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十个问题是关于日本宠物食品的安全法规,请知悉!
一、猫草算宠物食品吗?
答:猫草一般是给猫吐毛用的,所以对猫而言猫草本身并不是以摄入营养为目的的,按照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定义,并不属于宠物食品范畴。
二、没有经过加工的宠物食品是否算宠物食品法管理范围?
答:是否归为宠物食品并不是看产品有没有经过加工,如果产品未经加工,但有包装且直接提供给宠物食用,这类产品仍然属于宠物食品范畴,受宠物食品安全法监管。
三、猫咖店里制作饼干是否需要通告?
答:猫咖店里现场制作销售并给宠物食用的饼干,不属于宠物食品范畴,但如果这类产品最终制作成包装,并由顾客带出店,那么这类产品符合宠物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条件,也需要做相应通告。
四、宠物食品原料进口商是否需要通告?
答:宠物食品原料不属于宠物食品范畴,不受宠物食品安全法管控,因此不需要做通告。
五、如果标签不符合会召回已经卖出去的产品吗?该怎么办?
答:标签不符合不一定马上启动召回程序,关键在于看不符合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果标签上的信息会严重误导消费者,并可能导致危害宠物安全的结果发生,则按照要求必须召回,但如果只是标签瑕疵,并不会引起误导和导致进一步的危害,则可能的行动是整改,但不一定需要召回。
六、被检查的商品所有指标都需测一遍吗?
答:不一定,FAMIC会根据农林水产省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及风险分析确定检测指标,但不一定会完全依据宠物食品安全法进行全参数测试,属于飞行检查性质。
七、出口前需要做检测吗?
答:考虑到中国与日本法规的差异性及部分指标日本有设立更严格的要求,建议出口商在出口前,确认产品符合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的成分规格要求,尽可能减少违规风险。
八、产品既可以给狗吃也可以给猫吃,怎么命名?
答:可以在标签上标示清楚forcatanddog.
九、日本有没有对过氧化氢的限量要求?
答: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没有限制过氧化氢的使用,但生产安全责任仍在生产商包括选用合适的原料和添加剂,建议参照已有的国内和国际法规包括日本食品和饲料法规确认原料的使用,规避使用可能产生的危害。
十、用日文命名是针对进口商还是出口商?
答:进口商和日本国内生产商、经销商对标签内容负责,包括日文的命名,应按照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中国的出口商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进口商做好标签合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