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某品牌公司旗下的核桃乳产品,四川一家食品公司生产伪劣核桃奶8万余件,销售7万余件……11月14日,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涉案的这家公司被判处罚金100万元;公司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各8年,并处罚金分别40万元和20万元。
▲庭审现场图据安岳法院
直到2023年2月2日,四川某鲜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伪劣核桃奶被查获,经抽样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经统计,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6日,四川某鲜销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伪劣核桃奶8万余件,销售7万余件,销售金额220余万元,李某的银行账户转账收到货款179万余元。案发后,李某和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李某退出190万元。
据此,安岳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四川某鲜销食品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判处李某、甘某有期徒刑各8年,分别判处两人罚金40万元、2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