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明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
3、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5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6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7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
4、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8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公安机关9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10明知从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1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另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12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
6、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14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7、第(三)项15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16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17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七十六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四款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18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第八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19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20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六十三条第五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21除
10、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九)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4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七条
13、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32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33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34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35保健食
14、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36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37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8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
19、一百二十四条50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51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52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
20、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发证部门5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发证部门54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
21、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发证部门55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发证部门56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
22、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57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第一百三十四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8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9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