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流程,严格执行核查人员签字、审查人员把关、审批领导负责制度,使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程序规范、审批合法、效率提高、质量提升。
(二)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实现网格化监管“五到位”(监管网格划分到位、“两网两员”对接到位、监管人员配驻到位、职能职责明确到位、信息报送及时到位),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常规监管。
(三)专项整治。一是重要节点整治。进一步加强“五一”、“国庆”、“春节”和春秋两季开学等重要节点的监管;确保来延游客和全县师生的饮食安全。二是重点区域整治。以“早店夜市”、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和农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三是重点环节整治。食品方面:对“四小”经营户、学校食堂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店等严查重处,全面落实“一票通”、“一票清”制度。药械方面:要以落实GMP和GSP管理规范为重点,净化药械市场秩序,确保用药用械安全。四是重点品种整治。着力开展米、面、油、肉、蛋、奶、豆制品、调味品、瓜果蔬菜和桶装水等大众化消费品的整治;重点严查批发经营户回收过期预包装食品,严打制假售假和更改日期后再次销售违法行为。
(四)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复,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案件查办。一是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主动梳理和研判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二是严打食药违法犯罪行为。
(六)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站要在配合完成中、省、市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做到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全覆盖,抽检食用农产品和实验室检测不低于省市要求标准。
(八)科普宣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消费提示,重点加强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九)其他工作。1.精准扶贫。研究制定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职责、驻村帮扶工作联系员职责,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形成帮扶合力。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坚持帮扶工作的督查与问责相结合,适时召开村干部协调会,研究解决驻村实际问题,推动帮扶村群众早日脱贫。2.打造地方特色小吃。积极打造陕北系列特色小吃,通过发动征集、挖掘调研、汇总评定、烹制培训、节庆展销、宣传推广、打造升级、招商奖补、连锁经营、名牌创立等形式,弘扬延川美食文化,助推全域旅游发展。3.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要按国家总局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要求,积极配合省、市局落实“区域性中心”建设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4.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油烟治理。严格按照县食安办《关于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多部门联合整治,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所有酒店、大型餐馆、职工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回收净化装置,中、小型改造烟道,实行高空排放,积极推行清洁烧烤,坚决取缔油烟烧烤炉具;二是餐厨废弃物的处置。餐饮泔水要统一倒进泔水收集车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严禁乱堆乱倒。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
延川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
3
延川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4
延川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共有4个单位,其中局机关、监察大队、检验监测站财政独立核算。本部门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0人;实有人员6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还未开展绩效管理并已公开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02.48万元,较上年增加234.2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专项业务费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702.48万元,较上年增加234.2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专项业务费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4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2.48万元,较上年增加234.2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新增专项业务费5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合计支出70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85万元,公用经费51.6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234.2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在职人员增加和新增专项业务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合计支出702.48万元。人员经费600.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51.6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234.2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在职人员增加和新增专项业务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三公”经费4.61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主要是工作量不断加大,导致日常开销费用的上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发生此项业务;公务接待费为1.61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原因是主要是工作量不断加大;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