(4)不准驾乘无牌无证、手续不全等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
(5)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拖欠水费、电费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6)维护县城卫生、文明形象,不准纵容亲友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垃圾。
(7)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消费一律进入市场、超市及具有相应资质的门店,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点早餐、蔬菜及其他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