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万吨宠物食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海盐县望海街道(原元通街道)东至盐嘉公路、南至何家路、西至垃圾中转站、北至罗汉塘
唯高宠物用品(嘉兴)有限公司
杭州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4381万元,新拍土地9.9675亩,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3686平方米。项目采用碎米、鸡肉粉、大豆蛋白粉、玉米蛋白粉、奶粉等为主要原材料,经原料清理、一次电脑配料混合、粗粉碎、二次电脑配料混合、粗粉碎及超微粉碎、挤压膨化、干燥、冷却、分级、喷涂、成品包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超微粉碎机组、主膨化机组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宠物食品的生产能力。
要求在投料口、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脉冲除尘器处理,粉碎机排气口与脉冲除尘器直连,混合机排气口与脉冲除尘器直连,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统一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企业在膨化、烘干、冷却、喷涂等工段产生的异味经密闭管道收集合并后,经静压箱+湿式洗涤塔(除尘过滤一体)+超等光催化废气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生产过程均位于车间内,厂区四周建有绿化;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6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的粉尘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