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90%高鲜肉膨化宠物食品科技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90%高鲜肉膨化宠物食品科技转化项目;
项目编号:DY-SHZC-240402-01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主要为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90%高鲜肉膨化宠物食品科技转化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90日历天;安装调试期:120日历天。(注:设备交货周期为收到排产款后起算)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50万元。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其他说明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泰安市国泰民安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范东村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谢秀娟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c2006
E-mail:sdhq2018@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