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党中央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要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我国金融业深耕标准化工作三十余载,砥砺奋进,硕果累累。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对标新时期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紧扣国家标准化建设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金融标准化改革创新,为支持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凝心聚力服务大局,金融标准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近年来,随着金融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日益增强。
坚持政府市场并重,标准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着。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业发布国家标准44项、行业标准237项,公开现行有效团体标准110项、企业标准6017项,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齐头并进。一是供给结构持续优化。金融国家标准建设领跑服务业,行业标准质量和规模大幅跃升,团体标准研制蓬勃发展,企业标准化明显提速,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竞争力显着增强。二是标准体系日益完善。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适应新时代金融发展需要的新型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首项强制性金融国家标准《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于2021年7月正式发布;基础通用、产品服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金融管理等标准分类更加科学合理;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覆盖。三是国内国际融合发展。随着金融数据、信息交换、安全等领域国际标准转化有序推进,我国金融标准体系逐步与国际接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更加高效。
鉴往知来乘势而上,把握金融标准化工作新形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金融标准化工作必须始终紧扣金融业发展时代脉搏,为服务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标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落实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安排,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是金融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金融标准化建设要全面领会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和时代逻辑,把人民至上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一是以标准支持科技向善,着眼于维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规范金融领域科技应用,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以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引领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着力支持三农和偏远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对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标准支撑。三是以标准促进金融普惠,围绕各群体需求定制差异化服务标准,赋能普惠金融降本增效,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有温度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让更广泛群体获得金融资源、享受优质金融服务。
标准是赋能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支撑。支持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不仅对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出了紧迫要求,同时为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广阔空间。一是需要标准引领创新。以创新提升标准水平、以标准助推创新发展,共同促进数字技术在金融业深入应用,带动金融机构科技创新、业务模式及运营模式再造,构建协同发展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二是需要标准完善治理。强化标准对金融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的技术支撑,丰富金融数据治理工具箱,从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规范金融数据开发利用与融合共享。三是需要标准保障安全。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数字技术应用的永恒主题,要发挥标准柔性规范作用,从技术、业务、伦理等方面强化新技术金融应用中的风险防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为金融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
标准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联通渠道。在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的背景下,标准在联通国际经贸活动、开展国际金融治理方面的作用尤为重要。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深入多元,全面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既是把握制度型开放新机遇的必然选择,也是支持金融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职责所在。一是在制度建设上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服务金融各领域稳妥有序开放。二是在机制建设上深入践行多边主义,以体系化、规范化的国内金融规则标准为依托,完善金融标准国际化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共建共享生态。三是在体系建设上积极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充分发挥标准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外金融标准体系包容互鉴、融合发展。
锚定目标笃行不怠,谱写金融标准化发展新篇章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金融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毅前行、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推进金融标准为民利企走深走实,奋力谱写金融标准化发展新篇章。
坚持党管标准,提高金融标准化工作政治站位。金融标准化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和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服从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贡献标准力量。始终坚持标准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金融标准化工作人民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制定标准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市场制定标准为民利企价值导向,确保金融标准化工作始终服务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标准化规范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国家标准化有关规章制度,健全由人民银行统筹金融领域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及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金融标准化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确保金融领域标准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总体布局,做好标准与重大金融政策衔接配套,持续优化金融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规范金融团体标准有序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体系,推动各类标准协同发展。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原则,按照金融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由金融管理部门或持牌金融机构牵头制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标准建设符合金融业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金融标准实施应用,探索开展标准验证,提高标准研制科学性和适用性,不断提升金融标准化规范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