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宁波年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建议》(宁3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分类系统的基本情况
我国现行的食品分类系统主要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分类体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分类体系等。
(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
该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将食品分为32大类,是对获证产品单元的划分,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该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将食品分为16大类,GB2760-2014的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另外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等标准都有各自的食品类别分类。
(三)关于食品分类系统的使用
依据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同一种食品可能会有不同的食品分类,要综合考虑产品的主要原料、工艺、执行标准、食用方法等,并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如生产许可分类仅用于生产许可管理,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分类并不完全一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执行。
(一)年糕
按照宁波大多数年糕生产企业的工艺及特点,目前主要的生产流程为:原料→浸泡→磨浆→过滤→打粉→蒸煮→冷却→成型→包装,产品执行标准《年糕》(SB/T10507-2008)。
1.SB/T10507-2008中年糕的定义,是以大米等谷物为主要原料,经成粉蒸制或直接蒸制、冷却、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2.在《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谷物粉类制成品是指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艺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成型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将米粉制品归入粮食加工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将米粉制品纳入粮食和粮食制品。
(二)糕点
1.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的规定,糕点是指以谷类、豆类、薯类、油脂、糖、蛋等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以及熟制前或熟制后在产品表面或熟制后内部添加奶油、蛋白、可可、果酱等的食品。
2.《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糕点单独成大类,《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明确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将糕点纳入焙烤食品大类,糕点的定义为:以粮、油、糖和(或)甜味剂、蛋等为主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三)年糕的许可分类
三、关于年糕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一)传统年糕(执行SB/T10507-2008)
(二)年糕新产品
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年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有与年糕相近似的产品,如韧糕类糕点(《糕点分类》GB/T30645-2014中韧糕类是指以糯米粉、糖等为主要原料,经蒸制、成形的韧性糕点),归类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糕点大类下的热加工糕点[蒸煮类糕点(韧糕类)]。企业如有需要,可通过增加糕点许可单元的方式,将新产品纳入许可,在食品标签上清晰标注糕点种类与执行标准。届时,我局将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企业扩项取证事宜提供帮助和指导。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毛林燕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
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卫生健康委,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