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2年3月15日施行)

第三十七条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瑕疵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经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

(一)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的;

(二)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或者对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的;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称或者简称等不规范的;

(四)营养成分表、配料表顺序、数值、单位标示不规范,或者营养成分表数值修约间隔、“0”界限值、标示单位不规范的;

(五)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规定标示具体含量的;

(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没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电子屏幕等信息化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第四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第四十一条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应当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第四十二条对同一食品生产经营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开展监督检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再重复检查已检查的项目,但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违法或者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等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应当根据需要督促其再次组织监督检查或者自行组织监督检查。

THE END
1.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检查要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除飞行检查外,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第二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根据需要,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有关规定,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样检验。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42374&page=4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http://law.foodmate.net/rule/show-216156.html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考试题含答案.doc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考试题含答案.doc,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考试题含答案 一、判断题(共15道,每题4分)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对(正确答案) 错 2.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908/6013155142005224.shtm
1.新《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发布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据了解,对原《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构建检查体系,确定检查要点,充实...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2/01/id/6484738.shtml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https://flfgsc.cn/law/%E9%A3%9F%E5%93%81%E7%94%9F%E4%BA%A7%E7%BB%8F%E8%90%A5%E7%9B%91%E7%9D%A3%E6%A3%80%E6%9F%A5%E7%AE%A1%E7%90%86%E5%8A%9E%E6%B3%95-2021%E5%B9%B4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局长张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https://wap.cnki.net/qikan-GWYB202209011.html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2年3月15日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综合考虑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https://www.0797cx.com/zc?article_id=110863&pagenum=3
5.《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出台摘要:3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日常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由市、县级食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共5章36条,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国家...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fjqf201604004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二是坚持法治遵循。《办法》起草中,特别注重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衔接,确保食品委托生产违法行为能够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依法查处。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95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