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256批次,不合格32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23类食品共计642批次样品,合格635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桐甄食品有限公司(桐庐县桐君街道洋塘路203号厂房1幢)生产的梅干菜肉烧饼(微辣)和梅干菜肉烧饼(原味)各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千岛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岭后村(建德市紫金滩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内))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施故山岩山泉水厂(临安区太湖源镇东坑村)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云顶饮品有限公司(西湖区双浦镇双灵村大岭117号)生产的1批次[如意尖云顶山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启悦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区运河街道东新村杨家坞6号5幢、6幢)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淳安千岛湖我佬姐食品加工小作坊(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319号)生产的1批次白米粿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
检验机构:杭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