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出台:禁用天然、祖传、御制保健食品乱命名要整治
导读:
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等用语不得再使用于保健食品名称中。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公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上述文件,上述用语都不得使用在保健食品命名上。记者昨天走访市场,发现不少保健食品都含有“禁令”内的用语。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实施表明国家将大力整顿保健品行业,预计将有一大批不合规范的产品要改名、换包装。
政策
记者昨天从上述新规看到,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同时,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以产品所用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但不得以配方中的部分原料命名或擅自简写命名。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有两个及以上功能的,不得使用功能名称作为通用名。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新规定也指出,一般应以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配方由三种以上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矿物质组成的产品方可以“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命名,但不得以部分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
据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介绍,保健食品禁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
夸大性词意也不得使用。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不切实际的用语。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
此外,禁用的词语还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也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
上述指南还指出,以产品原料命名的,应使用规范的原料名称,如用西洋参单一原料配方的产品,可命名为××牌西洋参含片,不得命名为××牌花旗参含片,如果××牌西洋参含片与药品通用名同名,可命名为××牌西洋参保健含片。
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含三种以上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矿物质的,可以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命名。如以三种维生素和碳酸钙、碳酸镁为原料的产品,可命名为××牌多种维生素钙镁片,但不能命名为××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
纵深
专家解读保健品乱起名夸大功效该整治了
作为命名规定的起草者之一,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透露,新规定主要有三个目的,第一是规范企业行为,第二是促进行业发展,第三是降低安全风险,“比如有些保健食品命名不规范的话,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使他们错误服用”。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则指出,国家出台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内保健食品的科学命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目前国内保健食品市场竞争秩序混乱,且虚假信息较多,一些商家不仅使用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失实用语过分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同时还刻意模糊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消费者被误导的情况时有出现,这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市场走访带“宝”“精”等禁用字眼产品众多
昨天,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上,记者也查到许多与新规不符的命名,如“养生宝”、“阿胶饮宝、”“铁血宝”、“钙宝”等命名中都含有“宝”;宝之宝复方灵芝甘露、绿海牌复方蜂胶胶囊、银杏叶精、补王虫草精等也都含有“复方”、“精”等字眼。
行业影响违规产品将受到清查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规定,《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那么,目前这么多与新规不符的产品是否都要改名、换包装
上述人士分析,当前有部分企业为了利益,在获批名称前或后添加“特级”、“顶级”等词语,误导消费者,估计国家出台新规是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规范企业。“部分不规范使用命名产品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清查。”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企业难再报批“天然”、“祖传”等用语的保健品名称,但对于早已获批的名称,则可能允许继续使用。[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