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技术要求。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截至2024年9月,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1610项,其中涉及安全指标2.3万余项,涵盖了我国居民消费的所有30大类340个小类食品——
包括影响居民饮食安全的主要健康危害因素,覆盖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通用标准、产品标准、过程控制规范、检验方法等各类标准相互衔接,从不同角度管控风险。
另外,目前各省份也基于辖区内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发布了400多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进一步保障一方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PART02
食品中的所有危害物质都需要设立限量标准吗?
不需要。
也不可能对食品中的所有危害物质都设立限量标准。
限量标准的设立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可合理达到的最低原则”(ALARA原则),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当结果表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涉及的食品对消费者总暴露量有显著性意义,制定标准后对消费者可以产生公共卫生保护意义的才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PART03
每一种产品都需要制定一项产品标准吗?
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过多则很可能导致标准指标间不协调、操作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当前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思路是,对一类产品制定一项产品标准。
PART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产品标准与通用标准、检验方法、卫生规范的关系是?
产品标准和通用标准均为对食品中各种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物质进行控制的技术标准。
通用标准中对该产品已经有规定的,应当直接引用,如污染物、致病菌、食品添加剂等均直接引用相应的通用标准。在通用标准中未做规定的特定污染因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可在产品标准中制定。
因此,产品标准与通用标准、检验方法、卫生规范要求等紧密衔接,协调统一,形成了严密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网。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正日臻完善,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让我们诚信尚俭,共享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