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产厂家输华资质一:MARA农业部审批外饲准字证-即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申请流程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
第三条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办理机构
第四条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证书查询点击链接
境外饲料添加剂输华资质二——国家准入。
我们拿宠物食品做个举例,目前允许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的国家(地区)有泰国、中国台湾、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捷克、意大利、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奥地利、西班牙,波兰等如下图所示,泰国生产的宠物食品可以进口到中国,而韩国、日本,英国生产的宠物食品还未签署双边协议,没有获得国家准入,不能合规输华。
即使一个国家获准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该国申请企业也进入了海关公示名单里,某些成分有时还是会受到出口限制。具体可以查询海关总署动态发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国内进口饲料代理企业确认是否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0号令修改并重新公布)规定,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含过境动物)、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过境动物过境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归属动植物检疫许可产品办理范围中动植物的部分,明确规定是需要办理动植物检验许可证。
1.查询产品准入情况
国内进口饲料代理商企业资质备案-进口饲料备案
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单位须提供的特别材料
Ⅰ级风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须提供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与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申请单位与指定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合同)。
受理时限
海关根据审核情况,自初审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进境生物材料、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疫审批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