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19年4月10日,海关总署网站公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详见下表: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类别
种类
风险级别
进口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动
物
源
性
饲
料
饵料用活动物
I级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隔离、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
III级
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
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
II级
宠物食品和咬胶
生的宠物食品
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