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助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取得更大成效,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方案
为抢抓国家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政策机遇,支持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冲刺北交所,推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关于推进全省优质企业积极对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实施意见》(赣上市办字〔2021〕7号)精神,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目前,全省有26家企业基本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并已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其中8家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25家企业基本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但尚未在新三板挂牌,结合实际确定以下工作目标。
力争至2023年1季度末,全省新增8家企业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其中九江1家,萍乡1家,鹰潭1家,赣州2家,宜春3家;2023年底,全省新增26家企业(含上述8家企业)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其中南昌市4家,九江2家,萍乡3家,鹰潭1家,赣州5家,宜春6家,上饶1家,吉安2家,抚州2家。(名单详见附件1)
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2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其中南昌5家,九江2家,景德镇1家,萍乡2家,新余2家,鹰潭2家,宜春6家,上饶2家,抚州3家。(名单详见附件2)
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55家对标北交所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其中南昌9家,九江5家,景德镇3家,萍乡6家,新余3家,鹰潭3家,赣州9家,宜春5家,上饶5家,吉安3家,抚州3家,赣江新区1家。
二、明确工作步骤
(一)召开动员会议。2022年9月,召开北交所上市推进会,组织各地、各单位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明确工作任务,部署推动工作。(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西证监局)
(二)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10月,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三)遴选重点企业。组织各地对照北交所上市条件,摸排、遴选出一批上市意愿强烈、上市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申报成为我省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目前有125家企业申报进入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经梳理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26家为符合北交所上市要求且已在新三板挂牌,B类25家为基本数据符合北交所上市要求但尚未在新三板挂牌,C类74家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见附件3)。(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西证监局,各设区市金融办,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四)组建工作专班。坚持专班机制化,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在本级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组建北交所上市工作专班,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链条。组建北交所上市服务团,发挥专业机构人才优势,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省股交中心遴选一批上市服务专业人士,分别对口服务设区市北交所上市工作。邀请全国股转系统、北交所增派精干力量,充实江西服务团队。每个服务团的召集人单位,要以“出人出力出政策”的决心和态度争取北交所对我省上市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强化对我省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的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金融监管局,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上市服务团各成员单位)
三、分层分类推进
(一)全力推进26家A类企业申报北交所上市
2.坚持纾困解难。梳理汇总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的困难及顾虑,形成问题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充分发挥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有事即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扫清企业上市障碍。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企业经营困难、政策环境限制、上市意愿不强等问题,分门别类制定应对举措,指导企业克服难题。对已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典型经验通报全省,形成示范作用。(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北交所上市服务团各成员单位)
3.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特别是26家A类企业的的扶持培育力度,在政策扶持、资质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科技型企业,在申报专利预审和优先审查推荐中给予重点支持。完善北交所上市奖励政策,争取从省级层面对北交所上市企业给予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市、县(区)两级政府出台和完善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展示、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北交所上市积极性。(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5.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26家A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全力保障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快设立江西省科技创新基金发展基金,以科技创新发展为引领,加大对原始创新领域和产业化的支撑力度,助力支持企业北交所上市;充分发挥省股交中心资本市场“塔基”作用和北交所江西服务基地作用,以做大做强“专精特新板”为抓手,在服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宣传北交所上市政策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通过开展常态化路演,帮助企业通过利用股权融资、私募可转债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股交中心,北交所上市服务团各成员单位)
(二)全力推进25家B类企业赴新三板挂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支持B类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资质头衔,提升企业北交所上市“软实力”。江西证监局要加强对25家B类企业的指导帮助,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指明努力方向。(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西证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股交中心,北交所上市服务团各成员单位)
(三)积极培育75家C类企业对接“新三板”
各地金融办要联合工信、科技等部门研究专项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助企纾困;开展批量化股改,省股交中心要发挥在地优势,联合中介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量身定制股改工作方案,降低企业股改成本,进一步夯实北交所后备基础。
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白名单”。探索建立“白名单”内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信息体系,以科技管理部门在各项科技活动管理中产生的企业科技信息为依据,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进行建档监测和分层分类,并通过动态监测及时更新信息,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和管控业务风险提供参考依据,为北交所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提供遴选、推荐支持。
四、明确保障措施
(三)完善考核激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市县政府高质量考核中加大对北交所上市工作的考量比重,既看冲刺工作成效,又看是否扎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确保好的经验做法常态长效,工作力度工作热情只增不减。
(四)加大宣传引导。在全省开展“领航·助推重点企业北交所上市冲刺”活动,进一步激发我省企业赴北交所上市积极性。各地、各有关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特别是北交所上市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组织企业家赴北交所现场交流学习,见证企业上市仪式、鼓舞提升企业上市士气,形成浓厚的上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