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住建局近期对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172个房建项目(含长期停工项目56个)和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015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7条),对18个工程项目做出了停工处理,立案40起,因未有效落实抑制扬尘“六项措施”移交区综合执法局3起。
二、发现的问题
一是未有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问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纸上谈兵”,未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部分项目安全施工日志未使用省厅规定格式,现场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资料混乱,建设单位协调不力,现场处于“失管”状态(如龙湖渭河路项目二期);教育交底及晨会制度不完善,监理单位实施细则未更新,安全旁站记录缺失(如影都星科项目)。
二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不彻底。尤其是危大工程,有的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的方案没有经过论证、有的论证不规范、有的不严格按论证后的方案施工。无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方案,公司月检、项目周检滞后(如罗浮山路东漳江支路北项目);脚手架工程拉结点设置方案与现场不符,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无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方案且存在架体倾斜(如怀善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1#厂房);电梯井洞口未及时防护,施工方案未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未核查(如宠物食品深加工二期)。
三是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使用二级配电箱代替开关箱,线路敷设随意、绝缘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现场作业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多个开关箱门损坏,无防雨措施,无巡视记录,电缆线绝缘措施不到位,动火作业无审批及监护人(如小珠山一号线以东6.1期住宅项目);多个开关箱无接地保护零线,无巡视记录,电缆线绝缘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如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四是扬尘污染防治未形成常态化。部分项目部对扬尘污染防治缺少主动性,不能常态化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项措施”及渣土车管理“六项要求”,喷淋降尘系统、车辆冲洗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设备陈旧,工作效率低。裸土覆盖不到位,土方开挖未湿润作业,现场喷淋未启用,渣土车冲洗不到位(如润城君悦长江项目)。
五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管理欠账较多。上述房建项目发现的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均普遍存在,本次检查超七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各企业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管理严重不足,项目现场野蛮施工。各改造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经验严重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同一标段多个小区同时施工,安全员数量严重不足。现场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架子工无证上岗,工人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无体检报告。脚手架搭设无方案,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拉结点设置不足,锚栓拉结无法提供拉拔试验报告,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
三、处理意见
为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经研究,做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现场文明施工较好,积极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项目予以全区表扬(见附件1)。
(二)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项目予以全区通报(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等双重预防体系规章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排查施工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杜绝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好公司级检查和项目部自查工作,加强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汛期将至,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层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工作职责,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同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报告及时。
(三)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做到上下一致,标准统一,提升辖区内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