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底前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
2
糖
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属于限制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3
白酒
白酒(原酒、液态)
4
浓缩苹果汁
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
自1999年9月1日起不得建设浓缩苹果汁生产线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年8月发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令第14号)
5
味精
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
限制新建的味精生产线包括:单一生产谷氨酸,单一精制味精和全过程生产味精,自1999年9月1日起不得新建
6
乳制品
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