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王运明、郭姗姗)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湖北企业可以申报第二届“湖北精品”认定了!
据省市场监管局通告,“湖北精品”以五大优势产业、十二个新兴特色产业和“51020”现代产业集群为重点,突出制造业、兼顾农业和服务业,面向我省达到先进标准、质量稳定可靠、创新能力突出、社会信誉良好的产品、服务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申报“湖北精品”认定的经营主体应符合9个基本条件,即申报的产品、服务所执行的标准通过“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依法在湖北省境内注册设立,具有自主注册商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规定;具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有3年(含)以上的连续生产经营活动,质量长期稳定;产品国产化率达到50%以上,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内,经营主体应获得行政许可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未获得的、有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或出口检验不合格记录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有重大质量问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均不予受理该主体的“湖北精品”申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须于11月15日前在“湖北精品申报系统”内完成认定推荐审核操作。认定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或服务质量评价、公示复核、授牌发证等流程。
据介绍,首届“湖北精品”发布活动于3月26日在武汉举行,2022年以来,我省制定实施《“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及系列配套办法、标准,聚焦全省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九大新兴特色产业和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全面启动“湖北精品”培育行动。2023年,全省共558家经营主体、668个(项)产品和服务申报入库培育,203项标准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155个(项)产品(服务)被认定为首届“湖北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