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失责父母监护权剥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福建省仙游县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
案件概述: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丽某(女)多次用菜刀割伤其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林某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林某的双腿,还经常让林某挨饿。自2013年8月开始,榜头镇人民政府、梧店村民委员会的干部及榜头派出所的民警,多次对林丽某进行批评教育,但林丽某拒不悔改。2014年1月,福建省莆田市共青团市委、市妇联以及榜头镇人民政府、榜头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对林丽某进行教育。林丽某写下了不再殴打林某的书面保证,但仍不思悔改。5月29日凌晨,林丽某再次用菜刀割伤林某的后背、双臂。
申请人:梧店村民委员会
判决结果:2014年7月4日,仙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林丽某作为林某的监护人,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林某的身心健康,故其不宜再担任林某的监护人。依照民法有关规定,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林丽某对林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梧店村民委员会担任林某的监护人。
2.上海首例行政部门起诉剥夺监护权案宣判
案件概述:2014年2月19日,24岁未婚先孕的高某,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医院产下女儿朵朵,朵朵因患新生儿窒息被转至上海市儿童医院救治,但身为母亲的高某竟然把朵朵遗弃滞留在医院内,不辞而别。自2016年5月12日,朵朵被送至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临时看护。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曾多次联系高某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她均以没有能力抚养为由拒绝。从出生至今,高某从未探望过一次,也不曾支付过任何医疗费用和抚养费用。
申请人: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
判决结果:2017年5月31日,高某以遗弃罪被上海市静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7年7月12日,经公开审理后,静安法院判决撤销高某作为朵朵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第三人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的监护人。
3.江苏徐州支持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
案件概述:小玲于2004年10月出生,母亲王某双下肢瘫痪且智力存在缺陷。在小玲不到2岁时,父亲邵某带小玲回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生活。邵某经常打小玲,打得非常重,小玲常常饥饿难耐,跑出家门求助。2013年,邵某多次强奸、猥亵小玲,并将其打得伤痕累累,头部、脸部、四肢多处留下疤痕。其间,小玲还被一位60多岁的邻居性侵。
申请人:铜山区民政局
判决结果:2014年5月,邵某性侵案案发。经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邵某最终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欺负小玲的恶邻也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2015年2月4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对小玲的监护权,指定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为小玲的监护人。
4.泸州父亲性侵14岁智障亲生女丧失监护权
案件概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的卢某乙在明知小女儿卢某甲未满14周岁且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受害女童卢某甲的母亲饶某系精神障碍患者,现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无法履行其监护义务。2015年3月,受害女童卢某甲被查出怀孕3个月并引产。经鉴定,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为卢某乙。
申请人: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
判决结果:2015年12月,纳溪区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卢某乙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6年4月,纳溪区法院撤销被申请人卢某乙对卢某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担任卢某甲的监护人。
5.虐待女儿砀山虐童母亲被撤监护权
案件概述:2015年8月至10月,安徽省砀山县的刘某某、汪某某在烟厂宿舍303室同居期间,在管教刘某某6岁女儿小花的过程中,两人多次采取用毛巾捂嘴、绳子绑、电线抽、开水烫手、烟头烫、木棍敲打等手段虐待,致小花右手掌、臀部、背部等多处受伤。两人还在被害人小花被打烂的伤口处撒盐、抹辣椒等,进行折磨。
申请人:父亲武某
判决结果:2016年3月1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刘某某、汪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和二年零二个月。2016年7月,法院判决撤销刘某某对小花的监护人资格,由小花生父武某担任监护人。
6.山东滕州年轻情侣出卖亲生女儿获刑
案件概述:山东省滕州市的马某与潘某同居期间,于2015年2月5日生育一女婴,次日,潘某、马某就以2万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黄某,取名黄某某。
申请人:滕州市民政局
判决结果:2015年12月7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6年4月,滕州市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潘某、马某对其女黄某某的监护权。庭审后,有关部门协商指定黄某某的临时监护人。
7.南京虐童案
申请人:未详
判决结果:2015年9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男童养母李征琴作出一审宣判,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审维持原判。案发后李征琴被剥夺了监护权,生母张女士将施某某接走负责监护。
8.遗弃婴儿拒绝抚养监护权判归民政部门
案件概述:2016年10月28日晚上8点多,有市民在江苏省泰兴市东方罗马温泉会所附近的垃圾桶内发现了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经过泰兴人民医院的及时抢救,这名女婴坚强地活下来了,当时的体重仅为2.8斤,之后弃婴的生母张某被找到,而生活在医院里的女婴在2017年1月份体重达到了5斤,符合出院的条件,但张某却以没有能力抚养女婴为由拒绝抚养。张某属于未婚先孕,民警经排查无法确认小孩的生父到底是谁,张某的家人都不愿意抚养女婴。
申请人:泰兴市救助管理站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剥夺张某对孩子的监护权,指定泰兴市救助管理站担任监护人。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9.夫妻外出打工导致孩子无人照料
判决结果:2017年6月29日,陈某因涉嫌遗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7月14日,陈某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10.爷爷起诉儿媳讨孙女监护权
案件概述:广东省广州市的阿玉与阿俊二人相识后情投意合,不久育有一女莹莹,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莹莹6个月大时,阿玉带着她和姑姑一起逛商场,趁机丢下莹莹就离开了。经多方沟通,约定莹莹归爸爸阿俊抚养。不幸的是,在莹莹7岁那年,爸爸阿俊在家中猝死。之后,莹莹的爷爷奶奶担负起抚养莹莹的责任。
申请人:爷爷
判决结果: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涉案母亲长期外出打工,未能保护照顾好女儿,未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11.湖南湘潭:救助站状告流浪儿失职父亲
案件概述:2010年10月,湖南省湘潭市的许某与妻子离婚。9岁的儿子小明随父生活。许某为了生计远赴海南省打工,把小明委托给母亲也就是小明的奶奶照管。可年迈的奶奶无法管束顽皮的孙子,到了2013年,12岁的小明开始四处流浪,海南、北京、四川,不少城市都留下了小明的足迹,这些城市的救助站都曾成为小明的栖身之所。
申请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小明自己明确要求与许某生活。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湘潭市救助管理站要求撤销许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12.吸毒父亲打残儿子被撤监护权
案件概述:李军与程女士于2010年结婚。2015年3月,两人生育一子乐乐并共同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某村内。李某吸毒后将两个月的儿子乐乐(化名)打成重伤,孩子大脑三分之二萎缩且双目失明。2015年7月24日,李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后被公诉至通州法院。随后,程女士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申请人:母亲
判决结果:2016年7月7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6年7月27日,通州法院宣判李某在吸毒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3.携女婴流浪,母亲被撤销监护权
申请人:琼海市救助管理站
判决结果:判决撤销吴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琼海市救助管理站为监护人。
14.常德市一母亲长期吸毒不履行监护责任被撤销监护权
案件概述:39岁的女子王某因毒瘾成性,致其5岁的儿子小智面临着严重的成长困境。已有24年吸毒史的王某,长期以来无固定收入,享受低保。为了谋生,她当过发廊洗头妹等,甚至还以小智为掩护进行扒窃。从2014年7月开始,小智长期接受湖南省常德市救助站的救助和照顾。
申请人:常德市救助站
判决结果:2016年8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判决,常德市救助站正式成为5岁小智的监护人,他的生母王某的监护权被撤销。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15.亲爹教唆3岁儿子抽烟乞讨
被撤销抚养权
案件概述:乐乐于2012年10月28日出生,系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关社区居委会一组村民。乐乐母亲在乐乐八个月时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2015年以来,乐乐父亲靳某利用乐乐在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金樽路等处采取拦车要钱的方式乞讨生活,甚至存在教唆乐乐偷窃、喝酒、抽烟等情形,而讨来的钱财则全部用于供应其抽烟、酗酒等挥霍。
申请人:东关社区居委会
判决结果:2016年11月,法院撤销靳某为乐乐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关社区居委会为乐乐的监护人。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16.出租亲生女盗窃被撤销监护权
申请人: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判决结果: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妞妞父母的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妞妞的监护人。妞妞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17.母亲外嫁爷爷奶奶争取监护权
案件概述:小五于2005年在浙江省诸暨市出生。父母为了谋生,一直让老人照看小五。小五刚满周岁,父亲一时冲动,在和邻居吵架时拿刀捅死了对方,被法院判了无期徒刑。2013年,母亲到诸暨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了小五的监护权。随后不久,母亲嫁到了另一个村,把女儿的户口一起迁了过去。脆弱而敏感的小五打心底里不喜欢自己的新家,觉得自己是负担和累赘,希望回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母亲承认,过去的几年,从未尽过对小五照顾、教育、抚养的义务,也未给予其生活费。
申请人:爷爷、奶奶
判决结果:诸暨牌头法庭依法撤销其母亲第一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爷爷、奶奶为小五的监护人。
18.生母不愿养儿自贡救助站起诉请求撤销其监护权
申请人:自贡市救助站
判决结果:2016年8月26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周某对兵兵的监护权,指定自贡市民政局为兵兵的监护人。自贡市民政局安排自贡市儿童福利院对其进行收留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