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泰民安宠物食品全链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Y-GC-20220729-01-01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工业园,复兴路以北,泰安复发中记食品公司以东。
2.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5986.00平方米(折98.98亩),总建筑面积58776.00平方米,其中1#生产车间(已有)7923.00平方米、2#车间7530.00平方米、电商成品库20469.00平方米、原料库冻干车间15010.00平方米、展示研发楼3264.00平方米、办公楼及食堂(已建)3942.00平方米,配套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供电等设施。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报批报建、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配合、服务及指导工作)。
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及与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022年10月31日前达到设备进场、安装及调试条件;2023年4月1日前1#生产车间(已有)、办公楼及食堂(已建)、展示研发楼投入使用以及新建厂房主体、场地硬化、研发楼至大门前等区域绿化、给排水、供电等园区管网配套设施完成;2023年7月1日前项目整体竣工完成。)
2.7质量安全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零事故、零伤亡;
2.8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0.00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可以为拟派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137号
联系人:冯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C2006
联系人:谢秀娟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