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24日发布的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广州市钱大妈生鲜食品连锁有限公司荔湾南岸路分店出售的“新鲜乌骨鸡”,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191.5μg/kg。《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由此推算,该批次“新鲜乌骨鸡”磺胺类药物超标近一倍。
通告显示,该批次“新鲜乌骨鸡”标称新兴县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但经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无法确定该检验报告所检批次产品是新兴县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温氏”公司一位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公司不向广州市钱大妈生鲜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直接供货”。
据了解,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钱大妈”:
去年问题产品已下架处理
检测合格后重新上架
“钱大妈”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截图
涉事“新鲜乌骨鸡”
“钱大妈”提供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关系证明
目前“钱大妈”已将检验合格的药残检验结果,要求张贴到收银台显眼处,方便顾客查看。南都记者走访“钱大妈”门店发现,饭点前后店内人流量较大,公告栏上张贴的各类果蔬、肉类等食品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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