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瑞金市赣南脐橙市场营销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瑞金市赣南脐橙市场营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2011年瑞金市赣南脐橙市场营销工作方案
为加快拓展我市在辽宁省、福建省脐橙销售市场,打造“赣南脐橙”品牌,促进脐橙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赣州市“把赣南脐橙打造成超百亿元产值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着力抓好“赣南脐橙”国内外市场开拓,扶持壮大果业龙头经销企业,加大“赣南脐橙”品牌宣传力度,打造驰名品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业安全,扩大销售市场,增加果农收入,促进产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1、2011—2012年全市实现脐橙销售量7.5万吨,其中外贸出口0.2万吨。
2、继续巩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抚顺市、丹东市等已开拓的赣南脐橙销售网络。
3、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新开拓辽宁省鞍山市、本溪市、锦州市、辽阳市、铁岭市及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等城市脐橙销售市场,扩大脐橙销售网络,力争我市60%的脐橙销往辽宁、福建省,销量4万吨以上;抓好辽宁省鞍山市、锦州市、铁岭市和福建省漳州市的赣南脐橙专销区建设。
4、重点扶持2家果业龙头加工经销企业,建立“产地龙头企业+果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对接销地龙头经销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
5、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做好有机产品认证和GLOBALGAP(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认证);力争新增1家有资质有基地的经销企业,销量0.1万吨。
6、开展“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市果业企业、合作社、果农受教育面达100%,坚决杜绝脐橙早采、催熟、染色等现象。
7、宣传“赣南脐橙”品牌,做好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箱标与果标)推广工作,全市推广箱标150万个,果标6000万枚,打造全国驰名品牌(证明商标分配任务附后)。
8、努力争取我市脐橙营销工作进入赣州市脐橙果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加工营销企业群体。
1、构建龙头加工营销企业群。今年重点扶持叶坪乡合龙赣南脐橙专业合作社、红都绿尔康果业有限公司发展壮大,确保年销售赣南脐橙各1万吨以上。积极鼓励龙头企业收购兼并小型企业,切实解决目前果品营销“散、乱、小”的状况。不鼓励外地小经销商来我市兴办仓储企业,新增脐橙产量的销售主要通过扶强做大销售龙头企业的途径解决。
2、巩固和完善产地营销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对接销地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引导生产果农不直接进入市场,合作社不乱闯市场,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固定的原料基地,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3、加大政策资金奖励扶持。
①鼓励企业、合作社、脐橙生产大户、经销商积极做好脐橙贮藏保鲜。对贮藏果品至春节后销售的,按2月底的贮藏量,达到1000吨以上的,按40元/吨标准给予扶持奖励。
②鼓励扶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兴建大型恒温保鲜库。对企业兴建鲜果贮藏能力达5000吨以上的大型恒温保鲜库,在我市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柑桔项目中给予立项扶持,金融部门要予以贷款扶持。市农业产业化办申报龙头加工企业贴息项目要把建设大型贮藏保鲜库的企业作为重点优先申报。
⑤对贮藏、销售、加工脐橙果品数量多、对产业发展贡献大、成绩突出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评选年度脐橙产业发展功臣,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大力发展脐橙生产合作社,提高脐橙产业组织化程度。
1、加快发展合作社,实现90%以上的果农加入脐橙生产合作社。组织和动员果农将生产的脐橙统一由合作社组织销售。
2、成立市级合作社联社,各乡(镇)要设立分社,并以合作社为单位组建专业采果队等服务组织。
3、合作社要加强技术培训和农资供应服务,鼓励脐橙产业合作社统购统销果业生产资料,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引导果农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提高果品商品率,实行按质分级销售。
(三)统一“赣南脐橙”品牌形象,大力提倡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3、规范“赣南脐橙”果品包装物的使用。
①包装物上必须明示“赣南脐橙”或GANNAN.QICHENG.GANNAN.NAVEL.ORANGE。
③核准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标识的,必须标明该标志编号。
④市工商局8月份要对全市所有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使用的果品包装物进行严格审查并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5、大力推广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①全市所有果品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要全面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继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早采、催熟、染色等行为。
1、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赣南脐橙“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召开会议、办培训班、观看专题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企业现场观摩学习等形式,加大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教育果农和经销企业自觉维护赣南脐橙品牌。
3、加强对果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脐橙染色。
①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贮藏、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经销商建立档案,列入监管范围。龙头企业的监督与检查由市果业局负责实施。
②建立专人驻厂监督机制,推行“四定两包”措施。市质监局要落实专人驻厂监督,加强对全市贮藏加工销售企业的质检监管工作,采取定人员、定企业、定岗位、定责任、包质量、包安全的“四定两包”措施,做到人员到厂、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③龙头企业生产车间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头。
④10月份前,各加工企业必须与市脐橙协会签订“赣南脐橙”质量保证承诺书。
(五)加强“赣南脐橙”品牌的宣传保护,打造“赣南脐橙”驰名品牌。
1、在统一使用“赣南脐橙”品牌的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的“定牌”方式,使我市脐橙品牌与其它县的目标市场商标相区别,以便于品牌打假和保护。
2、积极做好主攻城市“赣南脐橙”品牌的宣传与推介。
①做好市场调研。市脐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8—9月份组织若干工作组,分别到新开拓主攻城市——辽宁省的鞍山市、锦州市、辽阳市、铁岭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进行市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城市人口、居民消费水平、对“赣南脐橙”的知晓度、水果批发市场分布及其水果吞吐量,谋划好主攻城市及脐橙销售的各项措施,加强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果品流通协会的沟通与联络,筛选出合适的经销商,规划好脐橙直销区,做好前期市场准入准备。
②落实市场总经销商。继续加强与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抚顺市、丹东市果品总经销商的联络与合作,做好“农超”对接。市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好鞍山市、厦门市的市场总经销商。
③落实好主攻城市销售企业与产地经销企业的合作对接。特别要引导我市龙头企业与销地企业对接,做到强强联合,共同开拓脐橙新市场。
3、联合主攻开拓城市的质监、工商部门,配合总经销在主攻城市开展打击假冒“赣南脐橙”品牌活动。
(六)加快市场开拓,着力抓好主攻城市专销区建设。
1、今年我市要重点开拓辽宁省二级城市,同时抓好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的“赣南脐橙”销售市场的开拓,继续建立一个城市一个总经销加直销点方式,在主攻的省会城市和区域性城市的最大水果批发市场建立起“赣南脐橙”专销区,专销区建设按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发展壮大的思路,渐进式发展,达到“五有一无”目标:
①有场所。在主攻的省会城市和区域性城市的最大批发市场划出一定区域作为赣南脐橙专销区,专门销售赣南脐橙。
⑤有联动保护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城市的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以及批发市场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产销两地保护机制,为赣南脐橙果品的销售、维权营造良好氛围。
⑥无假冒伪劣和染色脐橙。
2、在建设专销区的主攻城市举行一次以上的“赣南脐橙”免费品尝活动。
(七)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植出口加工营销企业。
1、今年我市要重点培植1—2个基础好、有实力的企业为重点出口企业,对有出口资质的基地、包装厂和企业要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企业之间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2、加强脐橙出口服务体系建设。要协调好海关、商检部门对我市脐橙出口的工作支持,提供就地检验、办证放行等服务,为出口企业就地出口创造条件。
(八)加强领导,组织队伍,确保市场营销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金市脐橙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晓岚(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何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单位: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农粮局、新村办、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银行、农发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宋海生(市果业局局长),副主任:刘立敏(市果业局副局长)。办公室地点设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生产合作社、营销联合会、主攻城市营销办事处等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督查、调度和考评。
2、加强脐橙营销队伍建设。要把果品经销商、种植大户、协会、脐橙购销经纪人、脐橙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并继续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抽调部分干部组成一支精干的脐橙营销队伍,卓有成效地做好搭台建制、产销对接、落实总经销、设立专销区、开展品牌打假等营销体系建设的服务工作。
3、落实营销资金。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脐橙果品市场营销,确保各项营销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开拓主攻城市和本市企业对接合作表;
2、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任务分配表。
主题词:农业脐橙营销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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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市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