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汉市治庸办通报2021年4月“双评议”情况,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市民反映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复江市场监管所业务办理超期问题。5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对市场监管系统部分不满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
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2021年1月29日,当事人在江夏区纸坊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予以受理。2月7日,江夏区复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甘某、祝某某到当事人申请的经营点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以下问题∶1、储物间没有防潮架;2、店堂内无灭蝇灯;3、店内没有灭鼠设施。执法人员要求按照核查表的内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经核查合格可以给予发证,当事人在核查表上确认并签字。
2月26日,工作人员甘某、祝某某在巡查的过程中到该店检查,发现该店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当事人在核查表上确认并签字。3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核查,发现灭蝇灯安装不规范,防潮架配备不足,要求负责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认为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拒绝在核查表上签字。
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复江市场监管所称,当事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工作人员在实地核查过程中,给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按照核查表内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于当事人在核查中整改问题不及时,导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规定时限。
针对出现的问题,复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及质量,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证时限;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以“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准确服务、优质服务”来推动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加强法规学习,强化法规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法规办事,落实各级工作要求,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
武汉市治庸办通报,市民反映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复江市场监管所业务办理超期。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工作人员甘某、祝某某在为某群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存在超过法定办理时限后才提出延期申请、办理总时限超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甘某、祝某某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所负责人梅某某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