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系统归纳了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四种模式,剖析了现存问题及深层次原因。研究认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支撑农村数字经济增长,但会对数字基础设施、金融生态和客体认知禀赋等提出更高要求。当这些要求未被满足时,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生态鸿沟”、“教育鸿沟”等现象就会凸显,引致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地域分化、服务深度不足、数字金融排斥、潜在金融风险升高等新问题。未来应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健全差异化激励机制和科技监管体系、填补城乡之间的“三重鸿沟”,实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和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
【关键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鸿沟
引言
在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和“2035远景目标”等政策目标下,系统分析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现存问题和发展路径的紧迫性愈加凸显。在技术变革驱动下,从数字金融实践中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普惠金融理论[6],促进“知行合一”亦显重要。本文认为,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现存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生态鸿沟”和“教育鸿沟”。此即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经济金融市场生态和金融教育并未得到与时俱进的配套发展。从系统工程视角出发,实现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差异化激励机制和科技监管体系,着重解决城乡之间的“三重鸿沟”。
一、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模式及其演化
在世界范围内,早期典型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模式,为2005年前后在非洲地区兴起的手机银行[7]。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于2010年后加速发展,包括传统金融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基于电商平台的配套金融服务、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等主要模式。
(一)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服务模式
在中国,传统银行、保险和担保等金融机构通过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是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据笔者2019年在四川省北川县调研,由农行、邮储、农信社等提供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EPOS等数字化服务,已经实现物理空间全覆盖,贫困户授信率达73.7%,数字金融活跃用户率高于四川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
(二)基于电商平台的农村产业链金融模式
一般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发源于金融科技公司或互联网金融机构,并对传统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变革性”冲击[8]。这些金融科技公司较多脱胎于电商平台的金融业务部门。自2014年开始,国内电商平台开始在农村网购市场持续发力,对农村包括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比如,2009—2020年6月中国“淘宝村”数量由3个增至5425个,呈现“裂变”趋势;2020年1—9月,虽有新冠疫情制约,但全国832个贫困县的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累计超2000亿元,同比增长达24.1%。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创造了应用场景,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铺设了金融基础设施。部分国有大行也开始设立自己的涉农电商体系,增强交易场景和产业链金融基础数据的处理能力。比如,截至2019年底,农业银行“惠农e商”平台注册商户超136万户,交易金额4127亿元,同比增速136%。此外,部分地方性银行与大型电商平台联合共建“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比如,西安银行与京东金融合作搭建“西银京农贷”,利用京东的互联网渠道和大数据技术,为涉农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三)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模式
(四)“互联网”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农村供应链金融是基于龙头企业对上游企业赊购行为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包括质押融资、保理融资、资产证券化(ABS)等。实践中,农村供应链金融的资金供给方包括龙头企业、商业银行、网络借贷公司。它们借助信息技术提供金融服务,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一种典型模式。具体来看:其一,可由银行或核心企业搭建电商平台,形成“互联网企业银行农户”模式,如马鞍山农商行对当地养蟹产业搭建的“华新购”平台及关联供应链金融服务。其二,由保险公司主导的“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如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与宁夏地方政府部门、龙头企业打造的“3N”共享平台模式,服务当地滩羊和马铃薯等产业。其三,网络借贷公司与农业供应链结合,由龙头企业提供供应链上的农户和小微企业的数据信息,由网络借贷公司结合风控模型提供放贷资金。中国“互联网供应链”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模式起步晚、规模小、仍在摸索前行。但当前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开始借助网络平台采购和销售,沉淀商业行为数据,促进供应链的数字化、信息化升级。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机理与内在局限
全面评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功效,需要锚定金融排斥的三个核心因素:交易成本(含信息成本)[10][11],市场完备性(含基础设施、组织体系、专业细分、充分竞争等),消费者认知禀赋。数字普惠金融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降低交易成本,丰富农村金融市场的组织体系和细分行业。在此基础上,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全面性[6]。
(一)数字技术降低了农村金融的前端交易成本
(二)数字技术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后端技术支持
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可在后端实时输出征信、需求和风险等个人特征,进而解决信息不对称,助推农村信用体系构建,支撑前端业务拓展。其中,大数据技术关键在于数据获取,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线上获取,如山东省农信联社“沂蒙云贷”、浙江省农信担保“浙里担·联农贷”等,它们大多整合了金融机构自有数据、政府数据、人行征信和互联网数据。二是线下获取,如海南农信互联网小贷“农信普惠”、永安市农信联社“福田贷”等。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优势在于利用分布式记账和智能合约技术,实现农业产业链信息的记录、监测和溯源,解决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的失真和不对称问题。如安华农险在山东地区的肉鸭养殖险中植入区块链技术,平安财险推出宁夏枸杞、佛坪蜂蜜等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区块链产销溯源溯源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模式。从区块链养殖险产品设计看:(1)由龙头企业记录幼崽数量;(2)保险公司据此承保出单;(3)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户记录饲料使用、疫苗接种和个体死亡等数据;(4)屠宰场记录屠宰数据;(5)保险公司借助区块链系统的智能合约技术,交叉印证各环节数据,自动生成理赔金额。
(三)数字普惠金融助推农村发展的经济效应
数字金融为全球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据Manyikaetal.测算[2],在2025年之前,数字金融将为中国、巴西、印度等7个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贡献约2.1万亿美元贷款、9500万新增就业和3.7万亿美元GDP,并为政府节省超过1000亿美元的公共财政支出。同样,数字普惠金融助推农村发展的经济效应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循环,促进创新创业、居民消费和经济活力[3][12]。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发展引致了农村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其间的商贸、物流、金融相互融合,产生经济增长的协同效应。比如,借助阿里电商平台,网商银行服务了897万“三农”用户、累计小额贷款资金超过8000亿元。云南新华村将传统手艺村升级为“电商村”,整合了互联网供销链和金融链,2019年仅1100余户村民的年网络销售额逾8000万元。①
(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内在局限
三、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受各类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近年来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开始显现。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乡乡分化”、“城乡分化”、深度不足、监管滞后等几个方面。具体来看:
(一)受制于电子商务和金融发展水平,各地区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明显分化
(二)各类数字金融技术均率先在发达城市应用和普及,引致在城乡之间的普惠金融出现了新分化
(三)受金融可行能力制约,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深度明显不足
(四)数字普惠金融的潜在风险在农村地区有所放大,对监管科技形成一定挑战
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快速提升了数字金融前端业务的创新水平。不过,数字普惠金融对金融生态环境有较高要求。在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滞后的农村地区,如果消费者接触到的金融产品超出其理解范围和消费能力,风险隐患就会进一步放大。广大农村居民甚至监管部门自身仍难以及时适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和快速应对潜在风险。
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城乡“三重鸿沟”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现存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城乡之间的“三重鸿沟”:一是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农村居民的个人数字终端设备覆盖率低;二是长期以来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滞后的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转变;三是城乡金融教育水平差距加大,低可行能力制约农村居民的数字普惠金融参与度。这“三重鸿沟”是科技、经济、教育等外部力量未能弥补数字普惠金融内在局限4的负面产物。
(一)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鸿沟”
一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在2015年,中国城市地区已经实现4G和光纤全覆盖,农村地区的4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是从2015年之后才开始进行。5G网络铺设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放4张5G商用牌照,运营商开始在北京、武汉、大连、雄安新区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等40个地区铺设5G基站。目前,国内的一二线城市的5G通讯系统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例如,截至2020年上半年,北京市完成5G基站超过4400个,城市核心区域基本全面覆盖;重庆市5G基站建设超过700个,并完成了对周边全部38个县的信号联通。相对而言,大多数农村地区的5G网络铺设,可能要等到全国城市地区基本覆盖之后再“提上日程”。
二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信息服务质量低。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9年7月,中国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的通达比已经超过了98%,提前完成国务院《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同时,2015年后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开展的电信网络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速”,累计服务的行政村超过13万个。但是调研中发现,很多接通4G和光纤网络的行政村网速并不快、信号覆盖效果差,部分农村尚未覆盖4G信号。根据民政部数据,我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262万个自然村。一个行政村通常由几个相邻的自然村组成。因此,即使某行政村的4G和光纤网络接通,但实际上可能仅有效覆盖其中的一个自然村,其他自然村的覆盖效果并不理想。
三是农村地区的个人终端设备覆盖率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截至2019年6月,中国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常住人口分别约为8.5亿人和5.5亿人。其中,城镇地区网民约6.3亿人,占常住人口比例约74%;农村地区网民约2.3亿人,占比约为40%。显然,当前农村网民占比明显低于城镇地区,并且这一占比差距仍有扩大趋势,尚未进入收敛阶段。从智能手机使用情况来看,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测算,截至2019年6月,中国城市居民的智能手机覆盖率超过90%,而农村居民覆盖率约仅为40%左右。而且在越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智能手机等个人终端设备覆盖率越低。此外,4G信号质量、流量费用等交叉问题,也对农村地区的智能手机推广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一定阻碍。
(二)经济环境、要素配置逻辑与金融基础设施的金融“生态鸿沟”
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社会信用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法律环境、经济金融文化、行政干预等诸多方面[20]。长期以来,在城镇化工业化优先发展、东部沿海优先发展等政策安排下,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始终严重滞后于城市地区。近15年来,在“工农反哺”、“城乡反哺”等新型政策指引下,要素流动的市场化和逐利性逻辑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资本、人力等要素资源仍然更多流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地区。比如,2010—2018年间,金融机构对农村企业贷款新增额占新增贷款总额比重由20%左右逐步降至10%以下⑤;2010—2019年,以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由50%升至60.6%,农民工总人数由2.4亿人增至2.9亿人。初步判断,在中国城镇化进入成熟阶段之前,资本和人力要素难以出现明显的“乡-城”逆向流动,城乡金融生态环境也难免继续分化。
从金融基础设施来看,近年来农村征信体系发展仍然滞后,现有数字征信的信息孤岛现象明显。目前,由人民银行运营和维护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征信系统。截至2019年底,该征信系统覆盖自然人超过10亿人,企业约为2600万家。但是,在我国尚未被纳入征信信息的近4亿人口中,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县域地区。如果用5.5亿农村常住人口与未纳入征信的4亿人口对照,则多数农村居民尚未被国家征信体系所覆盖。在此环境下,受信息不对称条件制约,金融机构可能不敢对未纳入征信系统的农户放贷,抑制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效果。另一方面,不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采集的征信信息较多为信息孤岛,相互之间缺乏共享机制。如果部分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自行采集和估算农户的信用情况,还可能形成无效或虚假信息,反而加大业务风险。
(三)城乡居民金融素养差距背后的“教育鸿沟”
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运用和推广,对金融知识和金融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越复杂的金融服务和理财投资操作,受金融知识水平的制约越大。
一是当前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1省区8490村22.6万农村劳动力的调查数据,农民工中大专以下学历占比达到了88.9%,其中初中文化占比最多(占比56%)。相对而言,农民工是农村居民中学历较高、专业技能较强的人群。而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整体学历水平又要低一个层级。另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省区超过100万人口的抽样调查,即使包含周边所属的县域乡村地区,城市居民的受教育水平也明显高于农民工群体,更远高于普通的农村居民。例如,2019年北京市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已经达到50%左右。
五、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缓解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的重要路径。同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正视并合理应对当前难点问题,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道路。
(一)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夯实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制度基础
一是短期内,在“十四五”时期“普惠金融发展规划”中,应设定服务乡村振兴和鼓励引导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板块内容。《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收官,受限于时代背景,其中并未规划数字普惠金融内容。在“十四五”时期“第二个普惠金融规划”中,应与时俱进且适当前瞻,明确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路径,尽早出台配套方案细则。
二是中长期内,以“全国一盘棋”视角,结合2025年、2035年和2050年等国家目标,切实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统一规划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生态改善和金融教育投入,促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均衡发展。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激励约束机制和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快构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体系和数字安全体系。建议由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牵头,农业农村部、工信部、教育部、证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多个部委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引导监管机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和电商等第三方服务平台加强合作共享,建立更加全面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标监测体系。
三是完善普惠金融理论体系。“十三五”期间,国内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风云变幻,为普惠金融理论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土壤。其中,技术驱动型普惠金融内生发展机制、相对贫困与新型金融排斥、数字普惠金融下的金融福利与金融公平等议题的理论研究推进,可进一步夯实普惠金融理论体系,对深化普惠金融实践形成指导价值。
(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教育体系、科技体系、金融体系的协同发展,填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三重鸿沟”
二是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填补城乡普惠金融“生态鸿沟”。持续加强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和共享机制建设,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全征信体系。可由人民银行地方支行牵头搭建征信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第三方机构彼此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进而让金融服务供给方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效率。建立适用农村地区金融消费特征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人群给予相应惩戒,共同应对化解信用风险。
三是提升农村地区的国民教育和金融教育水平,填补“教育鸿沟”。统筹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师资力量投入,对农村教育体系建立差异化的激励补偿机制,切实缩小城乡“教育鸿沟”。尽快将金融常识和金融案例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提升全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鼓励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针对农村留守人群认知特征,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题教育。加强金融教育创新力度,合理利用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教育渠道。
(三)推进农村地区的数字经济、数字金融与科技监管的协同发展
一是引导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加快数字金融创新,提升其数字化服务能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依托数字技术,针对“三农”主体数量多、规模小、抵质押品少等特点,创新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传统农村银行网点的智能化升级。鼓励当地农业银行或农商行牵头搭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助农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对电商、信贷和保险等需求信息采集功能。支持涉农私募股权投资的数字化发展,引导VC/PE、并购、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更好支持县域和农村地区的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改善农村农业保险精算,提高互联网保险服务精准度。研究制定传统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服务乡村振兴的差异化激励政策。
二是系统谋划农村电商布局,推进农村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协同发展。鼓励电商在县、镇一级更多铺设服务中心,提升对周边企业和农户的覆盖面积和服务质量。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金融等环节与电商平台的有机整合,培育农村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的“互联网”升级,鼓励涉农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技术持续创新。拓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场景,全面提升乡村地区医疗、出行、生活缴费、教育和政务等的数字化水平。由地方政府部门统筹安排,联合企业、农户、电商、超市和金融机构,打造符合当地经济特点的大数据平台,打通不同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提升区域金融服务的整体数字化水平。
三是加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行业监管,提升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强化地方金融局与一行两局的监管协调,建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指标体系,提高监管质量和服务效能。创新针对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科技监管工具,合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替代人工核查,增强风险研判能力,扩大监管视野。借鉴境外先进经验,加快引入“监管沙盒”机制,将风险难以预测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置入沙盒之中测试评估。对于在农村地区顶着“数字普惠金融帽子”,行网络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之实的不法行为施以重拳,制定严格、可操作的处罚细则。要求各类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防范信息盗用、数据泄露和“监守自盗”等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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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新华村是茶马古道上一个典型的白族聚居村,全村8成以上村民从事手工加工五金工艺品,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
②2018年申请设立数字普惠金融试验区,并于2020年正式设立。
③比如,英国、欧盟、美国分别出台了《数据保护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来加强对数字金融中的个人消费者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