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
2023年第181号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湛江市霞山区华山泉矿泉水录村路专卖店销售的标称阳春市富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端州区森水一方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肇庆鼎湖水谷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湛江市赤坎区爱莲纯净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湛江市晨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粤雨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云上水商行销售的标称清远市清新区天湖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李生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清远市水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新笔架澳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源川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原滋味冰糖绿豆冰沙,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番禺区双勇日用杂品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爽纯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沙,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李民雪糕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绱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沙冰(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芬泺菲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得津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宏亿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佳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清远市清城区众之盛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苔(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清远市清城区众之盛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苔(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汕头金平东厦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敏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攸秀香干,金黄色葡萄球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广州市增城金点小吃店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广州市增城陆湖美食店使用的面碗和方形浅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清远市清城天天川菜馆使用的菜碟和酸菜鱼铁盆,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华盛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豆角,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银城邓云徕蔬菜档销售的黄皮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梅州市来惠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市四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福伴东大街超市销售的大台芒,吡唑醚菌酯和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汕头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天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天天上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超市东信店销售的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市惠城区兴胜丰蔬菜批发行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清远市乐卖特投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面和云吞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