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经开区关于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落细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30号),结合国务院食安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统筹抓好经开区食品安全,坚持系统思维,把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统一起来,相互衔接、贯通协同,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
按照“包保企业全覆盖,主体责任全落实”的工作目标,建立包保到企、建档到人、动态调整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汇聚监管合力。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建立配套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30号)的附件《江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予以延伸和细化,实施经开区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包保制度。包保责任不代替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责任。
1.实行包保责任清单制。包保干部按照《江西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标准》(附件2),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级。市级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区级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经开区挂点企业领导包保C级主体,经开区挂点企业干部及执法大队包保D级主体。根据我区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档锁定以备备案查(附件3)。
3.实行包保工作承诺制。经开区组织包保干部同经开区食品安全办签订《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5),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
3.督促完善岗位制度。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本企业食品安全“吹哨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除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建议外,及时向包保干部、监管部门报告的,在该企业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时,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免除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个人的问责或处罚。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实施企业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张贴告企业员工书,发动企业内部员工主动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清单,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列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与对应防控措施;按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对应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督促完善质控体系。督促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内部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报告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并制定企业各环节日管控食品安全记录表格,细化过程管控要求。鼓励企业设立食品安全奖金池,由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分配和管理,对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表现较好的给予正激励,对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给予一定处罚,激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建立经开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档案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将配备及履职情况纳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抽查考核不合格的,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更新档案数据。
(三)组织保障
1.备案包保信息。经开区食品安全办将经开区包保干部同经开区食品安全办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纸质档案报东乡区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
2.强化业务培训。探索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培训实效。落实助企纾困措施,及时将全省继续教育必修课程指导意见反馈给企业,提供考试题库。
3.组织督查检查。经开区将建立督查清单制度(附件6),由经开区纪工委及经开区食安办组织监管人员和检查队伍,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责任全覆盖督查检查。将监督检查和包保督查相互结合,以开展日常监督、抽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经开区包保干部落实包保责任清单、包保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倒逼包保责任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专班(2022年10月20日前)。
成立以经开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挂点企业片区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集中攻坚,专班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局,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二)摸清底数(2022年10月25日前)。
经开区对行政区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统计经开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信息,按照食品企业划分标准和属地管理原则,将经开区食品企业划分为A、B、C、D级。
(三)建立台账(2022年11月20日前)。
按照细化的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库(明确包保主体联系人),建立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的层级对应关系,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单位)类别名单,建立名库,实行台账管理。
(四)签订承诺书(2022年12月10日前)。
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经开区包保责任清单和包保任务清单。组织包保干部同经开区食品安全办、经开区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五)宣传培训(2022年10月1日开始)。
参与东乡区组织开展的市、区、乡、村四级包保干部轮训,深入了解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创新宣贯方式,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宣贯培训《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六)督查检查(2022年11月1日开始)。
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三)发挥监管助力。联合区市监局第二分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包保干部责任落实。
(四)严守工作纪律。包保干部,严格按照包保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1.东乡经开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工作专班
2.江西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标准
3.包保责任清单(模板)
4.包保任务清单(模板)
5.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6.包保督查清单(模板)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
东乡经开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
工作专班
组长:徐越党工委书记
徐武平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程强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邓树华党工委副书记
艾贵荣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员良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邓小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国明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李志华党工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成员:喻涛社会事务局局长
谢立波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燕慧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安企业服务局局长
雷华龙二级主任科员
饶抚佳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陈洋招商局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管委会副主任邓小峰兼任办公室主任,企业服务局局长王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企业服务局干部许庭伟作为联络员。为强化工作统筹,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文电,统一由专班办公室传达。
附件2
江西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标准
(一)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
(二)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三)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四)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负责包保
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完成“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任务。我承诺恪尽职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包保任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附件:1.责任清单(区级)
2.任务清单(区级)
附件:1.责任清单(乡级)
2.任务清单(乡级)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负责包保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完成“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任务。我承诺恪尽职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包保任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