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全区食品、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区食品、建筑工程、碳排放核查、常压罐体检验和水质监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建筑工程、碳排放核查、常压罐体检验和水质监测等5个领域,分别以20%、15%、100%、100%、50%的比例,共随机抽取了93家机构进行了不预先通知的专项监督检查,其中食品检验检测机构31家,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50家,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4家,常压罐体检验检测机构1家,水质监测检验检测机构7家。本次检查共选派38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执法人员,共组成16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打击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检测报告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部分检验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部分仪器设备没有使用原始电子数据记录;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科源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仪器设备无使用记录,无法溯源;百色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广西柳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广西冠邦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品冠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出具的部分检验检测报告中部分检验检测项目不在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内。
(六)检验检测项目分包不规范。河池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广西民用燃料及气体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南宁天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机构存在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没有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对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状况没有进行审核确认,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未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其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信用惩戒等后处理措施,对情节和后果较严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直至撤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将食品、建筑工程等风险较高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加大现场检查的批次、频次,除配合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检查任务外,应组织开展辖区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进提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公正有序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