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编号:2023-05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下表:
一、修订《公司章程》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编号:2023-05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21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卢志瑜先生、李超佐先生、伍松涛先生、廖惠敏女士、郭宏伟先生、刘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石水平先生、毕亚林先生、陈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和董事会表决,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783.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伍松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实现业务转型,将聚焦物业管理与文体运营服务。根据业务转型需求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共设1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品牌宣传部、财务部、纪委办公室、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法律合规部、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数字信息部、战略发展部/增值服务部(合署)、质量安全部、市场拓展部、运营服务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14:30时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志瑜,男,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有限公司筹备处报建负责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工程事业部职员;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超佐,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讲师(中级)。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曾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现任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伍松涛,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会计科副科长,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四室科长、科研经费管理科科长,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研经费管理科科长,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专业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廖惠敏,女,1978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审计和法律部副部长、资产监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郭宏伟,男,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粤港澳大湾区产园联盟理事长,深圳市产业园区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创新企业育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院长,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爱明,男,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海地产深圳公司总经理,万科集团执行副总裁,重庆协信集团CEO等。现任中城新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人),深圳市万行公益基金会会长,深圳市产城融合促进会会长,本公司董事。
石水平,男,1975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学教授,广百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毕亚林,男,197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琳,女,196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学术兼职包括亚洲开发银行(ADB)项目评价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科技厅科技咨询专家、广州市科信局科技咨询专家、广东省、市房地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评标专家等。
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编号:2023-055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21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8日任期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同意选举钟小萍女士、耿富华女士、刘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职。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小萍,女,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理学双学士,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耿富华,女,1978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曾任广州市高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会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专业经理、助理高级专业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刘霞,女,198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专业经理,瑞士中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编号:2023-057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松涛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1,816万元,实际发生总额为8,381.9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
1.上述发生金额不含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形成的与关联方的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个别合同无固定金额,填报实际发生金额;
3.2022年预计总额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额为19,783.26万元,因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其中1-3月主要为房地产业务(包括置出资产)的实际发生金额,4-12月主要为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置入资产)的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2.2023年1-3月公司尚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发生金额的统计口径仍为预计期内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由于公司于3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业务性质发生改变,相应调整2023年4-12月预计发生金额的统计口径为:期内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以及4月前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期内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
3.2023年预计总额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四)2023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和类别
2023年1-3月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公司无新增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因此无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以上预计关联交易所涉及关联方为珠实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珠实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军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9、30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日用品出租;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派遣服务。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1.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裕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7楼706室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门窗安装;家具及家用电器用品出租服务;花卉出租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海强
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间南二街二巷1号125房
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商务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市场调研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嵘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1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科技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汽车产业园的招商、开发、建设;新媒体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经营;市政设施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4.广州市煤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高德
注册资本:6,58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7号3-9楼
5.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答恒诚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28号广州市荔湾区宜车城汽车配件市场2层2109-72号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广州珠实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林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179号之十七
7.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研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七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停车场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
财务情况:因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故披露其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8.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启明
注册资本:141,7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9.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德煊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西路99号珠江花城第三组团16栋(长沙珠江花园酒店)19-22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室内装饰及设计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筹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酒店管理及经营。
10.广州璟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绰浩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碧堤四街9号101房
经营范围: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项目。
11.广州捷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忠
注册资本:29,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9楼(只作办公)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12.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智勇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珠江花园酒店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文体运营、资产管理等综合性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物业管理服务等、向关联方租出及租入物业等,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
各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服务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公告编号:2023-058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3年7月14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廖晓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郑露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