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送的《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并审查完毕,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元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万只塑料制品及225套智能高速瓶盖压机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安环建函[2023]25号)。在原项目试生产调试阶段,因市场的需求,企业决定去掉瓶盖模压机及瓶坯模具生产线,增加1条气垫粉盒生产线,塑料瓶、塑料瓶盖、空调内饰件、汽车内饰件产品产量相对减少。增加气垫盒生产规模为年产800万套,并对其进行喷漆、真空镀膜(镀铝),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属于重大变动,为取得环评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决定对原有项目环评进行重新报批。
项目位于孝感市安陆市太白大道266号华美智造产业新城A区D1-152号,项目用地面积46246.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66平方米,包括5栋单层厂房、2栋双层厂房、1栋三层综合楼以及1栋4层宿舍楼。设置塑料瓶盖生产线、塑料瓶生产线、气垫盒生产线(含真空镀膜、喷漆)、汽车/空调零部件生产线、冷却系统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22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五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5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安陆市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安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排污管网,最终排入安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机械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气垫盒不合格品、废纸箱、尼龙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等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气垫盒不合格品、废纸箱、尼龙袋交由当地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墨桶、废油漆桶、漆渣、废网印板、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
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确保地下水安全。厂区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调漆房、喷漆车间、污水处理池、隔油池、化粪池按重点防渗区作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作一般防渗区处理;办公综合楼、宿舍、厂区道路、运动场作简单防渗处理,厂房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健全和完善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四、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898t/a(祥见安环函[2024]11号)。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环境管理,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六、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年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该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安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安陆市分局
2024年7月25日
抄送:安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湖北鸿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