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诸暨市嘉唯柯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瑞安市润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优食品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金沙路个体工商户刘波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杭州邵林宝水果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舟山市定海戴芬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长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盒小马超市(温州)有限公司建设路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衢州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彩虹路分公司购进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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