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游戏:游戏是具有互动性的、用于娱乐的软件产品。游戏也是一门艺术。
1.2网络:互相连接的节点群,由通信线路连接的一系列点、节点和站,介于多个数据站之间的通过设备实现连接的设备的集合。
1.3互联网:全球公有、使用TCP/IP这套通讯协议的一个计算机系统。它由多个计算机网络互联而成,是最大的计算机网络。
1.4社区:社区是指地区性的生活共同体。一般来讲,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且总离不开一定的地域条件。人们会在一定的地域内形成一个个区域性的生活共同体,整个社会就是由这些大大小小的地区性生活共同体结合而成的。这种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社会学上称为“社区”。
1.5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是指用于互联网的、多人共同进行的游戏。我们通常简称为“网游”。
1.6RPG:(Role-PlayingGame)角色扮演游戏。
1.7ACT:(ActionGame)动作游戏。
1.8FPS:(First-PersonShooter)第一人称射击游戏。
1.9FTG:格斗游戏。
1.10RTS:(Real-TimeStrategyGame)即时策略游戏。
1.11TBS:(Turn-BasedStrategyGame)回合制策略游戏。
1.12SLG:(SimulationGame)日式模拟游戏。
1.13AVG:(AdventureGame)冒险游戏。
1.14RAC:(RacingGame)赛车游戏。
1.15MMORPG:MMORPG(MassivelyMultiplayerOnlineRole-PlayingGame)大规模多用户网上角色扮演游戏
1.16玩家:Player的中文对应词汇,指购买及玩游戏的人。也指人们在游戏中所扮演的角色。
1.18PM:PlayMaster的缩写。玩主,拥有修改游戏数据权限的角色。
1.19客户端:客户端是安装在客户用计算机上,为客户提供本地服务的程序。客户端一般需要与服务端互相配合运行。这里的客户端专指网络游戏客户端。
1.20服务端:服务端是指安装在网络服务器上,为其它接入网络的电脑或游戏机上运行的客户端软件提供特定类型服务的程序。这里的服务端专指网络游戏服务端。
1.21服务器:服务器是指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相应的应用软件,为网上用户提供共享信息资源和各种服务的计算机。
1.24恶意刷屏:玩家的刷屏行为对他人进行游戏构成妨碍,即是恶意刷屏。
1.25挂机:游戏玩家在未进行游戏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滞留于游戏中的行为。
1.26PK:PlayerKilling的缩写。一个网络游戏玩家故意杀害另一个网络游戏玩家的行为,无论被杀害的网络游戏玩家在此之前是否知道、同意或赞成,都构成PK。
1.27恶意PK:以妨碍他人进行网络游戏为目的、或以发泄个人情感为目的、或目的性不明确的PK行为。
1.29刷屏软件:外挂软件的一种。通过发送指定内容或随机发送指定内容的聊天文字,代替玩家进行刷屏。
1.30挂机软件:外挂软件的一种。能够在游戏玩家未进行游戏时,代为操纵其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游戏。
1.31PK软件:外挂软件的一种。用于辅助玩家在游戏中进行PK、或代替玩家在游戏中进行恶意PK的软件。
1.32绿色网络游戏:绿色网络游戏是指杜绝暴力色情内容的、具有教育性、知识性、学习性的网络游戏。
1.35西方魔幻游戏:以欧洲古代神话为蓝本构建世界,含有咒语、魔法、骑士、巨龙等西方经典魔幻要素的游戏。
1.36龙与地下城:龙与地下城(英文Dungeons&Dragons,简称:D&D或DnD),是第一个商业化的桌上角色扮演游戏。该游戏以托尔金在《魔戒》中所设计的世界为蓝本构建。游戏中包含了大量的欧洲传说生物,具有浓厚的欧洲中世纪文化色彩。是西方魔幻游戏中最经典和最为著名的世界观模型。
1.37暗黑破坏神:由暴雪公司出品的西方魔幻游戏。开动作角色扮演游戏之先河。其游戏模式——包括红蓝血槽、技能树、装备系统等,被后来的诸多角色扮演游戏大幅度借鉴——所有诸如此类的游戏被称为“暗黑like”
1.38东方神话游戏:以《西游记》、《山海经》等中国神话为蓝本构建世界。含有仙、魔、道、妖、灵、兽等中国传统神话元素的游戏。
1.39科幻游戏:用幻想的形式表现、探索人在未来世界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和科学技术远景,其内容交织着各种科学事实和预见性想象的游戏。
1.40武侠游戏:以东方历史舞台为蓝本构建世界,以侠义精神为主题,含有武技、气功、东方古代兵器、侠客、门派等要素的游戏。
1.41日式幻想游戏:日本人杜撰的一种具有独特世界观的游戏,往往含有东、西方各个时代的元素,剑、魔法、枪炮同时出现于游戏中。
2.系统
2.1系统:系统泛指由一群有关联的个体组成,根据预先编排好的规则工作,能完成个别组件不能单独完成的工作的群体。这里是指组成游戏框架的功能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