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些“消费维权”案例可能是在“造假维权”,涉嫌敲诈勒索
拆开纸箱,掀开“密封完整”的奶粉包装盖,居然在奶粉中挖出异物……消费者将这些开箱视频发给奶粉企业,要求企业“退一赔十”;外卖快吃完了,竟然发现饭菜里有头发丝、钢丝球丝或塑料片,要求平台和餐厅“退一赔十”……
“受害者”真的是受害者吗?
企业的困境还能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披露的一组调查数据看出:去年,上海职业索赔投诉量高达24.6万件,其中投诉超10件的有近8000人,虽然有一部分职业打假人如同“啄木鸟”般净化了市场,但也有一些人成为敲诈经营者、绑架执法部门的代名词。比如,一名“消费者”3年来在近200份外卖中吃到头发、钢丝,每次都要求外卖平台和商家赔偿。外卖平台发现数据异常后,向警方报案。经侦查,这位“消费者”每次都会先吃掉大部分食物,然后放入头发、钢丝、塑料片等拍照投诉,属于“无中生有,敲诈勒索”。最终,她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业内人士对此指出,面对社交平台的“消费维权帖”,大部分网友会站在“受害人”这边。但随着造假维权案件越来越多,网友们的态度也要变一变:客观看待各种“投诉”“曝光”。在未经官方核实的情况下就认定企业有错,不仅对企业不公平,还可能成为造假者的帮凶。
“维权经验帖”问题多多
“受害帖”不可全信,“维权经验帖”也问题多多。
该条例第49条明确,“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业内人士指出,该条款反映出职业举报索赔行为已经具有一定普遍性,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规制。
在消费维权领域,很多人会提到“职业打假人”这一概念,认为他们在客观上发挥了唤醒消费者主体意识、倒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织密社会监督网络等积极作用。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监事长钟民认为,要全面看待“职业打假人”,尤其是注意当下出现的“造假维权”现象。对于这类无假造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已经不是如何限制其不当得利的问题,而是必须以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定性裁罚。
当然,“造假维权”现象的出现,也为经营者提了一个醒。一方面,对于确实存在的食品安全漏洞、违法行为等,经营者有自觉改正并承担对应责任的义务。但另一方面,经营者要提高对“夹带、掉包、藏匿”等造假行为的技防力度,强化经营场所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增强固定证据和主动报案的意识。
对消费者来说,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做文明消费、依法维权的践行者,在法治轨道内开展维权活动,督促经营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