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011期)。本期抽检食用农产品共2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等。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口龙华李淑兰菜摊位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口秀英老黑果蔬摊销售的黑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海口秀英老黑果蔬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海口秀英黄琼梅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口秀英谢梓良光鸡光鸭摊销售的乌鸡肉,检验项目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海口秀英好东付食店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海口龙华钟雪商行销售的花生,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海口龙华燕麦副食商行销售的姜,检验项目镉(以Cd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海口龙华李爱玉商店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海口龙华永铵商行销售的生姜,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