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55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南川区飘香酒厂生产的白酒,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飘香酒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长寿区杨过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潼南区黄帆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重庆笨小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重庆市渝中区憨憨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渝中区沣琰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长寿区杨涂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南岸区安勤火锅店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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