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依据:第五条(二)生命阶段包括幼年期、成年期、老年期、妊娠期和哺乳期等,如不标示则默认为适用于所有的品种和体型。
要点2:产品通用名称中的适用阶段要与使用说明(如喂食建议)保持一致。错误示例:
02净含量
法规依据:第九条固态产品应当使用质量进行标示,净含量不足1千克的,以克或者g作为计量单位;净含量超过1千克(含1千克)的,以千克或者kg作为计量单位。液态产品、半固态产品除可以使用前款规定的质量进行标示外,也可以使用体积标示,以体积标示时,净含量不足1升的,以毫升或者mL作为计量单位;净含量超过1升(含1升)的,以升或者L作为计量单位。
要点:固态产品应当使用质量进行标示,液态产品、半固态产品除可以使用质量进行标示外,也可以使用体积标示。标示时,净含量不足1千克(1升)的,以克或g(毫升或者mL)作为计量单位。错误示例:
03饲料原料名称书写
法规依据:第六条“原料组成”应当标示生产该产品所用的饲料原料品种名称或者类别名称。
04饲料添加剂名称书写
法规依据:第六条饲料添加剂的名称需要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名称一致。要点:含有下标数字的饲料添加剂名称要注意正确书写方式。错误示例:
05类别名称的使用
法规依据:第六条原料组成中的某种原料如以品种名称标示,则不应当再以类别名称标示;如以类别名称标示,则不应当再以品种名称标示。要点:类别名称和品种名称不可重复使用。错误示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