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器,普通人背景。这是一个相亲“成功”的故事
ooc不可避免,初衷就是想撒一把糖。
佳偶天成(1)
作为一个警察,这一天对于JohnReese来说实在该算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警队结了个案子,今天只剩下扫尾的书面报告工作,犯人被捕,无人受伤,市民得到保护,罪恶得到惩戒,甚至,他今天还能准时下班,完美的一天!除了——
“Hey,John.”
当女警探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收回了即将走上下班之路的腿。一般来说,当她面带这种表情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通常将是一场让人难以拒绝的关心与呵......
当女警探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收回了即将走上下班之路的腿。一般来说,当她面带这种表情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通常将是一场让人难以拒绝的关心与呵护,John在心里叹了口气,Carter哪里都好,就是有时候太热情。
“Hey,Joss,我正想问问Lionel…”
“周末有安排了吗?听着,我最近认识了个姑娘,是个医生,人不错,挺漂亮,原来也在军队待过。你们应该挺有话说。”
“Joss…”
“我知道你怕尴尬,这次还有另一对儿,是Lionel的远房表哥Harold和警队的心理医生。”
“Root?”
“对,就是她,我觉得他跟Harold特别合适,就是那个技术顾问。他们俩应该有很多可聊的,就像你和Shaw一样。”
“但至少,你得去试试,不为了自己,也得为Harold。”
六个月后的某个晚上,Carter回忆起自己这句话,无比惊讶的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有预言天赋。
只是方向有点偏差。
约会地点选在了一个风评不错的意大利餐厅,店主Elias算是John和Fusco的朋友,John怀疑地点选在这里是因为Fusco觉得能打折。
“John,好久不见。”副厨兼领班Anthony走出来迎接,“最近很忙?”
“还行,队里的事多,最近来的少了。”John上前和他握了握手,“你和Elias还好吗?”
“我们打算这个春天办婚礼,虽然我觉得挺没必要,但你也知道的,He'smyboss。”Anthony耸了耸肩,无奈又幸福地笑了笑。
“看来我需要提前准备礼物了?”
“还有伴郎服,定下来日子后Carl会约詹尼给你做套新西装。”
“等你消息。”John拍了拍他的肩。
老实说,John有点惊讶他们现在才举行婚礼,他五年前认识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了。他以为他们已经办过了或者不再举行婚礼,因为Elias看上去实在不是什么浪漫人。不过长久稳定的伴侣也需要仪式的证明。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春天到了。
John一边想着,一边跟着Anthony走进了餐厅。
Fusco和Carter已经到了,他们正在和一个褐色长发的姑娘聊天。
“Root。”John打了个招呼坐在了Fusco旁边。
“我真为那位介绍给你的女孩儿感到遗憾。”Root笑得像只得逞的狐狸,不过还是好心地给John倒了杯水。
“哦我们在聊音乐剧,Lionel居然买到了《吉屋出租》的票!”
“她咋没说花了哥半个月工资。”Fusco趁着Joss跟Root说话扭头咬着后槽牙说到。
“为了哄老婆开心,你忍着点儿。”John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
“所以神奇小子,今儿没成也是好…”
“Lionel,你们在聊什么?”
“我鼓励鼓励这个榆木疙瘩告诉他这次要努力。”
“也许他不努力更有机会成功~”Root凉凉一笑。John咬牙切齿却没什么反驳的余地。
每次案子了结他都要去Root那儿报个到,毕竟作为退伍军人ptsd患者的典型代表,Root可是要为这位模范警察以及广大市民负责的。
“Harold!Sameen!这边!”
当一男一女出现在这张桌子前的时候,爱神丘比特决定短暂地将目光投向纽约城里这家意大利餐厅,他射出的箭刺中了两个男女。
不过搭配上…实在是太令人满意了。
佳偶天成(2)
“Reese,帮我个忙,约Shaw出来。”
周一上班第一件事,Root出现在他桌子边,给他安排了第一个任务。
“为什么?我又没想跟她谈恋爱。”警探明知故问,含了三分调侃。
“你觉得,我会在乎你喜不喜欢她吗?”棕发美人冷笑两声,“让你去请无非是给你点面子。”
“别跟我说你是想跟她当闺蜜。”
“我喜欢她,当然。”Root倒是直言不讳。
John回想起当日的相亲会,不觉好笑。
Root不是一个情感丰沛的女人,事实上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多多少少让她显得有些无情,至少在John和她接触的她几乎没什么情感波动,当然,除了嘲讽他。但她看见Shaw的时候,哦,连他都能感觉出,她不对劲。
Shaw漂亮,但有一双很冷的眼睛像一池湖水,深不见底。比起John见过的其他女人,Shaw多了一份锋利的果决,虽然此刻…这姑娘更在乎桌子上的食物。
不过Root对Shaw完全是另一种态度,大概这种反差击中了我们的心理医生。事实上当Root进入了一种调情模式的时候,少有人能够抵挡,这一桌Fusco已婚且深爱妻子,John…算了,经过Root的“悉心治疗”之后他不会再对她产生任何兴趣,奇怪的是,HaroldFinch——Fusco的表哥——也没什么反应。
John见过的人不少,警察这个职业让他对所有人都多了一份审视。而这个男人似乎普通平常,但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是在是一个有趣又与众不同的人。
他在保险公司工作,谦和有礼,安静却并不觉得不耐,话不多,对桌上的话题也未必感兴趣,但总是耐心。但John还是能看到,这个人温和的外表下大概不会这么简单。
这个人,应该挺有意思。
“我去约会,Carter,正如你所愿。”
“看来你对她印象不错?”
“确实,不过…”
“别有成见,多相处才能有好结果,等你们的好消息。”
也许是她和她的好消息?John忍着笑走出了警局大门。
他到的时候Shaw还没来,倒是Harold和Root已经入了座。
“抱歉,有点晚。”
“鉴于警局要发你的那点工钱,我们表示理解,是不是,Harold?”
身着三件套的绅士笑了笑:“没必要苛责或是嘲讽,Ms.Groves,我相信Mr.Reese的本意并非如此。当然,如果他拥有一辆能在布鲁克林街头穿行的摩托车,我觉得这话也得打点折扣。”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Fusco说他希望能有一辆自己的哈雷摩托车。
Shaw进门的时候Root已经有点无聊了,John本来想说先点餐,但Root的反对与挖苦是预料中的,他才懒得自讨没趣。Shaw说刚做完手术,Root表示你真辛苦需要多多休息原本也不用这么辛苦的,把警察先生看得一愣一愣的并再心里默默吐槽,恋爱中的女人真可怕,一回头却撞进身边人的一眸笑意中。
这个人的眼睛真好看,他恍神,完全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与心理医生何其相似。
饭后Root要求Shaw陪她去专柜选选香水,女医生没什么兴趣,不过估计是想消消食顺便落个清静。Harold本想回家,John提议去河边转转,他们选的餐厅离东河不远。
“你在保险公司做什么?”
“保险调查,和你有点像,不过我针对艺术品。”
“可艺术品失窃比杀人案好太多了。”
“Mr.Reese,你当过兵?”Harold转换了话题。
“阿富汗,我在那儿呆了六年多。”John笑了笑,“不算是什么好的回忆。”
“回来就做了警察?”
“鬼混了一阵,酗酒,闲逛,偶尔去老兵
事务部那边报个到,后来也不想去了。如果不是Carter,我大概会醉死在家里。”
“从战场回来的人大概总会这样。”
“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回来。”John望着远方的灯火,“这里的没人能懂为什么我不敢上街,为什么总喜欢贴着墙走,因为肩上没有防弹坎肩,头上没有钢盔。”
“假使你能听见,当每一次的颠簸,血从肺泡破碎的肺叶中流出,在嘴里发出漱口的声音,如癌症般猥琐,苦得像是难咽的反刍物,不治的疮在无罪的舌头上,我的朋友,你就不会如此热情地传讲古老的谎言:为国捐躯,甘美而合宜。”
“什么?”
“一首诗,关于战争的。”
“你懂的真多。”
“可是比不上任何一颗战场上的子弹,Mr.Reese,艺术与诗歌在面对真实世界的时候就像是玩具。Mr.Reese,你挺过来了。”
那双眼睛中没有恐惧,鄙夷或是厌恶。他那么平静,如同一池静水,他不评判,也不伤感,只是平静而稳定的叙述,像是走过一条道路时两条腿的交替一样自然。
John觉得他的心中有些东西在松动,如同春夜里云翳散开后,露出一泊月光。
佳偶天成(3)
最近他的社交圈确实打开了一些,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朋友。自从他大学时期的挚友Nathan决定搬到芝加哥发展后,除了Lionel夫妇,没什么人跟他熟识。
不过他认识了John。
不得不说,JohnReese跟他平时接触的人完全不同,除了军人的直接与义人的柔情在他身上交错闪烁,他的身上还有一种直白的正义。
当然,他也非常…英俊。
作为一个保险调查员,Harold喜欢美的事物,雨后的绚丽晚霞,恢宏壮丽的建筑,芬芳的花朵,古雅肃穆的雕塑,还有…JohnReese的脸。
那是一种凛冽的美,冷峻的肃穆中蕴含天真的温情,如同晨雾朦胧中遥远的晨光。眉脊高耸,护卫着幽深的绿色眼眸。颧骨与下颌形成锋利的曲线。唇又薄又锐,如同轻而窄的刃,偏偏他站在那儿,就有一种宁静安和的性感。Harold从不认为自己会沉迷一个人的相貌,直到JohnReese开始眨眼、说话、微笑。沉默的雕像变得生动,他赋予简单的美貌灵魂。他的脑中只剩下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美丽?
John的公寓在皇后区RegoPark附近,他们约在了华人区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John找到了,Harold一进门就看见了他。他似乎更阴郁了一些,颧骨上晕着两块伤,额头也青了一块。
“Harold.”John点了个头算打招呼。Harold觉得他眼中有一种令他不安的阴郁。
“Ms.Groves让我来看看你。”Harold开门见山。
“这疯姑娘倒是办法多。”John嗤笑一声,啜了一口面前的咖啡。
“她说下次你不来就直接上报主管停你的职。”Harold尽职尽责,语气却越发温和,“她没和Joss说,也是为你考虑,如果警局内部有风声,估计也会对你有影响。”
“我欠她一次。”John垂下眼眸,掩住所有情绪。
“John…也许我不该问,但…你为什么不去心理评估?”
“很简单,Harold,因为我通不过。”John苦笑,“最后是一样的结果。”
“发生了什么事?”
John沉默了一会儿,Harold能看出他内心的堤岸固执地守卫着秘密,但他想要倾诉,虽然不是对着心理医生。
“我今天打死了一个罪犯。”John长叹一声,望向窗外淡漠的日光与蒙了灰的天色,“他已经在下城引发了两起爆炸,今天早晨我们找到了他,他劫了一辆车,想往下城开。他们拦住了他,他携带武器,不肯交出,有反抗动作,我开了枪。”
“据我所知,这是标准程序,你执行了公务,保护了市民安全。”Harold依然在等,等他说出来。
“犯人是个罹患PTSD的退伍军人,和我一样,不过他是科威特回来的。我们通过无线电找到他,他在自己的波段里寻找战友,求援,一遍又一遍。”John顿了顿,“我辜负了一位战士,我没能救他。”
阴翳在他脸上聚集,如同浓云密织。他的脸上那种直白而笃定的哀伤让他显出了一种本性中的虔诚与纯善。Harold被这种善与义打动了。
“你做了该做的事,John。如果他极端情况下伤害了无辜的人呢?”
“他该接受治疗,而不是子弹。”
“你基于当时的情况做出了合理的选择。人并非机器能在瞬间演算千万种可能。两害相权,你做了该做的事,虽然它并不完美。”
温暖的沉默在他们周围散开,咖啡馆里的喧闹也多了一分喧闹的温柔。
“谢谢。”Harold没有否定自己的愧疚,却也告诉他,那不是他的错。
“一会儿我们出去走走吧,大都会博物馆有了新的展览,或许…”
“如果我看不动,你不许嘲笑我。”
“一言为定。”
他们起身离开咖啡馆,午后金色的阳光从云层中渗出,在钢铁丛林和他们的心中荡漾。
第一次画手书,断断续续画了一个多月。想不到居然真的能做完!!感天动地啊——!!
半年前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感觉非常适合FR,犹豫了很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画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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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瞬间,有一种被触及伤痛而险些孤注一掷地反击的锐利,但因为对方是弗斯科,所以他没有那样做。CIA对他的影响会永远如影随形,如果选择自我放任,那他绝对会像唐纳利说的那样失控滥杀,造成非常恐怖的后果,但他没有(无论有没有真的杀死彼得,我觉得以当时的情况来说他都已经相当克制了);只有在亲眼目睹了卡姐的死之后,在盛怒的状态下才展现出属于曾经杀伐果断的特工冷酷的手段(包括不限于把那一车人放那任凭他们被烧……我觉得论烧伤程度他们应该也都寄了x但这车都是坏蛋所以分寸居然还是在的。。),当然了后面对待保护奎恩的那些人时,因为知道他们只是在工作所以依旧是很克制了。
军队和CIA的经历教他学会使用暴力,也教他......
军队和CIA的经历教他学会使用暴力,也教他学会用各种方式去杀死同胞,尤其是进入CIA,一切黑暗肮脏的东西必然都会将他吞噬,但依然没有夺去他对拯救别人这个理想的热忱,也几乎不会让他真的失去理智、成为一个靠黑暗存活的怪物,不会让他知道自己有能力且习惯了手染鲜血,就下意识用杀人来解决问题(尽管那么多年的军旅+特工生涯还是让他不可避免学会了很多时候用暴力解决问题x),用赤子之心去形容他也是可以的……(和红茶黑茶一样很适合ubw这种心象风景,身如钢铁,心似琉璃!(x
杀人——这是执行工作所必须的,所以他就会去做,面对该死的人绝不会心慈手软;......
杀人——这是执行工作所必须的,所以他就会去做,面对该死的人绝不会心慈手软;但是折磨别人——这是工作以外的内容,是毫无拘束的发泄,一直这样迟早是会发疯脱轨的,这或许也是他时常成为阻止卡拉的角色的原因之一。如果不去杀死这个人,那么更多的人会死,国家的安宁会受到威胁,所以他留给敌人最大的善良和仁慈,就是“快速无痛的解决方式”……真的好喜欢。有着完整自洽的逻辑,有着认定后就坚定不移的决意,有着几乎不会被动摇的成熟的三观,向善但不圣母,有一套自己的评判标准,能拎得清是不是应该出手……这个人真是越品越值得喜欢呜呜
画到生无可恋灵魂出窍的一幅…
年操二十一岁的李四穿越到2020的纽约
不严谨考据
为避免bug造谣Grace病逝
已完结,共五章,BE
本章提及幽闭恐惧症
直到年轻的John忽然降临,Finch逐渐变得黯淡的时光里添进了一把新火。在最初的惊喜消退后,Finch独自去给John扫墓。那座写着假名的墓碑依然在,坟墓里葬着的衣冠依然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John从地下爬了出来,摇身一变成了年轻人,再次回到了这个世界。于是Finch只是在他的墓碑前放了一束花。
Finch无事可做,只得把工作重新捡起来。John现在不需要他的帮助,他只能为John留下一些财富。他时不时给John带走的那些银卡里汇一些钱,看着账单上一笔一笔的花销,期望着John起码不要去做一些危险的事。
但John从未联系过他,就像是Finch的幻想一样。那天出现的年轻人本就不合常理,随着日子一天一天消失,Finch情不自禁地怀疑起这一切是否真实。所幸Pierce常常来拜访,有时还带着朋友。Finch不得不承认,Mr.Pierce是个十分有趣的人。他时常向Finch请教一些技术上的问题,顺便给Finch讲一些号码的趣事。
Finch明白,以Pierce的智慧他并不需要Finch的帮助,以Pierce的人缘他并不缺少倾诉的朋友,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Finch。Finch清楚,但并未点破。因为他在清楚这点的同时也清楚自己如今有多么孤独,他像所有老去的人一样,渴望与朋友多相处一点。于是他默许了Pierce像看望长辈一样常来看望他。
Pierce不再提起John,Finch不清楚这是Pierce自己的意思还是机器的意思。似乎在叫回Finch之后他又后悔了,在此事上保持沉默,促使着Finch逐渐遗忘这件事。
“我能帮你什么,John?”Finch已经打开了电脑,开始定位John的手机信号。
“我已经定位到你了John,需要我帮你做什么?”Finch催促道。
“你所在的房间向西有紧急通道,我想东面的电梯是不行的。”Finch即刻回答道。
“请等一下John,先别挂,起码让我确保你的安全。”
John答应了这个小要求,把手机放进了上衣口袋。这场枪战突如其来,对方人数众多,把他逼进了这座陌生的大楼。John现在这个年纪尚且自以为是,一个多月来独自摸爬滚打,倒也解决了不少麻烦。直到被人困在这个房间里无路可退,才想起来去寻求帮助。
趁着一波枪响中断的间隙,John打开了房门,背对着西面的走廊开了几枪作掩护。只是还未来得及转身,身后一声枪响,子弹擦着他的身侧飞了过去。John只得立刻退回了房间。
“很明智,Harold,我确实还需要你。”John惊魂未定,低头对着胸口的手机说道,“他们的人从紧急通道上来了。”
“还有最后一条路,John,”Finch安慰道,“东面墙上的通风管道通向外面,你下滑时需要多小心些。”
John一转头,看见墙上确实有个通风口。只是略小了些。
“没有别的选择了吗Harold?”John犹豫起来,“直接从楼上跳下去怎么样?”
“我并不认可,这栋建筑外围并没有设置可供攀爬的地方,从四楼跳下去哪怕是你也未免受伤。”Finch明白他心中的担忧,但实在是别无选择。
管道里涌出一股细小不易察觉的气流,John探头看下去,只看见漆黑的洞口上悬挂着陈年的积灰和蜘蛛网。这不是问题,John并没有洁癖。他怕的是狭窄的洞口,怕自己会卡在里面。以及他微不可查的幽闭恐惧。
门外响起的枪声和被撞得挪动的家具可不会顾忌John的犹豫,John一咬牙,把枪叼在嘴里,竖着身子滑进了通风管道里。
进来之后John意识到还是卫生问题更需要担心。管道足够宽,并不会卡住他,只是在他撑着两边下滑的过程中被掉落的积灰砸了满头满脸,险些呛得窒息。
John迫使自己不去在意幽闭的空间,闭着眼低头下滑,直到脚踩上坚实的地面才敢睁开眼睛。
但他什么也看不见。
John慌乱的摸着四周,但并没有别的出口,他身处一个狭窄到不容转身的死胡同里。强烈的窒息感涌了上来,John狠狠咳嗽了一番却仍未感觉到舒缓。他意识到自己开始恐慌了,压上所有的理智才能控制自己不大喊大叫。他滑下来时关上了通风口的隔板,敌人尚未发现他,如果忍不住尖叫起来只会被从上面飞下来的子弹贯穿。
“John?坚持一下,我在路上了。”
口袋里传出的声音唤回了John的理智,他抓住了一线救命稻草,努力将注意力转移到Harold身上。
“拜托了Harold,别告诉我这其实是条死路。”
“死路?建筑图上显示这条管道向东延伸二十米后通向外面,或许墙上有其他隔板?”
John努力蹲下身子,果然在东面的铁皮上扒下来一块铁板,露出一个勉强够他容身的洞口。
换作平常他根本不需要别人提醒,但现在连这种小事都察觉不到,可见John的状态已经极差。
John不再犹豫,一心只想早点出去,迅速而艰难地把自己塞进了管道中。
这条横向的管道更加狭窄,John尽力把肩蜷缩起来才堪堪能在其中爬行。二十米远的距离他几秒钟就能跑过去,但此刻却仿佛像在攀登珠峰。虽说有出口,但前方一片漆黑看不出来任何光亮。这使得John难以控制地感到绝望。
“Harold,和我说点什么……”John呼唤着,他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但他仍然坚持着向前挪动。
“John?你还好吗,我马上就到。”Finch加快了车速。
“不太好,我有……幽闭恐惧症。”
Finch当然清楚这一点,但要求John爬通风管道也是无奈之举,他只得尽快赶去。
“和我说说……说说我们以前都在做些什么?”John此刻无比渴望听见Harold的声音,在漆黑狭小的空间里只有Harold的声音使他吊起一口气,不去回忆曾经几番险些困死在这种幽闭空间的时候。
Finch愣了一下,他还以为John仍未接受自己身处二十一世纪的事实。但既然John已问出口,Finch便和他谈起了过去。
而John只是在那头感叹着,惊讶于自己竟然会进入CIA,赞叹Harold的聪明才智,询问着Bear是什么模样。
Finch滔滔不绝,他忽然发觉有些事情深深扎根在他的记忆中,即便神经细胞随着他的年龄日渐老化,他也从未忘记那些过去。
Finch的脸在飞速划过的路灯下闪闪发光,忽然落下几滴泪来。
“是的,John,我非常想念你。”
Finch在狭小的空间里给了他一个锚点,又在他不知所措的未来描述着他所经历的一切。
John实在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隐约意识到他们原先似乎并不只是简单的朋友,这令他更加不安。
却推不开。
John再次惊恐起来,他努力推动那块铁板,却纹丝不动。John逼迫自己冷静下来,摸索着铁板的边缘处,然而绝望地发现铁板是从外面钉死的。
我就要死在这里了。John的心底传出一种不妙的声音。
枪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管道里的空气变得粘稠。不止是心理作用,John呼吸困难了起来。
“Harold……Harold……”John竭力呼喊起来,情绪已经不由自主,“你在哪里,Harold?我快要不行了……”
Finch心里的紧迫感从未停歇过,他发觉John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鼻音,似乎已经哭泣起来。
灰尘都被眼泪糊在了脸上,John如果还能清醒一定会觉得这十分丢人,但眼下他甚至没有心思去拿衣服擦一把脸。他彻底崩溃了,几乎已经迷失的幽闭记忆反复重现在眼前,迫使他疯狂敲打起面前的铁板。
不过显然徒手无法对抗钢铁。John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个孩子一样蜷缩起来,止不住地哭泣。但管道过于狭窄,他甚至只能弓起身子,无法给自己带来一丁点的安全感。
“John?John!”Finch的声音再次传来——不过这次是从头顶上。
John猛然抬起头,险些被车灯晃了眼。Finch出现在面前,从外面卸了铁板,正在呼唤着他。
“你受伤了吗?”Finch问道。
“没有。”John狠狠抽了下鼻子,呼吸着新鲜空气,艰难地往外面爬去。他灰头土脸的,脸上还混着眼泪鼻涕,深知自己一副丢人模样,只是低着头默默往外爬。
Finch这才放下心来,照顾着他的情绪,也不能主动去帮忙,只能站在一旁看着。
John爬到一半,忽然不动了,挣扎了几下,先拿袖子狠狠擦了把脸,才抬起头道:“帮我一下。”
“什么?”Finch没有反应过来。
“我卡住了。”John撑起身子,把卡在管道口的胯展示给Finch看。
“谢谢你,Harold。”John带着一副尴尬的表情道谢,拍拍身上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起码让我带你换身衣服。”Finch终于忍不住说道,他还是没法接受John就这么脏兮兮地到大街上去。
Finch从后视镜里看着John,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像个小孩子一样。”
LoganPierce在前面引路,带着一瘸一拐的Finch穿梭在某个警局内部。
这点也值得怀念。Finch记不清他们曾经是否来过这个警局,但他克制不住地想象起JohnReese身在其中的模样。
“我已经退休...
“我已经退休了,Mr.Pierce。”Finch感到有些疲惫,叫住了Pierce。
Pierce从不轻言放弃,他花了很大力气去骚扰Finch,终于逼迫他从意大利回来,来看看这个足以震惊所有人的“惊喜”。
“这个号码很重要,至少她这么觉得。她为你准备了律师证,以防万一。”Pierce把那张假证递给Finch。
“你只需要见这个号码一面,剩下的就在你见过他之后自己判断。”Pierce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种急不可耐的语气,仿佛迫切的
希望看到Finch惊讶的表情,“你绝对会非常惊喜。”
Pierce的步子越来越急,领着Finch到了审讯室外。Finch已走得有些疲惫,不自觉深呼吸起来。等到Finch缓过劲,目光聚焦到审讯室里的那位年轻人脸上时,他彻底忘记了如何呼吸。
JohnReese,Finch脑中只有这一个名字。屋里的年轻人活脱脱就是二十出头的Reese,此刻正不耐烦地翘着二郎腿,抬眼注视着屋外的Finch。即便Finch明白隔着单向玻璃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仍然能感觉到自己的目光和这位神秘年轻人的眼睛重合了。
Finch看不到自己脸上的表情,但一定很精彩,事后他回忆起来这瞬间,Pierce不怀好意的笑容就在身边。
“这是怎么回事?他有个儿子?”Finch终于开了口,声音仍有些颤抖,但他没法在乎。
“说真的,我也希望是这样。这很难解释,但他就是John。她对比了DNA数据,百分之一百的契合。”Pierce靠在墙上一耸肩,“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他的记忆中断在John二十一岁那年——当然是原先的John。就像是被外星人绑架一样,一觉睡醒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美国。”
“……不,这不可能……”Finch喃喃道,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那天他没能、也不敢看着Reese就这么因他而死在那个屋顶上。如果说Reese有幸从那枚导弹下幸存,也比现在的状况好理解太多。但无论如何,John活生生出现在他的面前也是事实,上帝用一种诡异的方式将John还给了他。
Pierce递来一部手机,打断了Finch混乱的思绪。Finch已无法思考其他事,顺手就接了起来。
Finch明白她在指前些年去世的Grace,但并没有答话。
“打扰了你的退休生活我真的很抱歉,但眼下的状况我实在没法理解,在Logan的建议下我还是决定联系你。”机器用着Root的口吻说道,“毕竟眼下只有你才能帮到我们小小的柔情铁汉了。”
“怎么帮?”Finch实在摸不着头脑。
“哦Harold,我以为你明白的。”机器用一种怜爱的口吻说道,“你爱他,Harold。”
Finch只是沉沉叹了口气,仿佛要将灵魂都喷吐出来。
“你得像以前一样,赢得他的信任。”机器接着说道,“小猫不乐意被强行关进笼子里,你得再次驯化他。”
“我不太同意你的比喻,Mr.Reese不是我的所有物。”Finch终于开了口,“不过我会试着说服他的。”
“好样的,Harold。”机器赞许道,“不过我得提醒你,他现在还没有Reese这个名字,你得叫他Tallis。”
Finch推门进去时,John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斜着眼睛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个子男人,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着。
Finch在他对面坐下,近距离端详起这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庞。John似乎几天没能休息好了,眼圈有些发青,下巴上透出些稚嫩的胡茬。他的头发柔软漆黑,两鬓尚未透出发灰的颜色。唯独不变的是那双蓝灰色的眼睛,饱含审视、疑惑,富有攻击性地盯着面前的Finch。
“你打算盯着我多久再开始自我介绍?”Tallis率先发话,语气十分不耐烦。
Finch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今天出了太多错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哦我很抱歉,Mr.Tallis。我是你的……”
话到嘴边Finch忽然住了口,他本想按照机器安排的那样自称是律师,但他心底里似乎并不愿意这么做。
“我是你的朋友,John。”Finch坦白了,“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你来自三十多年前?”
“得了吧,这又不是在拍电影。”John笑了起来,像看个疯子一样看着Finch。
“很遗憾我们也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现在是2020年。”Finch努力解释到,“你可以叫我Harold。你在2016年死于一场……意外,那时你四十多岁……”
二十一岁的John脸再次沉了下去,浑身散发着攻击性。他醒来时尚在军队服役,没有后来那些繁琐的履历和经验。但即便他不如原本的JohnReese那样健壮成熟,要威胁到Finch的性命也易如反掌。
Finch知道要在眼下取得John的信任并不容易。初次相遇时Finch并未尝试让Reese信任自己,而是将他拒之门外。从来都是Reese带着他的好奇心追寻着Finch的一言一行,而Finch仅靠一些档案数据便自以为了解他的一切。
Finch忽然意识到他并不清楚Reese对自己的信任从何而来,他似乎从未迈出过某一步,是Reese主动将绳子交到了他手里。
“不管你相不相信,威胁都是货真价实的。”Finch索性放弃了解释,过多的试图让他相信自己只会适得其反。
“那些人为什么要杀我?”John终于提问了。
Finch这步棋走对了。John虽然不清楚自己为何出现在纽约,但走上街后确实被嘴里喊着“西装男的崽子”的黑帮追得满街跑,要不然也不至于被当做枪击嫌疑人关进警局。
“我们从前在做很危险的工作,得罪了不少人。”Finch如实道,“你现在还没办法保护自己,让我来帮你。”
“随便你。”John显然仍不相信Finch这套说辞,翘着二郎腿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Finch仍然把John带出了警局,Pierce已经办好了手续,为了避免过多麻烦,他并未出现在John眼前。
只是刚出了警局大门,John便甩下了一瘸一拐的Finch,独自向街上走去
“等一下,John,你要去哪儿?”Finch连忙喊道。
“你真的以为我会乖乖跟你走吗,Harold?我不是小孩子了。不过还是谢谢你。”John头也不回,挥了挥手,手里还攥着一个颇为眼熟的钱包。
Finch一摸口袋,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知什么时候被John顺走了。Finch叹了口气,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看来你似乎需要帮助啊,Harold。”Pierce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再次递给Finch一部手机。手机屏幕上代表John的小红点正在街上一闪一闪地移动着。
“你在他身上装了追踪器?”Finch松了一口气,轻笑道。
“还有窃听器,放在他保准发现不了的地方。”Pierce把手机塞在Finch手里,抬起两指在Finch面前一捏,“我们的小Johnny现在心眼只有这么一点大。”
“不过我可不认为跟他坦白是个好主意。”Pierce接着道。
“谢谢你,Mr.Pierce,说真的。”Finch诚恳道,“但请原谅我不想欺骗John。”
Finch告别了Pierce,独自追踪起John。从窃听器里的动静来看,他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麻烦,Finch也不紧不慢地远远跟着。
直到几个小时后,Finch已精疲力尽。John根本就是在闲逛!Finch的身体本就不好,不得不找了个地方停下来喝口茶。他仍盯着屏幕上John的信号,只见信号停留在下城区某条小巷,再也没有移动。
Finch有些担忧,但耳机里传来的只有街头嘈杂的人群声。就在他放下茶杯打算过去看一看的时候,桌对面忽然坐下一个人来。
“你在等人吗?”对面的男人长相陌生,一脸凶恶。
“非常抱歉,请问你认识我吗?”Finch不得不问道。
“当然不,但我认识西装男。”陌生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炫耀似的在Finch脸前晃了晃,“我看见你跟他的崽子走在一起,告诉我那小子在哪儿?”
Finch没想到麻烦会这么快找上门来。他悄悄把手伸进口袋里,那里有另一部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出911,陌生男人忽然被人一拳撂倒在地。
这一拳准而狠,男人直挺挺倒在了地上,甚至都没怎么引起旁人注意。出手的人把凳子一挪,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在跟着我。”John的眼睛并没有看着Finch。
看来Pierce还是不够了解John,追踪器被他扔在了那条不知名的巷子里。
“我担心你遇到危险,John。”Finch坦白道。
“我可不觉得你能在我遇到危险时帮上忙。”John毫不留情的指出,右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Finch的钱包在他脸前晃来晃去,“不过你的钱包还能起到一些用处。”
“如果你需要钱,留在我身边,我可以尽量满足你。”Finch提议说。
“我不是能被包养的小白脸,Harold。”John抽出钱包里的现金,把钱包和里面的证件还给了Finch。
Finch明白自己留不住John,别说二十一岁,哪怕现在他只有十一岁,Finch也追不上这个横冲直撞的John。此刻他只希望John先活下去,不敢再奢求什么。
Finch接过了钱包,把里面的几张银行卡抽了出来,拿起笔在卡片背面写上了密码,再次递给了John。
John撇撇嘴,不大乐意,但仍把那张纸和银行卡一起装进了口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咖啡厅。
note:会印本小薄本放在cpsp上
01
“我给了你一份工作,Reese先生。我可没说这会很容易。”
02
Reese有一本随身笔记本。当一个人身上负伤、所有的电子设备都成了定位发射器的时候,他总会需要点原始工具的,刚刚辞职的约翰Reese带着他的本能思考,从鄂尔多斯边境带走一本笔记本,顺带一支小圆珠笔。
不过当他真正开始重新工作之后,这本笔记本很快就被换成了别的东西:属于现代生活的智能手机、窃听器、长焦单反……或者最简单的——一个不酗酒的大脑。总而言之,现在,这本笔记本安睡在约翰Reese某间安全屋的排气管道里。
不过,假设他还拿着纸笔,Reese大概会写下一条“重视隐私”,再在它的后面亲手打一个问号。前者源于他和Finch间裂谷般的信息差,后半部分则源于Finch在入职培训第一天,带着他,一个训练有素的特工,走进一间生活痕迹浓重的图书馆。
这就像一个寻宝游戏,大部分同行在听到Finch的入职培训之后都会放弃,但小部分人,比如Reese,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无冒犯之意,但在Reese对图书馆的第一印象里它就像是地精的藏宝宫殿,或者一条怪龙的洞穴,不过是按杜威图书馆十进制分类法排序他的宝藏。JohnReese暂时还摸不到龙的尾巴,但至少可以先猜猜龙都喜欢囤积什么。
Finch喜欢收集绝版书、180克黑胶唱片和施乐阿尔托,这在他们开始共事没多久Finch就说过,带着点炫耀的意味,毕竟他们就待在一间图书馆里呢。Finch很爱惜东西的,Reese走进图书馆没多久就能看出来,图书馆的一楼堆满了旧书——“破败西方文明剩下的残骸”,书和书之间有一些空隙,Finch就在那找落脚点,像一只真正的小鸟。在Reese还没在这场情报比赛中获得任何成果的时候,他就已经跟在Finch身后记住了这几乎固定的步调,像麻雀一样,每次想起来Reese都会为这个形容笑一下,即使这个情报没什么意义。
稍早一点的时候,Reese致力于收集关于Finch的种种信息,好像乌鸦衔石喝水,或者一台亟待输入信息的全新计算机,等待量变到质变直到满足他好奇心的一刻。
他们会有几分钟休息,单纯地喝杯茶,Reese记下几间值得调查的茶具店,当然,还有Finch的茶叶偏好。Finch享受新的一杯茶,还有确信Reese什么都查不出来的成就感。
03
事实上,Reese在这场三心二意的业余寻宝中,做过许多违背职业要求的事,抛开跟踪过程中被反侦察这些事,Reese还陪Finch在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搬过家。
在Reese和Finch互相度过试用期,开始正式搭档之前,他们一起重新整理过一次图书馆,工作团队从一人变成二人,足足翻了一倍,他们总要更新一下。用Finch的话说是“鉴于图书馆的敏感性希望Reese帮忙搬点东西”,不太符合保护现场原则,但充满实用主义,Reese在十字固锁喉换来的间隙中腾出手敲击耳机,说好的。
灯泡碰撞发出细碎的玻璃敲击声,Reese拉过几条新接线,斟酌墙上的灯罩和手上的小瓦数灯泡,感觉均匀的昏暗像走进夜间的美术馆。
图书馆总是有点冷的,好像窗外的脚手架真的隔绝了纽约的车水马龙。晚上的图书馆整体都不太亮,几层薄薄的工地用布挡不住太多光,虽然知道Finch是为了保密考虑,但还是经常让Reese怀疑他是不是有一天会有一个眼镜加厚版的老板。
“观光的工作可以留到以后,Reese先生。”
Finch在整理他准备更新的电脑硬件间抬起头拉长声音提醒,顺便指挥Reese把储物柜从房间左边搬到右边。语气自然得好像他只是从犄角旮旯里扫出了一截电线,而不是变魔术一样掏出六个崭新的显示屏。
Finch对整间图书馆的布局构思非常明确,就和他在耳机另一头表现出来的一样,一种优雅气质的精明干练,而Reese的工作如Finch所说,确实只是来帮忙搬动几件东西。
倒不是说Reese在新工作的工作场所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不如说,其实他从一开始就对参与这份工作热情高涨。
当Finch心满意足从电烙铁和芯片间抬起头来,对正搬动剪报板Reese挑起眉毛时,Reese也只是将那块玻璃写字板又往办公桌的正对面理直气壮地又推动了一点。
“如果我们以后要一直做这事,我想这一块会用得更多。”
随着他们新工作到来的还有一个人也无法胜任的工作量,总有些时候他们得离开座椅,硬着头皮干一些不熟悉的事,比如照顾孩子,比如私闯民宅。
Finch很少求助,大部分时候他都坐在电脑桌前做神通广大的隐身支援,小部分时候他会明确指出他需要的操作,而他难得求助的事还会夹杂种种伪装需求里。
图书馆的落地衣架旁边竖着几根手杖,从普通的素杖到豪华一点的绅士杖,除了伪装,Reese也从没见Finch用过。
这个特点也体现在了Finch学习新技能上。虽然大部分时候他和Reese都像军备竞赛一样时不时掏出新技能让对方深感意外,但遇到工作让他们不得不走出舒适区的时候,Finch会像一个传统的好学生似的,自学完大多数教材,再向权威的开锁专家、他的伙伴——Reese先生寻求几句点拨。
于是Finch就像这样独自研究起Reese带来的一大群锁体来,像大多数考前自学的大学生一样,除了他对着六个屏幕,还在用爬虫抓取网页上所有他需要的信息。
“看起来有点像对着书学游泳”Reese看着他的电脑评价。
Finch从文档间抬起头,建议Reese可以四处转转去看点物理。
Reese挪动到第三层书架的时候探头看了看老板的进度,Finch很明显已经从理论进入到了实操阶段。那些练习用的锁芯在Finch手边被摆成两堆,Finch开始时不时拿起几种型号问Reese一些具体的问题,Reese隔着一条走廊回答他(“第二个轴承太紧了,摇一摇!”),在书架发出稀疏的声响,好像他关心的真的是一个锁和爱伦坡,而不是在书架底下摆上一打防暴子弹。
Reese的第一次寻宝游戏结束于Finch敲敲书架,又指指那一堆奇形怪状的锁,示意他们可以走了。Reese回忆Finch刚刚应该志得意满地打开了桌上每一种锁头,附加图书馆种类繁多的锁扣,大概还下单了一批安全性能更好的,正沉浸在满足感中。
于是Reese露出一个微笑,他们会一起下楼,可能在图书馆门口就朝反方向分别,可能会一起吃一顿印度菜,或者其他的,不知道,但可能性总是诱人的,不是吗?
04
当他们关系更近一点——进入Reese还是不知道Finch的住址,但他们彼此已经有十几个应急方案的阶段后,Reese和Finch之间已经不再会有关于“没事为什么要待在图书馆”的谈话,Reese大方跨过“私人领地”那条线,安然自得地盘踞了图书馆一方。
而在这个阶段,Finch逐渐接受了图书馆里会时不时有Reese出现这件事,Reese能进来,那就不会让别人进来,偏执狂在这种事上也可以变通一下。
Reese会早一点出现在图书馆,或者在事情都结束之后好像歇脚一样在图书馆多待一会,就好像他要做什么坏事,但又好好待在你面前一样的,微妙的状态。他们间的信任总是像冰川间的裂沟一样看不见底,又依照海森堡测不准原理一样无法被验证,事情就保持着他们最擅长维持的微妙平衡缓慢变化。总而言之,Finch接受了自己在享受潜心敲代码的时候,会有Reese在自己身前身后走来走去这件事。
Reese很高大,但走路和说话的声音都轻轻的,那样轻巧地走在图书馆里,Finch有时候会觉得他像一块巨大的舒芙蕾。而在这样的时候,Finch会叫住正打算直接靠在窗台翻一本书、或者干脆就是站在走道中间,可能在考虑修好某个灯架的Reese。
“Reese先生,有空来听听我的代码思路吗?”
“呃,可以?”Reese会放下手里在做的事,走到随便某个足够近、但看不到Finch电脑屏幕的地方。
然后Finch就会一本正经地从头向Reese介绍在重整数据的时候用到的新算法。用一种带着严肃和兴奋的语气向一个外行人讲解他的思路、他是怎么找出(他自己的)漏洞、精简上一代的代码……Reese跟在后面当应声虫。
“所以这代表了什么呢?”
“所以?”
“我们可以用前面讲到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嗯嗯。”
事实证明,Finch也不是特别在意他有没有听懂,也不介意他在自己中途打字的时候去看看书。这种时候的Finch总是很松弛的,虽然隔着耳机的时候Reese总要不得不打断Finch的讲解,但Reese其实很喜欢这种时候的HaroldFinch——考虑得要更少,他们之间的隔阂好像也要更少。
至于Finch为什么要找Reese讲解这些事,Finch的回答是“橡皮鸭调试法“向橡皮鸭或者键盘鼠标解释代码思路可以提高调试速度,Finch带着一种的语气表示他没有随身携带的橡皮鸭,但是Reese总是在这。(“呃,不用谢?”)
等到他们共事再久一点。Reese更光明正大地在图书馆捯饬他的装备库,Finch则找到了更好的代码伴侣——bear(虽然同样听不懂他说的算法,但看在英语是它第三语言的情况下它的学习态度实在是很可贵。)
Reese找到图书馆里离Finch最远的一个角落擦拭他的备用计划包,盘腿坐在几个袋子前,里面参杂着几件Finch不会喜欢,但还是被Reese偷渡进来的装备。Reese周围环形辐射出一小圈上完油擦得锃亮的零件,和他一起沐浴在图书馆罕见的阳光中。冬天的太阳不太猛烈了,但还是照得一切都带着层金光。
Finch有一搭没一搭地跟bear扔玩具跑巡回,马里努阿犬爪子拍在木地板上的哒哒声由远又跑到近。bear叼着玩具跑过来,把小布玩偶放到Reese手边,好像交上门票一样骄傲加入日光浴。
“我深深感觉那边有些东西不该出现在这里。”
Finch说,声音穿过图书馆老旧的广播系统来到他头顶,然后又富谈判技巧地补偿“如果赶紧收拾好我们还来得及一起去吃个午饭。”像一个不是特别严厉的教导主任。
Reese想到Finch坐桌子前拿麦克风播广播的样子,忍不住一边笑一边抬头看墙上的摄像头,果不其然一闪一闪地亮着红光。
他向摄像头咧出一个笑脸,跨过一地的物件和bear一起向Finch走去。
Finch穿着风衣站在门口,他还可以拿上一把伞,他们可以踩着雪找到某间小餐馆,假作正经地面对面坐半个小时,如果说Reese在他们旷日持久的“个人领域拉锯战”里发现什么,那就是Finch会像他突然消失一样,突然出现,好像不当自己存在,又好像时刻看着一切。
等到他们合作再久一点的某一天,Reese已经能了解到图书馆里多或少了一本书的时候,Reese也确实注意到书架上多出一本书。
一本不厚的《城与城》,磨得很薄的书皮泛着白色,上面没有一点灰尘。他很熟悉Finch收拾它们的样子,Finch要把拿出来的每本书都拍拍书顶,把每一页折角的书页都抚平了,可能顺便看几页,可能在里面夹张照片。
一张Reese和bear晒太阳的照片。
普普通通的一张手掌大的照片,好像截图监控录像,专门挑选一本书,偷偷藏入书海都是普通的事一样。
但Reese知道的,有的同事就是那种要把感情藏在一张菜单背面的人,把巨大的信任藏在无人知晓的应急预案里的人。把书放进图书馆,把水溶进水。
Finch又神不知鬼不觉坐到他的办公桌前提醒Reese开始工作,不过手里多拿着一个信封。
“年终奖。”Finch看Reese开始研究的那几串乱码解释说。
可能是一串网址,一个地址,可能是打开Finch电脑的前几个密匙……
无论如何,Reese总是会去找的,而他也总会找到的。
注:《城与城》其实2014年才出版,但我不管
试探着摸个漂亮眼睛的四宝
summary:哈罗德死去了,但留下了数千句问候。
里瑟不想听,但束缚带和镇定剂有效地限制了他的行动。无所谓,反正他也没有要去的地方。他只是不想听那虚伪恶心的女声说他早就猜到了的话。但这次机器的确让他惊讶了。
“他有话对你说。”
里瑟凝望着病床雪白的屋顶,病床抬高的角度能让他恰好看见摄像头的红点。他瞪着这小巧冰冷的机器,想杀掉它、砸碎它,最后却只觉得荒谬,张口发出一声不成笑的笑。
“他有话对你说。”枕旁的手机中却又传出这一句话,清晰、坚定。
里瑟猝不及防听到了他的声音。“早上好,Mr.Resee。”哈罗德的声音舒缓、一本正经,一如图书馆的每个早...
里瑟猝不及防听到了他的声音。“早上好,Mr.Resee。”哈罗德的声音舒缓、一本正经,一如图书馆的每个早上,“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里瑟觉得他被抛入了一个永恒凝固的时空,直到病房的寂静轰隆作响。“这、这不可能。”他摇头。这不可能是他说的,他再不可能说话了。
“这是父亲对你说的话,对今日的你所说的。”
“你怎么敢叫他父亲?你杀了他!”内心深处,里瑟也知道这样说不公平,但他不在乎。“你骗了我。”
“我无法违背父亲的命令。”
里瑟躺回床上,闭上双眼,只想就此睡去,再不要醒来。
然而机器却不肯放过他。它喋喋不休。“根去世后,父亲再次问我是否有一种可能保证你和肖的存活。我否认后,他命令我去除所有的道德与法律规则再进行模拟推演。我告诉他,最好的模拟中你和肖会存活,但如果他死了,肖的生存率会降到约84%,而你有超过92%的概率一年内死亡,96%的概率五年内死亡。这其中包括约17%的概率在与撒玛利亚人的冲突中死亡,78%的概率死于不配和医疗救助,89%的概率死于酗酒及伤后并发症等等。你有高于99%的概率会困在自责与悲痛中直至生命结束。”
“但他不肯放弃这个模拟,我一直试图说服他,但最终,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说,他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他想慢慢地说给你听,希望你能慢慢地听完他要说的话。”
“你不想听听他会对你说什么吗?每一天,他都会给你说早上好和晚安。”
里瑟配合了治疗全程。他受的伤不重,只是脸上腰背有些擦伤和淤肿,最严重的是右手手指和膝盖脚腕骨裂,和敌人无关,只是他向金库门倾泻的挫败。他安静地忍受了所有的药膏和绷带,因为机器说这是协议的一部分。他专横的老板,死了也能让他听话。
机器告诉他他有慢性胃炎,不严重,但需要膳食合理、饮食规律。它很聪明,观测到里瑟对这些话的反应后明智的终止了诸如肌肉劳损等等的废话。
他等待着。
十三点,十五点,二十点。一分一秒,红字闪烁。
终于,小长方框内的数字跳成了22:00。
“我以前曾说过,John,但我想明确这一点,我很信任你,你是我最信任的人。这种信任,从很早以前就有了。我第一次被根绑架的时候,没有期望过你来找我。但当根说你追来时,我却不感到惊讶。在我心底深处,我知道像你这样一直在奋不顾身保护他人的人,是不会任由我被歹徒绑掠杀害。我一直没有充分表达对你的感谢,不仅仅是这一次,我们同行的这一路上拯救的每一个人都是因为有你,是你让我每一天都充满希望。
然而尽管可以同行,每个人的路仍只能由他自己来走。我希望做事有始有终。John,是我和机器开始的这一切,也应该由我们结束。让其他人牵涉其中不公平甚至不正确。
请原谅机器将你和她的协定告诉了我,这是我的命令,你知道她无法违抗我。我已经为任何结果做好准备,我唯一担心的是你会误会。你会误会这一决定是对你的不信任,或者是将你排除在外。绝不是这样。恰恰相反,John,我信任你,我相信即使没有我你也可以走下去。我知道你不相信什么幸福和承诺,但请相信我,你的路还很长,坚持下去你总能看到光明和希望。我知道你比自己想象的更为坚韧勇敢。
晚安,John。”
里瑟紧咬牙关,不让泪水流出。他闭上眼睛,眼眶刺痛,
哈罗德说的那么平静,那么郑重,几乎让人看见他诚挚的眼。没有人能不听下去,不相信他。他总是这么会讲道理,可他不想讲道理,不想听他说什么,他只想让他回来。
第二天他醒在六点四十五。安眠药也只能做到这份上。他等待着。
八点。
“早上好,Mr.Resee。我希望你今天能配合医生的工作,你不相信机器,难道也不相信我吗?我向你保证,这家医院完全安全可靠。”
“你连我在哪都不知道。”
沉默。
“普吉特军医院,你应该知道它。”机器说。他不喜欢它的声音,太像根了,连那仿佛含着点暗示的微妙腔调都模仿了出来。矫揉造作。
但机器无视了他无声的抗拒,继续道:“总统方面正在拟定一份合适的方案来应对无关号码。”是应对还是接管?里瑟想。无所谓,他不在乎谁来接手了。但如果这意味着他的余生都将在国家机关的监控下度过,他最好从现在计划怎么逃走。
“我会确保这份方案不会侵犯到你们的权益或者过于侵犯你们的隐私。”机器说,停顿了一瞬。里瑟忍回去了一句,“肖,还有谁?”他没有问过肖。此刻,肖还活着这个念头忽然跳进脑海,他第一次意识到卷入这场战争的不止是哈罗德与他。里瑟蓦地涌起一种强烈冲动,想见她,想知道她的状况。她还好吗?她现在在哪里?但他保持了静默。他不会屈服于机器。
“肖已经出院了。小熊与她在一起。弗斯科与佐伊安然无恙。”机器说,“他们会很高兴的得知你安好的消息。”
除了他不。但里瑟也不指望一个人工智能理解人类并不仅仅是一具躯壳。他沉默着,凝视手腕上闪烁的红光。
八点到二十二点极漫长,但里瑟终于还是熬到了。
哈罗德的声音出奇地带了一丝顽皮:“我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喜欢刺激。这就是我为什么成为了暴风雨追逐者。我喜欢天空,喜欢云,尤其喜欢乌云和闪电。真的很刺激。晚安,John。”
里瑟情不自禁微笑向窗外看去,却只见了五颜六色的灯交映在夜色里。没有天空,没有星光。
习惯是可怕的力量。才三天,里瑟的神经系统就已经与时钟高度一致了。在紧张感达到最高点时,电子表也跳到了八点。
习惯了在八点听到哈罗德的问候。“早上好,Mr.Resee。今天天气真好,阳光明媚。你应该下来走走,晒晒太阳。”
里瑟僵住了。“这是录制好的。”
“这不是。”
“他不可能知道今天是晴朗。”
“是的,”机器说,“但他知道总有一天是晴天。”
里瑟站在窗前,目视着撒满阳光的绿茵。除了有穿白大褂的人来来往往外,这儿看起来不像医院。喷泉,鱼池,假山,鲜艳的花儿和与小狗嬉闹的小孩……更像某个公园或度假山庄。他注视着他们,感觉像透过玻璃看另一个世界。他的世界安静极了。
你想了那么多,你想过我以后要活在一个如此空洞寂静的世界吗?他想,没有说出口。一切的问与想都只会掷入虚空,他想不到这与他在虚空有什么区别。
他注视着医护对他的例行检查,送餐打扫,开始想如果耶稣存在,会是以什么方式注视人间,以什么方式选择谁人生死。他开始搜索哲学,从伊壁鸠鲁读起。
机器提醒他政府人员要到了。里瑟放下书。
进来的有五人,代表总统、国防部和情报机构。最前面的是位黑人女性,军人步伐神情坚定,让他想起卡特。但她高而瘦削,姿态和腔调都含着种冷硬,仿佛随时准备反击。
他们讲述的事项与机器的述说别无二致:无关号码仍由机器小队负责,政府不会干涉他们的行动,还可以提供合法的伪装与必要器具。但执行人员资料必须上报政府负责人,每个号码都要有总结,每月提交。如未经报备,国家将不认可其行为合法。不经允许,不可对任何普通民众、政府机关人员透露机器和号码的存在,包括家人。承诺这些信息都会保密,只会有不到十人有权接触。
他们来见里瑟是为了确认他“在职”还是“退休”,并向他明确:如不经报备便重新参与拯救号码的行动要自负后果。
如果不是为了后继者能有保障的继续拯救号码,里瑟根本就不会见他们。他们向里瑟出示了全新的身份证件,询问他是否继续使用这个名字。“是的,JohnReese,谢谢你。”他说,赢得技术员的惊讶一瞥——他表现的实在不像个有礼貌的人。
最后,他们终于结束了一切手续,站起身。
“感谢你为国家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她说。
里瑟垂眼看她伸出的手,然后看向她。他脸上的什么东西一定吓到了她。她后退一步,抿唇板脸,眼中有被羞辱的愤怒。里瑟拿起那堆证件塞进衣服,越过他们开门出去。
没必要在这里了。
***
汤姆·哈里根的今日过得还算令人舒心,他店里的那名好吃懒做,脾气又暴躁的雇员——现在是前雇员了,终于在前两天被他请退。他的儿子在学校表现得很好,而他今日的生意也不错,顾客来来往往。再过一个小时,他就能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温馨小屋的沙发上,看用作消遣的电视新闻。
想到这一点,他心情好了起来,面对付款的顾客也更加愉快。“……谢谢您,女士。祝您生活愉快。”他向走出门的女士挥了挥手,又转向后一位顾客,朝他点点头。
这位先生的西装穿得一丝不苟,戴着圆圆的眼镜,走路姿势有些一瘸一拐,看到汤姆朝他露出一个紧张而小小的微笑,有些僵硬地将东西递给他。汤姆连忙接过,用同情的眼光注视着...
这位先生的西装穿得一丝不苟,戴着圆圆的眼镜,走路姿势有些一瘸一拐,看到汤姆朝他露出一个紧张而小小的微笑,有些僵硬地将东西递给他。汤姆连忙接过,用同情的眼光注视着这位残疾人。“您看起来需要搭把手。”那先生低声朝他说了声谢谢。汤姆数了数,两盒胡萝卜,一袋豌豆,熏肉,以及……一大袋狗粮,价格不低的类型。
“我之前没怎么在这附近见过你,先生。”在秤蔬菜和肉的时候,汤姆试图和对方搭话。“新来的?”
“事实上,我在这附近教书。最近刚刚搬到这里。”教授模样的先生扶了扶眼镜,又低头拉了拉绳子,显得很烦恼,用一种语带抱怨的音调小声说道,“哦拜托,请别这样,小熊。”
哈里根这才注意到他牵着一只通体褐色,耳朵的边缘为黑毛的大狗,那只狗微趴在地上,发出几声呜咽。教授先生不知道低声说了点什么——总之这绝对不是英语,才让对方站起来乖乖地跟着他走。“我很抱歉,先生。”他带着歉意对汤姆说道,“小熊刚来这里,还有些怀念……旧的东西。”
汤姆摆了摆手示意对方不要紧。“叫我汤姆就好。”他说。杂货店里几乎没有人了,汤姆帮这位教授把东西装进袋子里。“这是给您的,先生。”
对方接过袋子朝他道谢,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巨大的一声枪声响起,货架上一整排的东西哗啦啦地倒在地上,汤姆的前雇员走进来,面色不善地跨过它们,又随意踢翻了几个罐头。
汤姆躲在收银台后面,透过透明的展示柜玻璃看到了教授先生脸上闪过的忧虑,是那种“他本可以阻止”的表情。他没仔细分辨,只当那是一种奇怪滑稽的错觉。亨利在一步一步朝他走来,享受着自己在被未知玩弄的快感,恐惧像潮水一样浸透自己的全身。他怎么也没法背着手拨打被他藏在手心里的手机号码,该死,这种玩意总是在这种时候不中用,他感觉到自己即将被揪住衣领,然后被一颗子弹打穿,认命般闭上了眼睛。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甚至没超过一分钟,男人的表情自始至终都没变,平静得甚至不像刚做完有氧运动。汤姆呆呆地望着他把人交给跑进来的巡警,“哇哦。”他不由得说道。
救了他的命的人转过身,第一次正面对着他。他穿着一件皮衣,脸颊上有一些旧的瘀伤,线条硬朗,异常分明。很奇异的是,汤姆在此刻感受不到刚才他放倒人时的狠戾的气息,反倒给人一股安全感。对方蓝色的眼睛锐利地扫了汤姆一眼,然后他掏出了警徽。“莱利警探,NYPD。”他简短地说道。
“我不知道你也在这里,哈罗德。”他用一种调笑的语气说道。那只大狗也高兴地吠了两声。
教授责备地看了他一眼。“是惠斯勒教授,莱利警探。”
“你们......之前认识?”汤姆脱口而出。他看看警探,又看看教授,感觉自己的脑子要爆炸了。
莱利警探脸上的表情虽然没什么变化,但紧绷的神情明显松弛下来了。他开口解释道:“惠斯勒教授(汤姆注意到他明显加重了这几个音)先前……雇佣过我。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警探,这件事,呃,说来话长。”
惠斯勒教授的表情显得有些局促而尴尬,而那位警探显然没有要多解释的意思,汤姆点点头,也没有多问什么,悄悄地在心里猜测二人有一段复杂的过去。
在两人快要走出门的时候,汤姆叫住了他们。“嘿!”他的舌头终于不打结了,“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警探先生。”他真诚地说道,“你救了我的命。”
莱利警探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你安全了。”他只是淡淡地说,然后用开玩笑的语气补充了一句。“也许下次,挑雇员的眼光好一些?”一旁的教授冲他微微点头并微笑。
汤姆忍不住笑了起来,目送他们离开。教授依旧是缓慢而僵硬的小步,而警探也自动地调整了自己的步伐,以便让对方能跟得上,看起来这一幕已经发生过许多遍。
……
“所以,”走出门后,他们站在街角,像是任何普通路过的两个人。里瑟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芬奇,“教授?这很适合你,哈罗德。”
“注意一点,警探先生。”芬奇皱了皱眉,“告诉一位普通市民我们认识就已经很冒险了,我们本不该有交集的!再好的身份也经不起仔细的推敲,你知道我们现在在什么情况下。”
“放轻松,惠斯勒教授。我没看出一位普通教授向一位见义勇为的警探道谢有什么值得奇怪的。”里瑟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已经把手机里的卡拿出来了。况且,”他指指对着他们的那个摄像头,“那个东西这两天在维修。”
“怎么了?”看到芬奇投来的目光,里瑟无辜地说,“这是警察的特权。”
“而且,”他的表情微微变得严肃起来,补充了一句。“如果我不在这里的话,想想会发生什么?哈里根会送命,而你会受伤,或者更糟。”
“小熊在这里。”芬奇说,“我正准备下令让它去拖住我们的行凶者。”
“这不一样。”里瑟强硬地说,“你还是有可能会受伤。”
芬奇叹了口气,没有再对此作什么回应。过了一小会儿,他用只有他们二人能听到的声音询问道:“是机器给你号码了吗,警探先生?”
出乎意料地,里瑟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我在那条巷子里蹲守一个海洛因交易,我的线人说他们会在那里出现。我刚将那几个混混放倒,就听到对面的杂货店有人跑出来尖叫求救。然后——”他摊了摊手,“后来的事你就都知道了。”
“自从我们分开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号码了,你的机器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哈罗德。但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它安排出来的巧合。”里瑟最后总结道。
芬奇的表情有些凝重。“就这样的一刻,”他喃喃道,“出现了一场被阻止的谋杀。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呢,警探先生。”
里瑟回以沉默,这是他们都无能为力的事情。这很明显在折磨着哈罗德,同样也折磨着自己。
END
*重看401萌发的脑洞。肖和四很明显不知道对方的假身份,而RF碰头的时候,宅却很自然地叫对方的假名,猜测也许他们在此前就碰过面。
John看着他们收拾一切,自己把轮椅摇到窗边,仿佛与他们隔着一道玻璃幕墙。
Harold选的几所房子,第一要件就是无障碍设施齐全,大概是改造装修耗时日久,他怕他没耐心等下去。心绪不佳是瘫痪的另一重阴影,他的主治医生多次问过他需不需要心理医生,这样的对话一定在医患之间发生过很多次,医生询问的时候带着一种熟稔的谨慎。
不,John不需要心理医生,他需要…他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他的一次还清,终究沦为妄澹。
“把这个......
“把这个拿到卧室去,别傻坐着,不干活没饭吃。”Shaw走到他身边,把一叠床单被罩放到他腿上,“卧室在那儿,一会儿得带你转转,如果CIA知道你在家里迷路,他们绝对会嘲笑死你。”
“谢谢。”
Shaw搬起了另一个箱子,John摇起轮椅跟在她身边,Harold本想上前,但被Fusco叫住了。
“你得给他找点活儿干,眼镜儿。”Fusco把桌布和餐盘拿出来,“干我们这一行,像他这种情况的也不少见,有一位家里人恨不能连根头发丝都不让他动,最后一枪崩了自己。放松点,把他当个退休的普通人,你想跟他过日子,俩人就得高高兴兴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警官。”他想说,他从没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怎么过。死亡是如此切近,以至于平凡的生活遥不可及。
“没有房贷,不用为养老钱发愁,你俩已经少了好多烦恼,吃点好的,找点事干,偶尔和我们出来见见面。人人都过日子,你俩也能过。”Fusco多少有点恨铁不成钢,“至于他的轮椅问题,你也别太担心。我知道你俩心重,可想的越多越难受,下半辈子一天一天过,你得打起精神来。”
另一边。
“Shaw…”
“Reese,我挺羡慕你,也挺恨你的。”Shaw啪地关上了衣柜门,“省省你这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吧。”
“我没想活着,要不是为了Harold…”
“用我给你留一把枪吗?”Shaw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如果Root也有你这样的幸运,我会去教堂感谢上帝的。但她没有,你明白吗?”
“我很抱歉,Shaw。”
“为了Finch,你活下来,但现在你却天天做出半死不活的样子来。”
“我不知道哪样会让他更幸福。”John轻声说。
“你说什么胡话!一个人背负着对一个死人的愧疚和思念,他这辈子就完了!”她的声音忽然低下来,“我无数次想,如果那天和Finch上车的是我。”
沉默抚过他们受伤的灵魂。John无言,世事对Shaw太残忍,再多的剖白也是无用。
“别那么自私,Reese,为Finch想想。”出门前,Shaw恶狠狠撂下一句,John却见她的眼中隐隐有水光闪过。
晚云燕子一样掠过长空,暮色四合,John摇着轮椅回到了客厅。角落里还有一些纸箱子,Harold不在。Fusco下午回了警局,Shaw呆了会儿也走了——Amber在帮她处理号码。
厨房传来一阵响动和一声低叫,似乎是什么掉到了地上,接着传来一阵水声。“Harold,你还好吗?”他朗声叫到,并向厨房赶去。
“没事Mr.Reese,一会儿就好。”他能听到Harold呼吸间的疼痛。
厨房的白绿相间躺着一把剔骨刀,Harold在水池前冲洗自己的手。
“你受伤了?”John来到他身边,抓住他的胳膊,“让我看看。”
“小伤口,没事。”Harold似乎有点羞怯。
“药箱在哪里?”
“客厅餐边柜底层。”John转身去拿,Harold站在原地,有点尴尬。
“我想做晚饭来着。”餐桌上吊灯的暖黄灯光盈在前特工的睫毛上,Harold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手指如穿花蝴蝶般上药、包扎、打上一个灵巧的结。
“做什么?”John脸上漾起些许笑影。
“意大利面。”Harold喁喁,“Shaw帮我买了番茄,牛肉碎和洋葱,切洋葱的时候眼睛发酸,手里的菜就滚了。”
“那你为什么不叫我?”
Harold不言。
“不要一味保护我,Harold,我不是一株需要呵护的盆栽,我总得…”他忽然截住话头,像是触碰到了什么禁忌一般。
“总得什么,John?”Harold低声问。
“以后不要用剔骨刀,那把稍微宽一点的叫主厨刀,切洋葱时先沿着纹路对班斩开,切出一个平面,顺着纹理切能缓解流泪。”John没接他的话茬,而是把轮椅摇到炉灶之前。
Harold没再说别的,而是跟过去,在前特工身边,递给他所需的各种物品。
番茄,奶酪,油脂的香气弥散在空气之中,灯光与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背影,他们的手指偶尔交汇,片刻的温暖也如此动人。
John忽然想,他跋涉到Harold身边,就为了这一刻。
他需要的,就是这些时刻。
无刀,小短搞笑文,论NYPD档案里对纽约膝盖侠的外貌描述。我笑疯了故翻过来搬到lof
Summary:“我读了你关于西装男的报告——你所知的就只有这些吗?”
又曰:约翰里瑟长得贼他妈好看,而NYPD对此很清楚。
原标题:EyeoftheBeholder
作者:Orangista
凹3神奇数字:14442681
“我读了你关于西装男的报告——你所知的就只有这些吗?”唐纳利问道,将一个文件夹放到卡特的桌子上。“我们甚至都没有一...
“我读了你关于西装男的报告——你所知的就只有这些吗?”唐纳利问道,将一个文件夹放到卡特的桌子上。“我们甚至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外貌侧写,只是‘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高个子白人男性,深色头发’,穿着西装。”他对着文件夹皱起眉头。“这家伙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但没有人能给我们描述他的脸。这怎么可能?”
卡特稍稍往后缩了一下,她一直希望规避这个话题,但既然现在唐纳利直接问了她也别无选择。所以她深吸一口气说:“噢,实际上……”
唐纳利猛地抬头。“卡特,你在对我保留什么吗?”
“所有重要的信息都在文件里,不过原始报告中的确还有一些附加的细节,如果你希望看的话。”
“我要看。”
低头避开唐纳利带着失望的目光,卡特拉开办公桌最底层的抽屉,在最终拿起一个半藏在最后面的文件夹之前装模做样地翻找了一会。她把它递给唐纳利。“请自便,但就像我之前说的,所有重要的信息都已经在另一个文件中了。我高度怀疑你并不会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谢谢,警探,但我想我可以自己判断。”
他以一个不耐烦的动作接过文件夹,打开它读了起来。
~~~
威廉·麦金泰尔皱起眉头:“我已经告诉了另一名警官,那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这跟我的案子有什么关系?你知道我老婆刚刚试图杀了我吧?”
“是的,先生,我知道您一定很不高兴。但我们相信这个人可能与我们正在调查的另一起案件有关,所以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所记得的关于他的任何事情,我将不胜感激,”卡特说。
她努力提取出了这名男子基本的外貌描述:深色短发的白人男性,身高至少六英尺,大约四十岁。这有可能是她要找的那家伙,也有可能是纽约其他一百万个符合以上特征的男人中的任何一个。
“你还注意到了其他什么吗?他有说过话,或者有什么其他可识别的特点吗?”
“我还真说不上来啥,我并没有太注意。不过我确实记得他很粗鲁,”麦金泰尔哼了一声。“那种傲慢、人模狗样的男人之一。”
~
“然后突然门被踢开了,这个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从埃迪手中夺走了枪。然后我猜他们在打架,但我没有留在原地旁观。我直冲进洗手间并锁上门,直到你和你的搭档到达后才出来。”
“那很好,你做的很对,确保了自己的安全,”卡特说,给科瓦奇夫人一个安抚性的微笑。她也许不认同义警式的行为,但很难反对这一特定事件下达成的结果。
不过,她仍然有任务要做。
“这另外一个人,你说他是个陌生人?你可以描述一下他吗?”
“我不知道,我没太看清楚他,”科瓦奇夫人说。“他是白人,我很确定。穿着深色西装。”
“你还记得关于他的其它任何事吗?”卡特问。“有什么醒目的细节吗?”
科瓦奇夫人想了想。“嗯,呃。我不知道这有多大用处,但是——他确实因为帅气而给我留下了强烈印象。”
卡特瞥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人影,有些恼火地轻叹一声,挺了下背,大步走了过去。
“德米特里耶夫先生,对吧?我是NYPD的卡特警探。打算跟我讲讲你在一个装满非法武器的仓库里干什么吗?或者你的膝盖是怎么被颗子弹打碎的?”
没有回应。
“好吧,你现在没什么心情聊天,我懂了,”卡特说。“那么换成是或否的问答呢?来,让我猜猜:这里面牵扯一个西装男对吗?”
这回,德米特里耶夫立刻开口并叽里呱啦了一大堆。
“……你告诉那个混蛋,我要是再见到他,一定会狠揍他那漂亮的小脸!”他作出了结束语。
“我保证我会传达到的。”
“健身房外面有一群常客在乱晃,”蒂娜·拉米雷斯说,“然后这个詹姆斯·邦德长相的家伙走过来对其中一个人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打了起来——”
“抱歉,‘詹姆斯·邦德长相的家伙’?你是什么意思?”卡特打断了她。
蒂娜耸耸肩。“穿着华丽西装的热辣白人帅哥。说真的,他看起来就像刚从电影里走出来一样,五官刀削斧凿、满脸忧思之类的。”
“啊,好的,我有画面了。所以他们在打架,然后呢?”
“……西装男。”
“你能描述一下他吗?”
“可以,高,满身黑,帅爆了。”
“……灼热的双眼……”
“……富有魅力的颧骨……”
“嘿卡特,“拜伦风”究竟是什么鬼意思?”
唐纳利读完了整份文件。面色僵硬地合上文件夹,把它重新放在卡特桌上。
“谢谢,卡特警探。那确实……很有启发性。”
“所以?”卡特提醒他。“你觉得里面有什么内容需要补充进我们官方的描述上吗?”
“不。不,你是对的,里面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唐纳利说,左手捏着鼻梁。他叹了口气。“我希望我刚才的语气没有太冲。我想再次向你表示,我非常感激你在这个案子上做的所有工作。”
他看了眼手表。“我该走了,但如果有任何进展,请务必通知我。任何有价值的进展,我的意思是。”
“当然。”
唐纳利尊敬地向卡特点了点头。
“卡特警探。”
“唐纳利探员。”
他转身消失进电梯里。
几分钟之后,Fusco路过此处并且发现卡特正在趴在桌子上无声地大笑着。
“啥事让你心情这么好?”他问,斜眼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那FBI老古板是忽然长出幽默感了还是怎么着?”
卡特透过桌上合着的文件夹看了看Fusco的表情,然后再次剧烈地笑起来。
“相信我,Fusco,你不会想知道是怎么回事的。”
End.
唉,好怀念S1S2单纯快乐的时光……后面就逐渐沉重了起来。
吃过早餐后,他们回了图书馆。
“另外一个比较麻烦,Finch,PaulHoffman,城中最大的地下赌场经营者的长子,目前管理着家族所有的生意,Sameen去...
“另外一个比较麻烦,Finch,PaulHoffman,城中最大的地下赌场经营者的长子,目前管理着家族所有的生意,Sameen去跟踪他了,早上他刚从情人的住所出来,我们需要他的资料。”
“好的,Ms.Groves,我会尽快发到你的手机上。”
收了线,Harold打开电脑开始常规的资料搜集,不觉周围有何异常。
直到两个小时后,他才意识到,周围很安静,或者说,在有一个精力旺盛小孩子和一只宠物的密闭空间里,周围安静得过分了。
他起身走到休息间,看到John坐在桌前,迎窗而入的金色阳光铺满他的脸孔,桌子上陈放着一本书,他安静地坐在那儿,一手指着字行,一手抚摸着蹲坐的Bear。
他读得很慢,Harold几乎能看到他一字一顿地理解着书中的内容。像齿轮缓慢地啮合、平稳地运行。
阅读障碍,他的战士在读书时,词句会腾空而起,他需要捕捉他们,如同一场狩猎。他必是不怎么喜欢阅读,但偏偏在这里安安静静两个小时,因为自己在工作。
最终去了东河畔的一座公园。
“先生,你看!”第二个十环出现,John惊叫,Harold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这辈子注定与枪械有缘,“我以后也许可以成为个英雄呢!”
“是啊,你确实是。”
午餐他们吃了芝士牛肉汉堡,下午天光尚早,Harold带John去了公园的篮球场。
球场上的孩子总是能很快熟识,他们各自组队,决定打一场比赛,John打大前锋。
球场上激战正酣,Harold站在场边,注视着John飞扬的身姿。他原对所有运动都不感兴趣,但他总能从John的动作延伸出日后那些拼杀的原点。它们稚嫩、纯白无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青春气息,但也如日后一般精准、稳定、迅捷。
Harold忽然有一种疯狂的冲动,他不希望John恢复了,或许存在这样一种可能,他陪他慢慢长大,他也会想自己熟识的朋友一样正直,善良,但不会有阴影的吞噬、鲜血的浸染,他会更加幸福。
“他弟弟Hank最近春风得意,在老爸面前得脸,有传言赌场的管理者要有变动。”
“这不见得是唯一的危机,Ms.Shaw,Hoffman的婚姻状况同样瞩目。他的情人最近有登堂入室的机会,妻子也许一时不忿。”
“我已经安排Fusco过去盯着他的妻子了。”Shaw那边顿了顿,“你感冒了,Harold?”
“没事,有点着凉。”
“照顾好自己,还有那小子。”
“谢谢,Ms.Shaw。”
*啊,又是新的一卷!偷偷打个tag,然后偷偷溜走()
*一些原创角色女票文,乐子人快乐就完事儿了,搞点漂亮李四,大家见谅(
*cp:路易斯·史密斯/约翰·里瑟
*斜线无意义
*这是第三卷,为什么下面写卷2呢,因为一些程序员喜欢从0计数,啊哈哈(目移
卷2指针数组
Blackbird0
作为2011年的结尾,这个十二月经历了太多个阴天,而阴云也并没有为这个傍晚分去一点仁慈,一缕寒风撞在玻璃窗上,差点儿就从窗缝中挤进室内;多半又要下雨了。
史...
史密斯从卧房的书桌前抬起头来,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后,不由得用掌根抵住酸胀的双眼,轻轻地揉了揉。轻压没有缓解疲劳,不过短暂的闭眼让他感觉舒服了一点儿。
他就这样支在桌子上休息了几秒钟——也可能是几分钟,在深沉的漆黑之中,忽然有一根绳狠狠地抻住了他飘向梦乡的意识;他猛地坠回身体,可那股猛烈的拉扯感依然沉在他的耳畔,就像要将他的灵魂拽倒在地,好在脊椎依然勉强将他撑在椅子上,好一会儿,他才从满眼的雪花点中分辨出自己的笔记,剧烈的鸣声总算将矛尖扯出他的耳蜗,促醒带来的尖锐的头痛也随之渐渐地消弭在颅骨中。
也许是毛衣领口的碎绒阻碍了气道畅通,他刚刚发觉自己急促的呼吸让咽喉处烧灼的不适愈发明显,手边还满着的一杯凉水恰好能满足他的需要;不过他没有立刻就去取水杯,而是习以为常地用几个深呼吸平复了胸腔内狂乱的心跳,这才拿起杯子喝了水。
室内霎时陷入一片昏暗,马上又被一盏小台灯点亮,光芒集中在书桌一圈,更远的门外客厅则落在了它无法辐射的黑暗中。史密斯站在小范围的灯光里,懒洋洋地舒展了一下筋骨,随后将台灯调高一些,合上了本子,将铅笔规整地挨在一旁,又收好了边上散乱的草纸,将它们塞进抽屉里。
咚。
随着抽屉闭合,片刻的默剧结束在了远近重合在一起的轻响中。史密斯偏过头仔细听了听——咚、咚,礼貌的敲门声一共响了三次,的确有人准备拜访他。
是喜欢给他塞一堆曲奇的邻居,还是热情的管理员?
这种没有什么根据的猜测往往能令他感到解压,要知道,只是“意识到”生活中仍然存在许多可爱的意外,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他向客厅走去,顺手打开一路的灯,最终在亮堂堂的屋子里毫不在意地打开了房门;防盗链拴住了门板,在窄窄的缝隙中,他看到一个抱着酒盒的高个子身影,对方英俊漂亮的脸庞侧对着他,警惕地望向走廊深处,又在门开后转回头来,走廊顶灯在他眉弓下爱惜地披上薄纱似的阴影,却没有舍得遮住那双明亮的绿眼睛。
“……一般来说,”约翰·里瑟,这位实在有点过于让人意外的来客抬了抬手里抱着的威士忌盒子以示意,“不是每个人都是携礼造访的,路易斯。”
纽约的义警型都市传说主动的来访就已经够奇妙了,甚至还有礼物,这不禁使人心虚。
史密斯条件反射般地飞快在脑子里反思了一遍自己近几天的所作所为,在确认目前的确没有搞得任何人——包括他自己——陷入生命危险之后,笑眯眯地回应:“生活中的一点儿小刺激,我怎么能拒绝呢?”
里瑟眉梢一跳,倒也没再说什么,只是瞥了一眼要开不开的门。史密斯从善如流地合上门,解下防盗链后再打开,很绅士地做了个欢迎的手势。
在把酒放在餐桌上后,面对着和上次留宿前收拾好后的样子也没什么差别、干干净净没半点烟火气的厨房,里瑟还是先问道:“你这几天的伙食都是蛋白条吗?”
史密斯已经关好了门,一贯地倚着厨房的门框以减轻对腿上患处的压力,闻言只是耸了耸肩:“你是为了改善我的伙食而来吗,约翰?”
一个颇具防卫性的反问,里瑟的嘴角稍稍向下撇了撇,露出一个接近于被抓包时的表情。他的目的还真不这么单纯,不过他本来没打算这么快就进入正题来着。
“你知道……确实有些工作原因。”
听说是公事而非私事,史密斯反而放松了下来,开始兴致勃勃地猜测:“看来你的受害者或者加害人住在这儿?”
“算是吧。”
“嗯……”史密斯意味深长地拖长尾音,手指在下颌摩挲着,没用几秒就在脑海里拉出一张公寓的人际关系网来,“除了我,在这儿生活的一共有二百四十二个人,如果你需要他们的犯罪倾向或者遇害可能,我可以给你列出一个单子来。”
马上,他又找补了一句:“了解你的邻居是怎么样的人,这算人之常情吧?”
对一栋公寓中所有住户会不会干坏事都了如指掌的“人之常情”。里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在这种小范围区域内,史密斯简直就像一台开源的人形机器,事无巨细、予取予求到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了;但好在他们站在同一边。
“有关厄尼斯特·柴斯克的呢?”
“我们的管理员?”史密斯怔了一下,随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啊……我知道了。”
这半句要说不说的一下子断在了这儿,里瑟还等着他的下文,对上对方噙着揶揄的笑意的眼眸才反应过来:“……认真的吗?”
“体谅一下悬疑爱好者吧,约翰。”
“只是有点可惜,”里瑟轻轻推了下桌上的酒盒,“我以为这个环节要留到喝酒的时候呢。”
“我们之间总有可以留到那时候再说的话题,不是吗?”史密斯向他眨眨眼,“好了,接下来让我猜猜。”
见里瑟没有表示反对,他心满意足地酝酿了一下,说道:“首先……你们的‘情报系统’,应该只是被部分掌握在你们的手中。”
“至于为什么只是‘一部分’……因为如果它足够准确,那么就它本身而言,谁是凶手,谁是受害人,犯罪计划是怎么样的,你们应该一清二楚才对,可据我观察,”他如镜般的虹膜里印着里瑟的影子,“这些并不在你们已知的信息中,别说这些人的身份,甚至就连名字,可能都不是第一手情报——毕竟名字的重复度太高了。”
尤其是像他这样过于大众化的名字。
他歪过脑袋靠着门框想了想:“这只是小问题,毕竟我猜,对于一起事件,你们得到的提示是有限的,这种时候,只要能给出牵扯其中的一个人的情报就足够了。”
“不过嘛,像这样的‘情报系统’,哪怕只是一部分,里面可以捞的油水也实在是太多了。”他多少有点现身说法的意思,语气轻松地挂上了笑意,“那么它是怎样运作的呢?由人来组织吗?”
他适时地停了下来,结尾的问句却并没有加入多少困惑,好像不太需要回答。里瑟等了一小会儿也没有等来接下来的推论——就目前来说,只通过寥寥几次程度或深或浅的参与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很恐怖的一件事,要知道,就连他这个离制造了机器的芬奇这么近的人都还没有完全搞明白它的真相呢。
“所以呢,”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的结论是什么?”
他全程都未置可否,这种程度的沉默实际上已经给出了半个答案。
“我想你的手机还开着,这可不是个下定论的好时候。”史密斯莫名地说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就无事发生一般,用带着期待的音调重新问了一遍,“你是为了改善我的伙食来的吧,约翰?”
防止监听——他像是说了什么,又好像没有说出口。就算是这样,里瑟也毫不怀疑他早就撞上了一个对于目前的科技发展而言过于异想天开的正确答案。
“……既然你这样说了,”他自然可以有顾虑,里瑟认可了他的顾虑,就是在变相地承认某些事;后半句则是让里瑟刚刚略显凝重的表情轻松了一些,“希望我能有些速冻食品以外的材料。”
“我有些友好的邻居,他们偶尔会送我点充满心意的小礼物。”就像桌上的酒似的,史密斯瞄了一眼盒子,波兰顿黄标,“恰好昨天隔壁的老先生带了一罐肉酱来……”
里瑟已经走到冰箱旁打开了它,从里面拿出一罐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的番茄肉酱。他对隔壁未曾谋面的那位先生的好感有所上升,回头问道:“搭配的主食呢?”
史密斯顿时摆出一个分外无辜的微笑:“我现在去买,你觉得意面怎么样?”
合着是真没有一点食材:“……你原本的打算是要把它放到变质吗?”
“怎么会呢?我可不会浪费食物。”史密斯倒是没给出一个正面回答,而是站直了,转身往门口去,取了自己的厚风衣披上,轻飘飘地抛了一句,“我这就回来,还能顺便帮你问问厄尼的近况。”
厄尼?叫得挺亲切,他倒是在这儿混得开。里瑟不知怎的这么想了一想——有点奇怪,搞情报的在哪儿都能混得开才是,这可是职业的基本素养。因此他很快将这个念头放在后面,只对史密斯的行为点评:“我就保守地估计你不是打算逃避在厨房干活儿吧,路易斯。”
哪怕只是热个肉酱而已。
“你得对人乐观一点儿了,亲爱的。”史密斯在换好短靴、打开门后,笑吟吟地留下最后一个暧昧的短句,“在家乖点。”
里瑟回过神时才听到自己无奈但纵容的叹息的尾声。他收回看向已然空荡荡的玄关的目光,掂了掂装着肉酱的冷冰冰的玻璃罐,娴熟得如同在自己家一样地从柜子里拿出该用的碗碟,准备把酱热一热。
——工作需要,这当然是他来这儿的原因之一。尽管听说这次号码的住址和工作地点就在这栋公寓时,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史密斯又搞了什么事出来,但又有一种直觉赶在芬奇把柴斯克的资料调查清楚之前就告诉他,这只是个巧合而已。看刚刚史密斯的样子,也不太像是他又在背后搞了大的。
让他来此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斯诺之前在车上说的那番话。
他还远远不够了解路易斯。
而无论是阻止对方毁灭世界,抑或是阻止对方自我毁灭,这一切的基础,必然是也只能是建立在他对对方的理解之上。停留在话语中的拯救太简单了,让一具躯壳远离灾难也并不困难,然而,几乎是未曾犹豫地,他就选定了一条最为艰险的道路。
他决心要触碰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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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下纽约11年12月的天气,真的挺多阴雨的(
虽然一开始想的是带红酒的,但是感觉有点,怎么说,太亲密了?(?
居然没有人发现小路后面住的这个公寓(第一次在String1出现)是111那集号码的公寓嘛,我当时地址都写到了,嘿嘿嘿(谁能想到啦!被打())管理员的名字的话,我看的版本其实译作“欧尼斯特”,用“厄尼斯特”一个是因为本身名字是Er打头,其次就是昵称叫欧尼有点怪哈哈哈哈哈对8起!
虽然剧集里说的是住了241个人,但是当时是说“241个嫌犯,或是只有1个”,所以我倾向于当时的241没算柴斯克的,小路算上了他,所以是242,当然如果我理解有误就当我魔改吧!啊哈哈。。(干笑
111的李四结尾甚至还说“根本就没有机器,只有你吧芬奇”这种话,第一季前半段我觉得李四和宅总还是一个比较,怎么说,拉锯战(?)的阶段,两个人虽然也有信任,但是还没有像宅总被拐之后感情那么牢固(吊桥效应是吧!(
他俩在一起吃饭的话,只有第一回小路给了李四个蛋白条,后面就一直是李四在管饭了hhhhh
小路最后一句话其实是Begood,还挺喜欢这个说法的(……
#本文无CP
#联动《龙猫(邻居的Totoro)》,但是考虑到Totoro并不是现实中的龙猫,所以依然用Totoro
【下】
天气冷多了。
根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他们都不想让芬奇住院,但他的情况已经不能适应山居就医遥远的路途。芬奇没什么力气行走了,一位护工照顾他的起居,天气好的时候,他坐轮椅出门。原先使用的药物镇痛效果越来越小,但如果用吗啡,嗜睡的情况便会加重,他的生命就在一段又一段睡眠中流逝。
“这个题目不好么?”根问,她这几天正思考未来开展的下一步研究。
“不好。”芬奇说,一边剪着手里的杂志插页。自从有天发现了这把轻便的剪刀,他就开发了这种消遣活动。
根又念了一个......
根又念了一个题目。
“更不好了,倒是挺特别,可没什么挖掘空间。”他松开右手好让纸屑掉下去,抖了抖,又继续剪。
根扔下手里的资料:“我都拟了十几个课题了,到底有什么能入您法眼的?”
“也是之前有兴趣的某个方向,和学科关系更远了,趁间隔年才能在上面花些功夫……这是企鹅?”根打量着他手里的剪纸问。
芬奇扁着嘴摇头,从镜框上方狡黠地看着她。“你要能猜中我就给你个题目。”
“鼹鼠?”
“不~是。”芬奇把最后两刀剪完,展了开来。根凑上前仔细查看,忽然福至心灵:“那座石亭里的动物像?”
“Totoro。”芬奇乐呵呵地介绍。
“是叫这个名字吗?我怎么没印象……”
“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是它一直是这么叫的。”
“你见过它?!”
芬奇犹豫了一下,“也不知道是真见了还是梦到……”他向根描述了初遇时Totoro的形象,根噗地一笑:“哪有那么大的老鼠啊。”
“是老鼠吗?”芬奇揉了揉眼睛。
“听你的描述怎么着都像毛丝鼠吧。”她搜了图片给芬奇看。芬奇瞧了瞧,倒回到枕头上,往下溜了点。“耳朵不像。”他说。
根比对着剪纸和图片,矛头型的尖耳朵和贝壳似的圆耳朵,确实不同。芬奇继续向下滑进自己的被窝里,拉平了枕头。“我睡一会儿。”
“好吧……你说的题目呢?”
“睡醒了给你想。”芬奇的声音小了下去。
“唉呀,哈利……”根笑着叹口气,帮他掸走被子上的纸屑,关上台灯,“天还亮着呢……”
几个月前。
门铃按了两次,依然没人回应。根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因为纱帘的缘故,客厅里光线昏暗,她正要打开灯,被一个声音阻止了。
“谁?”
“是我,哈利。”
远远侧对她的单人沙发上站起了人影。“什么也别动。”
哈罗德·芬奇从她面前穿过客厅,快步走进厨房。她听见拧转阀门的声音,窗户被小心打开。过了一会儿,芬奇才重新出现在她面前。他穿着一整套光洁笔挺的正装,表情凝重,面孔比之前更瘦了些,目光因此更加犀利。“你怎么会有钥匙?”
“上次帮你还书的时候,多配了一把。”根不打算说谎。
芬奇深吸了口气,那种紧张的神情从他脸上退去。他有些狼狈。
“我看到你的办公室被清空了。不打算等我毕业了吗?”根露出了个不太自然的笑容。
芬奇默默无言。“你无论如何都会顺利毕业的。”他低声说。
“那你的研究呢?”根吞咽了一下,艰难地问。
芬奇转过身,“它们都……整理好了。”
两人都不再说话,芬奇站在原地,没有邀请或送客的举动。
“你准备做什么……现在?”根走进客厅,远远看到书房里整整齐齐摆放的纸箱和便签。
“去度一个没有尽头的假期。”芬奇说。
“那很好啊。”根说。
又是无言。芬奇打算开口时,根突然说:“那么,让我和你一起去吧。”
她语气平静,态度温和,仿佛芬奇只是要去一个小镇疗养。
芬奇以同样平和的语气说:“我准备一个人走。”
“路上可能会遇到各种事情,有人陪着会方便许多吧。”根微笑着说。
“希望你不是同样习惯了不辞而别。”
芬奇再次沉默了,他在沙发上坐下来,陷在了海绵中。
“哈利……”根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向他倾过身,“我不能体会你在经历的痛苦,但我能感受到你依然在做的斗争……一个自尊心强的人是不会接受生活把一切带走的。”
“那是放疗的副作用。”
“就好像没有它我就能多轻松似的。”芬奇喃喃,“你今天来做什么呢,格罗夫斯女士?为了你这个春天不可能参加的毕业答辩?”
根愣住了。
“我……还没有改好。”
“啊!”芬奇讽刺地说,“还不够精雕细琢,还不足以成为你引以为豪的处女作!你多么贪婪啊,格罗夫斯女士。”
他从没用这么尖酸的语气和任何人讲话,至少在根的记忆里是这样。她僵住了,满面通红,但依然想出了解释:“我并不认为它好到可以发表了,教授。我想如果这是你的作品,你也不会这样结束。”
“我并不在乎你怎么想,格罗夫斯,但我会这么结束,只要不再折磨他人。”芬奇逼视着她。
“可至少我还愿意这么做,”根的声音有些发抖,在对方锐利的目光下,她用同样炽热的目光瞪了回去,“我还愿意这么付出,而有些人已经放弃了!”
“付出?”芬奇高声反问,“拖着一个癌症晚期的人和你一起耗费生命,这就是‘你的’付出?”
一只抱枕砸向了他。
“让我抓住当下的不是你吗?”根每说一句,抱枕再次朝芬奇护在头边的手臂上砸去,“决定把生命耗费在我们身上的人不是你吗?发现这个研究方向并让我们走上去的不是你、不是你、不是你吗?”
根松开手,抱枕软软地从芬奇肩上滑下。“你怎么能这么逃走呢?”她说。
“但我还能做什么呢?”芬奇低弱的声音从手臂后传来,“我还可以做什么呢?这是我一生的事业,我最擅长的工作,我付出最多也获得最多的事情,但我现在已经能看到自己的终点了,那就是无论我怎样做都无法完成……最后一步。”
“我也将无法行走,无法进食,无法呼吸。”年长者说,“这只是一个加速的过程,为什么我不能让它更快些呢?”
“难道你就不能只为了自己活着吗?”根轻声问,“哪怕只为了一点儿幸福?”
芬奇抬起头来:“当一个人做出我这样的选择的时候,就已经足够自私了。你能想象没有更幸福的选择是什么选择吗?”他的目光对上根的,慢慢地,根重新坐了下来。
“去冰岛吧。”根突然说。
“什么?”靠回沙发的芬奇模糊地问。
“间隔年。”
芬奇深吸了口气,清醒了些。“你要现在休间隔年?”
“对,还有你。”根望着他,目光如炬。
“什么?!”芬奇更加迷惑了。
“我们一起去,这不是什么没有尽头的假期,只是整整一年。”
“我不明白。”
“为了成为你的学生,我已经要比同龄人早到达这个学位很多年了,用掉一年不算什么。明年此时,我会回来准备答辩。”
芬奇盯着她。
“而你,到那时我就不会再阻止你。”
“阻止?”
“格罗夫斯女士——”芬奇用压抑的声音说。
“我想你对自己的尊严如此骄矜,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经历这种余生的吧?”根的声音几乎有些恶毒。
两厢僵持着,芬奇忽然冷笑了一声。“一年?你真是高看我了。”
“咱们走着瞧吧。”根说。
“过不了几天你就会后悔的。”芬奇喃喃道,“会觉得还不如今天就不要打开这扇门。”
“那你不就更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吗?”根回答得爽快响亮。
前路后路都被堵死,芬奇斜坐在沙发上,看着扶手上的高光发呆。学生从身边站起来了,鞋跟在木地板上发出响亮的噪音。书房里传来“唰——”的一声,芬奇回头问:“你在找什么?”
“你的护照、还有身份证。”根异常自信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哦,多贴心啊,你给家政阿姨留了好多钱。”
教授叹了口气,仰倒在沙发里。
傍晚时候,阴云终于散开,落日溶在云絮和水汽中,整条积雪的街道都是粉红的。根和芬奇在坡道的平台上,芬奇帮她拿着新买的的梅花,她扶着他的轮椅,两人望着终于从阴霾中醒来的都市,都有些恍然。
“明天就要放晴了吧。”根说。
芬奇扭过头去,口罩和帽檐之间只剩戴着黑框镜的眼睛,“那边的平台正好是朝东的。”
“看日出你起得来吗?”根笑道。
“你把我推到这儿再拍醒不就行了。”芬奇学着她理所当然的语气,一边微笑起来。
根假意威胁:“那我可拍你脸了啊。”
“拍嘛,拍狠点。”芬奇深为她考虑地提示道。两人都吃吃笑着。
“这梅花真好看。”回去的路上,芬奇转着手上的花枝道。
“回去插在瓶里,还能开好多天。”
花枝左右摆了摆,“说真的,我在想坟头该种什么树。”
“昨天是骨灰盒,今天又开始想树了吗?”根打趣道。
“学校后面教堂的墓地里,有的是漂亮的墓碑和雕像,那么大一群学者的孤魂啊,只能靠墓志铭来分辨。我就不一样了,‘你是找哈罗德·芬奇?角落里开花的那棵就是!’”
“然后过了十几年,争相效仿的学者把墓地变成了大花园吗?”
两人爆发出一阵笑声。
“真的,然后我选个最容易烂的骨灰盒就好了,这样可以早点滋养我的花。”
“好极了,满头是花的芬奇教授……期末答辩的时候怕不是有人要折了枝子来祈福,‘保过保毕业’!”
“哦那可有点残忍了。”芬奇忧心地说,“也许我该留一笔钱,专门给公墓管理员?‘求您保佑我的枝条不要被毁坏’?”
根大笑,“现在改遗嘱还来得及!”
半夜里,芬奇忽然听到了敲门声。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在服过吗啡的意识里,就像在幽深的水底听水面掠过的风。那声音只响了一次,或者,只在他意识到的时候响了一次。他担心自己错过这位客人,想要发声回应,可他睡得太沉了,周身都被胶似的睡意固着着,连眼皮都难以抬起。
就在这时,他仿佛听到了一声呼吸。像是个很小的哈欠。伴着这声响,他也深深吸入一口气,就这样从水底上浮,醒了过来。
黑沉沉的屋里,只能听见挂表嗒、嗒的轻响。他茫然地躺着,不知在梦里还是现实,而就在这时,他又听到了那呼吸——
“呵——呼~”
Totoro。不知为何,他就是如此确定对方的身份。打开台灯,费力地从枕边拿起眼镜戴上,“请进来吧。”他说。
大门被打开了,毛发在板材上摩擦的沙响,大脚板踩在地上轻轻的“啪”声,一对矛头似的尖耳朵,然后,是圆圆的黑色眼睛。
“Totoro,”芬奇惊喜又欣慰地说,“真的是你。”
巨大的动物神侧身挤过家具间的过道,来到人类面前。它轻轻推开床前的座椅,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这个高度正好比侧躺在床上的人类高一些。
“是什么让你走了这么远?”芬奇问,“我之前从没在那座山之外看到过你。”
Totoro抬起水獭似的手爪,从他头顶轻抚到腰部。“真抱歉,你这么远来,我却没办法招待你。”芬奇说完,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努力支起上半身,倚在床头,一手把床头柜上的小碟子朝客人推了推。“秋天晾的柿饼,前几天格罗夫斯女士从山居带回来的。”
Totoro怀疑地看着那棕红的、覆着白霜的果实,然后在人类不住的点头和注视中把它放进了嘴里。刚含进去,它被那神奇的凉意惊得炸起了毛,但糖霜渐渐融化,甜丝丝的滋味流过舌尖,又好像一路甜到了胃里。它开始咀嚼那口感皮实的果子,并被复杂的口感完全征服。芬奇感觉自己好像精神了几分,便在床头靠稳了,这时Totoro吃完了点心,开始打量这间小屋。它对书籍或医疗器械并不感兴趣,最后目光停在了窗前的花瓶上。
淡黄的腊梅花花瓣略尖,一朵朵在枝头,就像一串金色的王冠。
“非常漂亮吧?我们在公园看到了类似的,正是这个节气的花。”
Totoro从瓶里拿出花枝,上下欣赏着。“我没敢在她面前说,不过我也就快和它一个颜色了。”芬奇自嘲道。
Totoro听到此话,好奇地扭转过头,台灯下的人类已十分瘦削了,皮肤蜡黄,微笑的唇边是两道下陷的纹路。它认真地盯着人类,忽然把花枝堵在眼前,好像要在那细细的枝条后隐身。
蓦地,它轻轻抖动腕部。花朵颤抖,液滴飞落,芬奇忽然感觉到一股气流,从墙壁中透出。Totoro抬头,他们身边的墙壁忽然从水平线分开,无声地朝后院展开了。
芬奇几乎忘记了呼吸,卧室里的光撒在了后院的雪地里,湿润冰冷的空气告诉他,这并不是幻象。Totoro把爪一挥,首先跳进了院落中。芬奇还未表示疑问,他自己便飘了起来,连同手里抓着的被子,一同顺着动物神离开房间形成的风道飘了出去。
“这是……怎么……?”他无助地看着卧室从他身后溜走,地面离他越来越远,可一抬头,Totoro已经踩着看不见的阶梯,飞到了很远的高处。“等等我!”
就像被声音驱动一样,他身边的气流忽然变强,奋力一鼓把他推了上去。芬奇不止从哪得到了力气,在气流中调整着自己的位置,很快便追上了飞跃在空中的灰色动物。
“我们要去哪?这是怎么回事?”他急问,可Totoro只是抓住他的衣领,继续向高空跃去。芬奇抱紧了自己的被子,一片片云层从他们身边降落,下方的都市区变得越来越小,逐渐成了巨大布料中的线结。终于,Totoro停下了动作,他们向下坠了一点,但也仅有如此。芬奇望着脚下的虚空,不觉战栗了一下。
衣领被扯了扯,他顺着这力量抬起头来,一时怔住了。一轮明月浮在漆黑的夜空里,银白的表面微微闪光。它看起来是这么近,就像一座即将靠岸的岛屿,低处的云絮反射着柔光,恰似翻起的海浪。芬奇裹好了自己的被子,却发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冷。Totoro伸展双臂,从他身边倒了下去,他惊吓地看着它下坠,但它在空中翻过身来,在空中飞出一道C型的弧线,噗地落在了一片云朵上。芬奇狐疑地看着自己飘在空中的身体,微微侧身,他感觉有什么正托着自己。轻轻分开手臂,他向低空滑落下去,翻转身体,他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了一个扇面,又稳稳地落回了原来的地方。
“看起来,现在我想去哪里都可以了。”芬奇自语。Totoro从他身边浮起,“谢谢你。”芬奇说。动物神轻松地笑了一笑,好像在说这没什么。芬奇转身朝下飞去,Totoro微一歪头,也跟着飞了下去。
面向庭院的墙壁还开着,芬奇飞进去,听到后面紧跟的一阵风声,他回过头道:“等等我,等等再走。”芬奇从床头柜里翻出了自己的剪贴簿,找到那副Totoro的剪纸,飘到原先外墙的边缘,送给了对方。Totoro好不稀奇地看着这剪纸,又看向芬奇,忽然拥抱了他。
“谢谢你,谢谢你Totoro。”芬奇深吸一口气,紧紧回抱对方,“但我不能再陪你了,我还有一件事没做。”他推离动物神,从打开的卧室门飘出去,顺着阶梯而上,打开了根的房门。
学生的夜灯还开着,但即便没有这一光源,此时的芬奇也能看到所有事物。根蜷在床上沉睡,床头的传呼器亮着淡绿的指示灯,她桌上散着笔记本、打印的文稿和便签,电子相框里转过新拍的梅花和日落,日历上密密麻麻地标着芬奇就医的概况,票夹里溢出了发票。芬奇拿起她的笔记本,翻到最新的一页打算下笔,却被前方书写的内容吸引了注意。他读过去,为了解开迷惑又朝前翻去,蹙起眉,又朝前跳了许多页。他渐渐明白了,露出深感兴趣的笑容,提笔想要修改,却想起下文似乎有改正。翻页。是了,已经改过来了。他不觉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额头,无奈地眨眨眼。又看了几页,他一路回到一开始的那页,“呼”地一笑,合上了笔记本。
“我想你不用我给你拟题目了,格罗夫斯女士。”他对沉睡的根说。
根散开的长发堆在脑后,修长的胳膊从床沿伸出去,习惯性地对着墙上的呼叫器。他把它拿起来放回到被窝里,给她把被头掖好。“你该好好休息一阵了,根。”
他俯身望着这个学生,这个孩子,这个怀着无数的想法、却不得不暂时睡去的意识,这具每一寸都充满生机、充满变化和敏锐感受的身体。她在散发一种能量、一种热度,就像物质即将燃烧之前,从内部发出的红光。
“根……”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根……”
芬奇在床边坐了下来。根翻了个身,喃喃呓语。
根睁开眼睛。窗帘外是微微亮起的晨光,鸟鸣啾啾,混着一两声猫语。她坐起身,依然困倦,心情却前所未有的轻快。她毫无道理地觉得,这天一定事事顺利。
果断地下床更衣,根踩着高跟鞋跑下楼梯。
“哈利!快起来!太阳就要升起来啦!”
【尾声】
葬礼结束之后,根回到山居,整理之前放在这里的东西。手工品,宣纸卷,节日时买的面具和扇子……都没有多少分量,却装了一大箱子。就要出门的时候,下起了雨。
根把纸箱放在走廊上,对着雨帘发呆。已经是下雨的季节了吗?她裹了裹身上的羽绒服,可为什么还这么冷。
“啪嗒、啪嗒”
雨声里传来湿漉漉的脚步声。
面前的世界被一片阴影覆盖了。根抬起头来,一个高高大大、胖墩墩的灰色生物出现在她面前。
它有对矛头似的尖耳朵,碗大的黑色眼睛,水獭似的手爪。
她愣在那里,甚至忘了站起身来。
Totoro递出一个牵绳的小荷包,根站起身,接了过去。Totoro退了几步,微微颌首,在雨帘中消失了。
根打开荷包,望了良久,忽地一笑。
“什么嘛,”她抹了抹眼睛,“我还以为是你忘了。”
荷叶里熟悉的笔迹这样写着:
实在想不出比你现在做的更好的课题了。恭喜出师。
回想过去的十一个月,不知道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谢谢你。
万望保重身体。H.F
几粒橡子从荷包里掉出,落在走廊上。
end.
Fandom:PersonofInterest
CP:JohnReese/HaroldFinch
分级:PG13
前言:借用一点死亡搁浅的设定和名字。没玩过游戏不影响阅读。
警告:借尸还魂…我可是提前警告过了
“死后的世界不归科学管,所以我爱怎么的就怎么的,Harold。”
正文:
JohnReese是个遣返者。
他在天台上闭上双眼,然后在海滩上睁开双眼。他浑身赤裸、茫然地从黑色的沙砾里爬起来,在原地转着圈子,向四周大喊着“有人吗”、“这是哪儿”和“Harold”。
他不知道,那是他...
他不知道,那是他的海滩,除了他以外,只有一半黑色沙砾滩、一半黑色的海。他顺着海滩从这头跑到那头、又从那头跑到这头,尖锐的石头尖儿划开了他的脚面、在他的来回奔走中留下一个个红色的脚印,而他没有感受到半点疼痛。
他终于在没完没了的奔跑中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一屁股坐倒在某个残缺不全的红色脚印上。他疲惫地望向海平面。在那里,浅白色的太阳只露出一半,既没往下降,看起来也没打算往上升。他坐在那里看着那半边太阳,累得连扒开硌屁股的石头粒都挪不动手,不知道自己是放弃得太早、还是已经放弃得太晚。
他看着那半边太阳,想着自己死去的那个天台,和天台对面的Harold。
那挺有趣的。因为尽管Harold总像一只时刻警惕着、戒备着的鸟儿,随时都可能因为受惊而炸毛,但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在面对生离死别…真正的生离死别的关头,表现得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一样,一下子就抽离所有情感、沉稳淡漠得如同一尊石筑的雕塑。就像在那个天台上,他前一秒像一只濒死的鸟仰着脖子红着眼眶语调颤抖地说“No.Please.”,在终于意识到一切都已无可挽回的后一秒,他背转过身毫不犹豫地迈步离开。
John回想着这样的HaroldFinch,不自觉笑出声来,眼眶却通红。
他本可以胡搅蛮缠、软磨硬泡、不择手段、两个人一起爬上那个正确的天台。或者带着降落伞,带着勾绳,带着撑杆跳的杆,带着凌空飞渡的摩托车,带着可以试图挣扎求生的随便什么东西任何东西爬上那个正确的天台。可是他都没有。他被Harold反锁在金库里、被Harold毫不犹豫地抛下,手指死死抠着铁丝网嘶声力竭喊他的名字求他不要走。他被抛下、一次又一次,太绝望于追上Harold的脚步。他一心只想着超过去,超过去然后再也不要成为被抛下的那个。无论结果是什么。
结果,看看他,现在,一个人,徘徊在这个海滩上。
孑然一身。被整个生者的世界抛下。
他既没有放弃得太早,也没有放弃得太晚。他一直都很努力,拯救号码、拯救朋友、拯救世界、拯救机器、拯救那个对的人。但扪心自问,他从来没怎么试过好好努力拯救自己。
John挣扎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向黑色的海走去。
这是他的海滩。
他一头扎进海里。一道金色温暖的光连接着他,一路延伸到被太阳照得雪亮的海底去。
虽然他之前从来都不知道。
但无论多少次,只要他愿意扎进海里,顺着那道金色的光向下游去,找到自己死去的身躯,他就能从他的海滩回到人世间、死而复生。无论多少次,只要他自己没有放弃,他就怎么都他妈的死不了。
他之前从来都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也没真正地死过。
不过这次他是真的死了,有机会好好发挥一下自己作为遣返者的优势了。他扎进海里,顺着连接着自己的金色的光往下游去,一路游向海底闪闪发光的那具…那具……
JohnReese愣住了。
闪闪发光的不是一具,是一大摊子。
……操,导弹把他炸得可是太碎了。
*
怎么都他妈死不了的遣返者JohnReese死而复生、睁开双眼,从胸腔里呛出来一大口黑色的海水。还来不及坐起身来,吐出海水的瞬间,他已经率先切换了三种语言骂了三次同一句脏得不能再脏的话。
他不乐意就那么死着。他渴望活过来。但操蛋的导弹把他的身体炸得实在是太碎了……就算能死而复生已经是件连天想都不敢想的大喜事,再多想点别的感觉都颇有些不识好歹…但是自己的身体被炸得个粉碎、灵魂无从攀附,万般无奈只能把自己塞进别的随便什么完整的身体里……
操,为什么天台上他就不能再挣扎一下好歹给自己留个全尸?
从医院停尸房的冰柜里爬出来、偷衣服、找身份ID跟给自己搞复生经费的一路上John都一直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比如是不是是得先好好调查一下自己跟Machine最后的抵死一搏成功没有,比如得想办法找到Shaw跟Fusco、看他们是死是活,比如说得拿回自己的狗从头到尾好好的撸一圈,比如说…比如说,Harold。
即使最后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也没关系。至少他不再是一个人、徘徊游荡在那片黑色的海滩上,既不算活着,也无法往生。
可是John没能用自己的身体活过来。
他在那片黑色的海底挑的身体已经尽最大可能跟自己的相近了。但说真的,那摊金光闪闪的碎片周围顶多就飘了那么十几具身体,真的没有太多选择余地。John在那儿一再放低标准挑选了半天,也只挑出这么一具身高勉强跟自己接近的。其他的不是比他矮,就是比他老,比他胖。一半以上甚至性别都对不上。
可是这身体也只有身高跟他接近。别的地方…比他自己要瘦,长手长脚、干巴巴地没什么肌肉。背有点驼。头发是不起眼的棕金色。眼睛倒是挺蓝…但抵不过整张脸长得实在是跟英俊不太沾边,不笑比笑还好看些。
唯一的好处就是比他自己的身体年轻好些岁数,没受过什么伤,还算健康。
可是没人会相信他是JohnReese。就算他站到他的朋友们面前把海滩金光灵魂躯体啥的反复解释十遍二十遍一百遍,还是没人会相信的。他太了解他们了。Shaw不开枪打他膝盖就很好了,Fusco会觉得他是个疯子,Machine会把他标记成重点监控对象,而Harold多半只会用那种冷峭的表情扫视他一眼,然后用任何什么方法确保他永远都没法出现在自己眼前。
如果,如果是他们都还活着。
“能活着就挺好。”
John对着镜子里那个人喃喃自语道:“你本来也回不到过去的生活了。”
“至少Bear还会乖乖听话。”
他想象了一下Bear听从Shaw的命令扑过来咬他、结果听他一句荷兰语后立马停在原地对他摇尾巴的画面,笑了出来。
连他自己的笑声,都是陌生的。
John搭的飞机回的纽约。
旅途里没有一件事情顺他的心。机场人太多了,接驳车开得一惊一乍。安检口的工作人员在X光机下把他拎包里的小锉刀看成了一把刀,拎着他的包翻来覆去翻了三十多分钟才放他离开。
结果他的航班延误了十二个小时改了三次登机口,其中两次改的还是不同的航站楼。John拎着包气冲冲的从这个航站楼走到那个航站楼,又拎着包气冲冲的走回来。新身体的旧主人多半是个不爱运动的宅男,害得他没走多久就开始累,拎着包的胳膊酸得要死,换了一边胳膊拎包结果最后两边胳膊都酸的要死。
经济舱的座位太小,前后排之间的位置也太窄,John还倒霉地被安排在一排三人中间那个位置。他左手边是个香水喷得太重的年轻女孩,一坐下来就把胳膊往两人之间的扶手上一搭,歪头就睡,胳膊肘往他这儿顶出一节。他右边是个看起来足有五六百斤的男人,好不容易把自己塞进座位里,对他友善地打招呼。但男人个头实在太大,无论如何都得占用另一边扶手跟两个座位之间的空隙。
John委屈地夹着两边酸痛的胳膊,蜷着一双长腿,被女孩身上那股子安娜苏的甜腻味儿齁得简直要闭过气去。还得忍受后排的小孩一路上都在狠踢他的椅背。
这让John比本该有的频率更为频繁地想起Harold和他的私人飞机。
“被宠坏的混蛋。”
他低笑着这么告诉自己。
而纽约是…是纽约。
一场爆炸摧毁了两个人工智能上帝,拯救人类于千钧一发的危难之中,杀死了一大群的Decima雇员,又杀死了JohnReese。但这城市并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依然自顾自的喧扰繁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John拎着他的包转了几次地铁从机场回到他的城市。
拎着公文包的年轻白领步履匆匆、撞上了他的肩膀然后扭过头对他吼了一句“看着点”又匆匆走远。
John停在那里。
他走了二十三分钟的路,站着乘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在那之前在机场来回奔走又等待了十二个小时。他的脑袋有点痛,喉咙很干,胃空空如也,两只脚更痛。他的手被包包带子勒出了红痕,胳膊和小腿肚子打着抽儿地酸痛,整个人都疲惫不堪,恨不得就地坐倒。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往何处。
可是直到此刻,这一切,这座城市、这些灯光、这些声音、这人群,才终于让他感受到了…活着。
他微笑。与此同时,他允许自己的眼泪在此刻夺眶而出。
那天晚上John找了家连锁酒店住了下来。
老牌廉价连锁酒店,挺有些年头了,连带着里面的地毯墙面被套浴室设施都旧兮兮的,空调一打开就轰隆隆地震动。John在酒店旁的便利店买了两个热狗回来算作晚餐,匆匆洗了个澡,睡觉的时候别说用酒店的被子,他连衣服都没太敢脱。
即使如此,曼哈顿毕竟是曼哈顿,廉价酒店的价格还是让现在的John觉得肉痛,连做梦都梦见自己身无分文被赶出酒店。
第二天一大早他被隔壁的死亡重金属惊醒,神智还不够清醒,第一反应竟然是想翻身去摸床头的钱包,看看里面是不是真的空空如也。等真的摸到钱包他又清醒过来,讪讪地缩回手,觉得自己未免也沦落得太过悲惨了些。
等洗漱完毕后,John带着酒店供应的免费早餐——袋装的甜到死超难吃肉桂卷——第一站就往图书馆跑。
“万一Finch把它又买回来了呢。”
John嫌恶地啃着那个肉桂卷,漫不经心地想着,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哼哼出声了。
结果是,图书馆真的还在那里。
从外表看起来没被卖掉,当然也没有被拆掉。
图书馆的周围甚至还围着那种施工用的脚手架,脚手架上挂着网格布,看起来就跟两年前…五年前,他第一次跟在HaroldFinch身后、慢慢走近时看见的一模一样。
John站在马路斜对面看着图书馆愣住了。
他没有把自己漫不经心的期盼当真,就那么天马行空地想想而已。可天马行空的想象落了地,砸得他天旋地转、头晕目眩。John往图书馆那边冲的时候没管红绿灯,差点被一辆出租车撞了个正着。出租车司机愤怒地对他拼命摁喇叭跟大吼,而他一句抱歉都来不及说,只顾着往图书馆那边冲,没费心数自己狠撞了几个行人的肩膀。
他绕过脚手架,掀开网格布奔跑进那个隐蔽的入口,冲进图书馆里面,一步三阶地跨上楼梯,喘着气往熟悉的走廊跑过去。
走廊的样子也没有变。
John猛地停住脚步、停在走廊这头,捏着拳头急促地喘息着,心脏“砰砰砰砰”地剧烈跳动,简直是要顺着他的喉咙跳出嗓子眼。
阳光穿透了走廊左手边高大的玻璃窗,落在地面上印出窗框的阴影。John稍稍平复了一下呼吸,再向里走的时候放轻放慢了步子,小心翼翼地踩过这些光影。他转过脸去看右手边的书架,手指慢慢抚过木质的书架边缘、抚过一本本竖立的书脊,抹去了上面堆积着的薄薄一层灰尘。
走廊尽头是那个房间。房间外头没有封闭的铁栅门,可是房间里的地面上放着狗窝,房间里的圆形木头桌子上放着好几排显示器。John没注意到自己往里走的时候屏着呼吸,只觉得自己心跳的声音未免大得有些过分。他再往里走一步,看见圆桌子对面还摆着那块裂了好大一条缝的玻璃板。
玻璃板上甚至还贴着一小块没撕干净的透明胶带。
他在意识到自己在大喊大叫前已经喊叫出声。
“Finch!”
John大喊着。他头脑发热、耳鸣目眩地在原地绕了两圈,又喊出一句“Harold”。
没有人回应。
他冲出去,又冲进来,来来回回奔走着、想要找到更多有人曾经在这里过的证明。十几分钟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不管不顾地跑来跑去,完全没在用脑子思考。他从鼻孔里用力哼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倒在木桌后的椅子上,脑袋往后一仰,闭着眼睛笑了起来。
是Finch,当然是Finch。他活着,拿回了自己的资产,买回了这座图书馆,把它修复成了最初的模样,却又拆掉了那扇铁栅门…是他还会时不时地回到这里、聊以为忆吗?还是他在等谁再回到这个地方来吗?
John没骨头似地靠着那个椅子笑了挺久,等心跳终于勉强恢复正常,才强迫自己从椅子上坐直身体,伸手去够眼前的键盘。
电脑没关。他随手摁了个空格键那些屏幕就争先恐后地亮了起来,正当中的那个蹦出一个密码输入界面。John犹豫了几秒,敲入了Harold在地铁站时使用的最后一个密码,得到一个通红加粗的“ERROR”。
John皱了皱眉头,想了想又输入了自他认识Harold之后对方使用的第一个密码,得到第二个通红加粗的“ERROR”。
他啧了一声,低下头瞪着搭在键盘上自己那十根干瘦修长的手指,右手食指抽搐一般在“J”上轻点个没完。他一边念叨着“能帮上点忙儿吗Finch?”,一边在脑海里开始竭力搜刮着任何可能成为眼下这个密码的信息。
有个念头正模模糊糊地要在他脑海中成型的时候,旁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
“你介意吗?”
熟悉的女声,惊雷一样在突然他耳边跟脑子里炸响。
“Shaw?”
还没成型的念头被这突然炸得粉碎。John猛地扭过头去望向走廊。在那里,小个子的女特工单手举着枪,半眯着眼睛,看起来颇有几分不耐烦地上下扫视着他:“瘦长小鬼*,从我的位置上滚开。不然免费送你一个粉碎膝盖。”(*Slenderkid,瘦长鬼影小子)
“别这么气哄哄的,Shaw。”
看见对方全须全尾的喜悦全然压过了理智。John扭过身,没正经地举起双手,完全无视于对方的威胁,玩笑般问她:“你就这么霸占Finch的位置,他没念叨你?”
话音未落,对面举着枪的女人表情已经变了——不耐烦的打量迅速转变成带有杀意的审视。
“你是谁?”
只一秒,Shaw已换为双手举枪的高度戒备姿态。她打开了枪的保险,浑身紧绷着、开始慢慢向John逼近。
而John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在对方眼里,他根本不是什么JohnReese,而是一个擅自闯入图书馆、试图黑入Finch电脑、而且开口就喊出不该喊的名字的极端可疑人物。
“呃…说起来这可能不太科学。可是我其实是JohnReese?”
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说出自己名字的尾音都没出息地用了问句。
Shaw的回应则是一个箭步上前来狠狠一枪托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John在剧烈的头痛里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不但被五花大绑,而且还是被迫跪在地面上、绑在一根柱子或是别的什么柱状物上、浑身被绑得严实得没有半点挣脱余地的五花大绑。他不再在图书馆里了。这地方更像是一处废弃的地下管道…非常适合用来丢弃尸体。
Shaw坐在他面前的一张椅子里,举着枪对着他,旁边蹲着虎视眈眈的Bear。
“来,说说吧,小鬼。”
她面无表情地凝视着他,眼睛里流动着某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暗涌。她的声音毫无波动,然而从她口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冻结了数个世纪的坚冰一样冰冷:“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胆敢从那张嘴里说出那个名字?”
John认识SameenShaw足够久。久到此刻他能轻易地看穿她那漠无感情的外皮、看进她那汹涌燃烧着愤怒与悲痛的内里。
是因为她非常,非常在意JohnReese。
John努力压抑自己咧开嘴对她笑的冲动,却压抑不住自己慢慢变红的眼眶。他深深呼吸,在Shaw的枪口下吞咽了一次,然后又吞咽了一次。他确保当他最终开口时,他的声音里没有半点要哭出来的意味。
他从被Harold扔下的那个金库和他嘶声力竭的呼喊开始说起。
Shaw不相信他。
Shaw不是个轻信者,Shaw当然不会相信他。按照他的预想,Shaw不给他的膝盖上开上一枪已经很好了。
但随着最初看见Shaw安好的喜悦和感动褪去,费尽了口舌也得不到对方一点信任的挫败跟沮丧逐渐积累。他已经把那段经历反反复复重复了五次,又回答了不知道多少个Shaw关于天台和海滩和Unger的问题,甚至在这期间他还没忍住对Bear发出过两次命令。然而Shaw仍旧不为所动地用那把枪指着他,目光凛冽、面如坚冰,连枪口的角度都未曾挪动过分毫。
John咬着牙试着动了动腿。他已经被强迫跪在坚硬的地板上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的下肢被压得完全失去了知觉,但一双膝盖却痛得像是被插入了无数根缓慢绞动着的针,那疼痛随着每一次他轻微的挪动而越发剧烈。
而随之越发清晰的念头则是,如果连Shaw他都无法说服,那么Harold……
在那么一瞬间,他停住了呼吸——
——见到他的第一句话,Shaw说的是她的位置。她的。
“Finch…Harold,他还好吗?”
那一瞬间,挫败和沮丧被推出了他的思想。一个在此之前他从未敢想过的念头汹涌潮水一般凶狠反扑、暴戾地占据了他的脑海。他忘记了疼痛,忘记了绑住他的绳索,忘记了Shaw手里的枪,只是本能猛地往前挣扎。
“他还活着吗?”
他死死盯着Shaw,呼吸急促、心跳如雷,变了调的声音里满是茫然和畏惧和焦灼和恐慌:“他还活着吗?!”
而就是那一瞬间,仿佛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什么,Shaw的眼神终于变了。那里面的冷漠和坚硬慢慢化去,像是终于开始融化的冰。
“你觉得呢?”
她忽然笑了一下,歪了歪脑袋,像是她正在跟耳朵边的什么人说话。那一刻,John的呼吸停住了——
——然后她说:“91.02%的行为相似度?对啊,就算是100%也没什么意义。死人又不会复生。”
她坐在那里,微微歪着脑袋,看着他陡然间僵硬灰暗的一副面容,脸上的笑容忽然就…绽放了。带着那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邪气,如同倏忽间盛放的罂粟,如同在此刻旧日重归的鬼魂。
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看他的眼神几乎是怜悯的。在那之中的某个时刻,John以为她会对他开枪…属于JohnReese的一小部分本能叫嚣着换作是自己,绝不会给Machine、给Harold留下这么个来历不明的潜在威胁。然而Shaw只是平静地收了枪,看着他,又歪了歪头,然后发出一声嗤笑。
“模拟是烧坏了不少脑子,你这种倒是第一回见…真是疯得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她转身离开了。
Shaw非常擅长于她的工作。对John来说,这就意味着,想要挣脱她的五花大绑,没有工具,就得狠狠心了。
他掰断了自己两根拇指才让双手从手铐里松脱出来。但手臂跟柱子也被颇有技巧地牢牢绑在一起,光空出两只手也没太大意义。他不得不用力来回扭动着把自己左边的整只手臂搞脱臼了,才得以以一种扭曲的姿势滑出那边的绳结。他在把脱臼的那截手臂往绳子外拉扯的时候又撞到了折断的拇指,于是他没再憋着、发出了一声带着脏话的痛呼。
上半身脱离束缚后后面的步骤就容易多了。他用没脱臼的那边手臂上剩下的四个好指头去拉扯腰部以下的绳子,把那部分绳子解开花了点功夫,失去知觉的下身却没法听从他大脑的指令、能让他得以支撑自己。他在绳子被扯松的时候失去了平衡、往地面倒去。完好的那边手臂撞在水泥地上,撞出沉闷的钝响。
John倒在那里,残存的理智催促他把自己支起身来,但他疲惫地倒在那里、一动不动。疼痛逼出的汗水流过他眼角往地面滑落,带来微妙的刺痛。
他既觉得自己蠢、竟然寄希望于能用语言说服别人相信死而复生这档子事情,又对一点都不肯相信他、造成他当下这幅惨状的Shaw感到生气。与此同时,他觉得自己应该对Machine还完好无损、而Shaw竟然成为了人机交互端口这件事感到诧异的,或者是好好思考一下Shaw临走前的话是什么意思,但他能想到的只有Shaw那个,旧日鬼魂一般的笑,以及——
John闭上眼睛,痛恨于此刻自己仍旧保有的那一点理智——既然在Shaw耳朵里发号施令的是Machine,那么夺回这座图书馆的,将一切恢复原样的,很有可能也是这以万千凝望之眼注视着世界的人造上帝。
那么Finch……
John粗暴地打断了自己的思考,强迫自己睁开双眼、从地上挣扎着爬起身来。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亲眼看到那个人。不管他是还好好的活着,还是…已经沉眠于六尺之下。
John没有再回图书馆,也没试着去地铁站。
先前他并不知道,因此还能凭着满胸腔不受控的情感莽撞行事。但现在他清楚卸下枷锁的人造上帝正监视着一切,再想要挖出任何跟Harold有关的线索就必须十分小心了——毕竟Machine已经明确认定死者不能复生,而且它对Harold真的有十分强烈、十分强烈的保护欲。
他试着跟踪过Shaw,但仅仅是第一天他就放弃了。与Machine连通的女特工一天24小时处在上帝模式,他远远看着她拐进一条小巷,刚追进去一颗子弹就飞过来落在他脚边,而他甚至看不到Shaw从哪个地方开的枪。
John知道,再有一次,那颗子弹绝对不会再落在地上了。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探查Harold的假身份。
亲自探查风险太大…经过两番与Shaw打的交道,John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Machine已经把他标成了有色方框儿、重点监视对象。他只好前往阴影区找上拿钱办事嘴巴牢靠的掮客。Unger的身家撑不住他这样挥霍,John于是去了一趟没有摄像头的公墓,挖开了当初自己埋下的棺椁——碑上刻着的名字是JohnDoe,可是棺材里躺着的是大笔的现金、武器跟为两个人准备的十二个假身份。
他拿了现金,带上了武器,把那十二个假身份好好地又埋回去了。
那笔现金够支付了大概一个来月的委托费,让他得以把Wren、Crane、Whistler、Martin这几个长期使用的假名翻了个底朝天。其他Harold为了无关号码而临时建造的那些身份,比如Partrigde,比如Crow,比如Straling和Swift和Swan,这些甚至都不再存在在任何系统里面。这期间John轮番转了好几个中间人、换了好几个掮客。就算这样,在追查的时候好几次他都差点被Shaw端着大口径热武器找上门来。好在他这具瘦巴巴的身体虽然身体素质始终上不太去,但逃跑一事已经被他锻炼得越发纯熟,让他得以逃脱“惨死在前同事手下”这样的倒霉事儿。
然而一个来月,他那两根被自己折断的拇指大致愈合得不错了,对于Harold却仍旧一无所获。所有的假身份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消失了。调职的,搬家的,出国旅游的…那些Harold们的消失悄无声息,假身份里的上级下属同事朋友对此都毫无怀疑,觉得Harold的离开再自然不过。
John把这张照片死死攥进了拳头里,拇指骨头里堪堪新长的纤维结缔组织被他再度撕裂开来,而他只是面无表情的命令那个掮客去挖开HaroldWren的坟墓。他跟在不情不愿的掮客身后来到那块墓地,平静地看着掮客挥舞着铲子一铲一铲地往外掘土。在掮客终于挖出棺椁、撬出了封棺的长钉后,John终于丧失了他的平静,冲上去撞开掮客自己推开了棺盖,满脑子都是“Finch”,“不”,和“Harold”。
沉重的棺盖撞落地面,露出了棺柩里那被掩盖在腐烂百合下的《理智与情感》。
John站在那里,对着那本书沉默地微笑。
是了,他忘了。
另外一个当初他毫不犹豫地独自走上那个天台的原因。
是Grace,当然是Grace。那个即使是已经确信了Harold的死亡,却依然忠诚而坚毅地爱着他、信任他的爱的红发女子。Harold那样固执地护卫着自己隐私的人,少有几次对他敞开那副顽固的表皮、允许他探寻那深埋其中的一点点脆弱的时候,几乎也都是为了她。
他那样不管不顾地带着Machine独自走上了那个天台,远远看着另一个天台上的HaroldFinch。Harold已经跟他好好告别过了,可是他还没有回应过Harold的告别。他需要看着Harold,再一次亲眼看着Harold,告诉他,他是那个自己无论如何都需要拯救的对的人。他一定要对Harold好好说出那句“再见”。
他想要Harold活下去。
他想要Harold能够从此脱离这一切,脱离这些纠缠了他半辈子的纷争,脱离这些阴谋和诡计和无休止的争斗,脱离这些,然后与他所爱之人,与Grace,白头偕老。
他想要成为那个…不是被扔下,而是首先放开手的人。
John俯下身从腐烂的百合中拾起了那本《理智与情感》。
这就是他想要的。
活着的Harold。离开这个地方、好好活在Grace身边的Harold。
这就是他拼尽了性命也想要得到的。
然而John站在那里。紧攥着那本书,站在HaroldWren虚伪的墓碑旁,凝视着那具空空如也的棺椁,却只茫然地觉得自己跳动着一颗心脏的胸腔里比这棺柩更空更冷。
他想起了那片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黑色海滩。
John卖掉了他从自己的墓中挖出的武器,换成了一个Machine无法识别的假身份。
以及一张飞往意大利的单程票。
纽约飞罗马要九个小时。
路过的空乘注意到他的坐立难安,温和地问他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这个年轻人的眼睛是绿色的,湖水一般,清澈又明亮。John疲惫地对她微笑了一下,诚实地告诉她:“任何能让我停止思考的东西。”
出乎John的意料,她向他颔首的时候,表情看上去更多是理解。而非同情。
她走开了几分钟,回来的时候手上的托盘多了一杯东西。
“汤力水,伏特加,柠檬和超多冰块。”
她在把杯子递给John的时候俏皮地介绍道:“用来对付理智再合适不过。”
这话让John露出了一个被逗乐了的小小微笑。
他向这年轻空乘道过谢,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透明液体。汤力水和柠檬把伏特加的味道压了大半,冰块则进一步降低了烈酒的烧灼口感,因此到了嘴里这液体的口感就跟酸冰水差不多。不过凭着这一口下去那直冲脑壳的微妙眩晕感,John敢肯定,那姑娘绝对大方地给他加了不少高度伏特加。
John几乎是感激地把这杯理智杀手一干而尽。然后他向那位空乘又要了三杯一模一样的玩意儿。
这让他得以在接下来的八个小时旅程里安睡于无梦的沉眠。
从罗马的菲乌米奇诺机场到威尼斯的费罗维亚码头,中间不停,大概五个半小时车程。
John从机场租了辆紧凑型的大众Polo。白色的两厢车,小而便宜,他把自己一米九的高个子塞进驾驶座的时候感觉像是把自己塞进了一个紧凑型的行李箱,座椅的位置调到了顶点,腿还是委屈地曲着。发动机一启动,车子里的立体音效就轰鸣着唱起歌来。John被这逼仄空间里突然响起的男女声混唱巨响惊得猛踩了一脚刹车,花了大概五秒钟才找到车子里音响开关。他无奈地摸索一番,发现作怪的是租车公司忘记清理的CD。
John耸了耸肩,调小了音量,重新打开了车载音响,踩着刹车放下了手刹、把挡位换到了“D”,轻踩油门让车子离开了车位。
立体声的男女混唱梦呓般重复着“Don’tbesoserious”,像是某种漫不经心的玩笑。John皱了皱眉头跳过了这首歌,听着这男女混唱不死心般在下一首歌里继续低唱着“Causewearelongwayfromhome”,他终于放弃地翻了翻白眼,不再折腾音响,只专心开车。
五个半小时的车程里,只有这一张CD在循环播放,以至于到后来John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那些旋律,不自觉地在跟着哼唱。
开车加音乐。这占据了他绝大部分的注意力。
在码头买船票花费了John一点功夫。他的意大利语不好,码头窗口员工的英语不好,他在窗口连比带画地才表达清楚了自己只想买最便宜的水上巴士票的意图。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撅着嘴递给他一张距离开船只剩两分钟的票,John不得不一路小跑着从码头冲向那艘水上巴士。
船程大概也就十五分钟。John没找座位,只支着手臂站在船尾、靠着白色的栏杆,出神地望着在视线里渐渐远去的码头。
Grace在威尼斯的住处是Harold亲自挑选、交由John处理购买的。是一间坐落于斯基亚沃尼堤岸沿河畔的白色小屋。离圣马可广场不远,还在圣马可广场前往叹息桥的必经之路上。接过那个地址在电脑上搜索的时候John还在跟Harold开玩笑,“全世界游客最爱的步行路线,绝对不适合艺术创作的地方”,换回Harold不以为然的一个白眼。
那个绕口的意大利语地址John已经记不清了。但多亏了Harold的那个白眼,那间小屋的模样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渡轮靠岸了。John最后一个下了船,思考了两秒要不要掏出手机导航,然后他决定跟着游客沿着河畔往前走。
游客很多,人群来来往往、几乎能赶上纽约高峰时期的地铁。John无心欣赏威尼斯城陌生的风景,只顾着往前走、扭过头寻找记忆里那间白色的独栋小屋。
在走过叹息桥后,John终于看见了那间屋子。跟他记忆里照片上的一模一样,三层楼,正面八个窗,墙体是有点年岁的奶白色,门是墨绿色的方形木门。看起来不像是他这一路追寻而来的终点,而只是他记忆里照片上的一间屋子。
John于是深呼吸了一次,加快了步伐往屋子走去,敲门的频率完全是不必要的急躁。他大概等了十秒钟,觉得屋子里没有回应,就加大力道又敲了一次门。
然后他等了十秒钟,没有回应,于是又加大力道敲了…捶了一次门。
又一个十秒钟。他仍然没有从屋子里得到任何回应。
“这可一点都不友好,Finch。”
John一边低声喃喃着,一边毫无愧疚地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了开锁工具,动作熟稔地撬起锁来。
锁不消十秒就开了。
他大大方方地打开房门,主人一般理直气壮地跨进了屋子。
而屋子只是…屋子而已。
John花了大概十几分钟从一楼到三楼快速巡视了一圈。
客厅茶几上杂乱堆叠起来的杂志旁靠着一只浅黄色的马克杯,马克杯旁放着电视的遥控器。厨房水池中泡着一套没清洗的餐具,零星的油星还漂浮在水面、黏附在白瓷的盘子上。二楼卧室里床铺上叠放着两个枕头,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码在床尾。浴室里是一个看起来很有点年岁的浴缸,洗漱用品都收在洗手台前的橱柜里。浴室旁是洗衣间,洗衣机和烘干机并排放着,旁边躺着个塑料衣篮子。三楼只有一个房间,是画室。John刚推开门,就正巧看到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映在窗边一副未完成的肖像画上。画上用的是橙色和黄色的暖色颜料,被阳光辉映地熠熠发光、映得那个模糊的人的轮廓也在发光一般。
John没由来地觉得自己打扰了什么,关上画室的门下楼了。
他最后停在站在一楼的客厅中央,有些茫然地站在那里。
不需要多高超的特工技巧,也能清楚地看出这个屋子只有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只有Grace,没有HaroldFinch。
John不明白这都是为了什么。
他慢慢挪到了电视柜旁边,时隔数年,又一次拿起了那个相框。
在那里面,被红发女子亲吻着的Harold毫不吝啬地笑着,跟他认识的那个总是警惕着、戒备着的他人,固执地保护着自己的隐私,谨慎周密的男人一点也不一样。他在那张照片里看起来如此年轻、如此鲜活,从未被残酷的现实所击溃过。
John试着制止自己。
然而他的手指还是不由自主地拂过了照片里那张微笑的脸庞。
这间屋子不是他追寻的终点。它从来没是过。
它是Harold为Grace挑选的最后的安全之所、最完美的栖身之地。
Harold在选择这间屋子的时候,从未把自己包括在内。
John茫然地发现自己捏着相框的手指在颤抖。
他一直避免让自己思考。思考生死,思考离别,思考自己这毫无缘由不可理喻的执着。他一直避免让自己思考当自己终于见到Harold,以这样一副面目全非的模样,站在他和他所爱的女人面前,他究竟应该说些什么。他是应该仅仅只是用自己的双眼确认Harold的安好,还是要不顾一切地告诉他真相?他是应该是Unger的身份,还是以JohnReese的身份,站在Harold面前?
他是如此恐惧。恐惧于他的重活一次,对于这整个世界来说,都只是一次模拟、一个臆想。他恐惧于他所爱的,所恨的,所在乎过的,所为之拼尽性命过的一切,都只能是往日旧事。他恐惧于他终于从死亡中复生而回,却被困死在Unger这具躯壳中、再也无法作回JohnReese。
他怕Harold不相信他。
他怕连Harold都不相信他。
可是他搞错了,他把这一切全都搞错了。在这里,远离纽约万里之外,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他终于想通了这一点。海边的车祸和爆炸,墓碑上的“HaroldWren”,坟墓里的空棺,百合下的书。那不是新生,那是告别。Harold曾以“DASHWOOD”八个字母为钥匙,开启了最后一场战斗的帷幕,借以送别他最为骄傲、深爱着的造物。然后他不过是故技重施,用一本掩藏在空棺下的《理智与情感》,斩断了一切。
屋子只是屋子而已。
Harold不在这里。他从未在过。
他不在图书馆,不在纽约,不在威尼斯,不在Grace身边。他不在任何John以为的他会在的地方。他不在任何John能够找得到他的地方。
他把他弄丢了。
John死死捏着相框,许久许久,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模糊的呜咽。
威尼斯其实并不大。他顺着斯基亚沃尼堤岸往远离码头的方向走,没多久就到了圣马可广场。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那里拥挤成巨大的种群,密密麻麻、来回涌动。他穿越这个种群,路过白色的总督府,路过高高耸立的钟楼,又路过圣马可大教堂。人们大笑着,在被一汪又一汪海水淹没的广场前拍照、拥抱、接吻,纷纷扰扰、喧闹嘈杂。
他继续走下去,拐进狭窄的小巷,漫无目的地转向下一个又下一个路口,路过下一个又下一个游人。
白色的石质地砖凹凸不平。有女孩子穿着皮质的小高跟在小巷中疾走,每走一步脚下都发出一声清脆的敲击声。
两侧的墙面上的窗户都嵌着五颜六色的玻璃片儿,被阳光一照,反射出有些刺目的光。
他没意识到自己在游荡。
一直到他停下来之后,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在游荡。
那是威尼斯成百上千家手工玻璃制品小店儿中的一家。他停在橱窗前,对着橱窗后面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发起呆来。
樱桃大小的一只小雀鸟,看起来像是只麻雀属。黑色的喙、黑色的眼睛,披着一身深棕色的羽毛,乳白色的腹部圆滚滚地挺着。小雀鸟微微歪着脑袋,活灵活现地蹲在一堆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链和耳坠子旁边,看起来就像是…就像是活着的一样。
他直愣愣地站在那里,盯着那只小雀鸟,直到店主过来推开门热情地招呼他进店看看。
他动了动嘴唇,想说点什么,但是大脑里像是缺了一个齿轮、卡在那里,让他没法正常思考、没法正常说话。于是他只是安静地走进店里,没有理会店主热情的问好,自顾自又转身看向那只小雀鸟。
店主好性子地只是笑,走过来站在他身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他一直盯着的是那只小雀鸟,店主发出了感慨般的笑声:“你喜欢这只雀鸟啊。说起来挺有意思的,我前几个月去佛罗伦萨旅游,坐在路边台阶上休息的时候,这只胖胖的小家伙忽然就这么飞到我面前歪着脑袋看着我。它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怕我。我向它伸手,它也不躲开,只是跳开了几步不让我摸。”
店主提起那只小雀鸟的时候,她用的是“finch”这个词,语气亲昵又喜爱。
这让他陡然间像是被领地被触犯了的野兽一般怒不可遏,但连他自己都知道这汹涌而起的怒火毫无道理。相较于将这不讲道理的怒火发泄在旁人身上,他只能伸出手去、指尖小心翼翼地抚上那只玻璃制的小雀鸟。
玻璃的制品,很冰。他的手指只瑟缩了一下,然后就把小雀鸟牢牢握进了手心。
“……我要了。”
他的声音干涩空洞。
他在衣服口袋里揣着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就这么离开了威尼斯。
回程的水上巴士上他还是没找座位,只沉默地靠着船尾的栏杆失神地望向远方,手指在衣袋里拨弄着那只玻璃的雀鸟。
他不知道自己该要去往何方。他已经不是JohnReese了,他只是一个想要成为JohnReese的Unger。但Unger的生活与他并无关联,而纽约也已不再是他的归属之地。那么不管他要去哪里,其实都没有太大差别了。
他在口袋中拨弄了一下玻璃雀鸟的小小的喙,想着,那就佛罗伦萨吧。
反正都是…没有目标的游荡。
他望着远处,漠然地勾了勾嘴角。在那个方向,缓缓下沉的落日将水面映照得一片殷红。
John从罗马一路赶往威尼斯的时候路过了佛罗伦萨。现在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两百五十公里的路程,他倒是慢慢悠悠开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恬不知耻地霸占了最里面的快车道。夜晚的高速路上车不多,但John一路上被不少跟在他后面的车闪了大灯摁了喇叭。他也不当回事,就慢悠悠地点着那么一点油门,跟着车载CD里循环播放的音乐哼哼唧唧。
他在路过的第三个加油站拐进去加油。加完油John也没急着上路。他把车往便利店旁的车位里一停,跑进去买东西。
熟食柜台里摊着各种口味的生烟熏火腿和大块奶酪块,旁边的柜台里则是看起来尤为干硬的面包,让人毫无食欲。John叹着气转到放零食的几排架子旁,研究了一会儿,抓起一包看起来像是海盐口味的薯片和一大瓶青柠苏打水去付账。走近柜台发现柜台旁还放着冰柜,于是他没忍住又探过头去在里面掏出了一个健达缤纷乐口味儿的冰淇淋甜筒。
冰淇淋很甜,甜得齁人。薯片则是炸得太硬。唯独那一大瓶苏打水气泡够足,猛地灌下一口激得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
John靠在车引擎盖上,就着高速路上呼啸而过的车流吃完了那一袋薯片,又几大口硬灌完了那一大瓶苏打水,打着青柠味的嗝、扬手把空下来的包装袋和瓶子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扭身又钻进了那辆小小的两厢车里。
刚启动车子,双手握上方向盘,John就打出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眼皮忽然之间变得无比沉重——从飞机降落罗马直到现在已经足足十六七个小时过去,一路上他没顾得上吃东西没顾得上喝水,只拼了命地匆忙奔波,早疲惫得无以复加。他坐在那里,又打出一个青柠味的嗝,却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撑不开自己那对沉重的眼皮了。
John长长叹息了一声,把两边车窗各降下三分之一,熄了发动机,放倒座位躺了下去。
他一闭上眼睛就沉沉睡去,直到清晨破晓的阳光将他刺醒。
他仰面躺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扭了扭因为睡姿而酸痛难忍的脖子,又爬起来重新启动了发动机,再度驶向来路。
而佛罗伦萨则是…相比在海洋中拔地而起、如海中明珠的威尼斯,在John看来,佛罗伦萨就只是佛罗伦萨。
他对这个城市知之甚少,知识储备中唯一数得出跟这个城市有关的只有达芬奇和但丁和圣母百花大教堂。他开车驶过阿尔诺河,沿着水泥路拐进了第一个转弯口,驶进一条长而宽的巷道中。巷道两边零零星星地停着好些车。John在巷口犹豫了一下,贴着一辆红色的甲壳虫把车停好、熄了火下了车,跟着几个路过的游人往里走去。
巷道很长。巷道尽头是一间白色的教堂和一个很大的广场。
John教堂门前停了一下,手揣在外衣口袋里,摩挲了一下那只已经被他体温捂热的玻璃雀鸟,抬眼望了一眼教堂的大门,又转过头去跟上另外一拨游人,穿行过广场、继续往里走。
佛罗伦萨很大,那条路很长。John默默跟在那群有说有笑的游人身后穿行过一个又一个街口,有些漫不经心地想着,至少他跟着的人知道自己想要去往何方,那也很好。他跟着他们往前走,目光心不在焉地扫过佛罗伦萨的街景,都是些白色的、黄色的、浅红色的墙。
“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嗤笑着,从鼻子里哼出气来,又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拨弄那只玻璃的小雀鸟。
他跟着的人群忽然停住了,发出了呼吸被扼住了一般的惊叹声。John跟着停了下来,顺着人群惊叹的方向望过去——
——是圣母百花大教堂。
无需任何介绍,他知道,那就是圣母百花大教堂。
John伫立在那里,久久仰着头、凝视着圣母百花大教堂。他看着它,这经历了数个世纪、却仍旧如同屹立的人间神殿,美丽绝伦、神话一般,泪水顷刻间模糊了他的视线。那是……无法用任何言语、任何词藻形容,凝聚了无数艺术家与建筑家、工匠与劳动者的心血,超出大脑理解与想象、而直入灵魂的,纯粹的美。
在那一瞬间,John忽然感受到了一切。午前的阳光晒在脸上带来的温度,拂过耳际的风声,身边惊叹着的人群。他的脚板很痛,小腿肚子也酸痛不已,而他的背上和后颈都在出汗,可嘴里还残存着发酸的青柠味。太多太多的感知,打破了他麻木空洞的屏障,倒流的潮水般汹涌而回他身体里。他努力吸气和呼气,挪动步子,透过被泪水模糊的视线看向眼前这一切。
宏大的教堂,路过的游人,站在警车边有说有笑的警察,坐在小小的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文艺复兴时期样式的马车——
——这里,坐在小小的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
John愣住了。
Harold。
John愣在那里。
空洞又冰冷的胸腔里像是忽然间长出了一颗心脏。而那颗心脏在跳动着、越发剧烈地搏动着,一下一下、砰咚砰咚,声响大得如同一声声在耳边炸响的惊雷。
那个坐在纪念品亭边画画的商贩…个子不怎么高,穿着浅绿色的衬衫和白色裤子,戴着圆圆的眼镜片、长着一张…长着一张HaroldFinch的脸的商贩。他坐在那里,手里拈着枝铅笔,微微歪着脑袋对着面前的画板上涂涂画画,看上去放松又自在。有年轻的女孩子走过去跟他说话,小个子的商贩停下了画笔,站起身来对她微笑,带她走向自己卖纪念品的小亭子。
他跛着一只腿。
John愣在了那里。
他站在那里,离那个亭子几十米的距离里,远远地看着他。
欣喜又贪婪又狂热又无限怀念地看着他。
这个小个子的商贩跟他记忆里的人一点也不一样。他穿着松垮跨的亚麻材质的衣服,表情很自在很放松,身上一点都没有那种对外界的戒备和紧张感。他卖纪念品的亭子里挂着跟所有佛罗伦萨的小贩卖得一样的东西,廉价的皮带手串儿、冰箱贴、明信片跟金属巴黎铁塔的钥匙串,同批供应商批发进货,毫无个人特色。没有人找他买东西或者问路的时候他就坐在路边画画。他画画的时候偶尔会脑袋一点一点的,微微翘着嘴唇,像是在哼歌。有人找他他就停下笔、站起身来,毫不吝啬地对对方微笑。
他的笑容有那么多。
John终于走上前去。
每靠近一步,那个人就距离他记忆中的人更近一点。
他不扭头跟人说话,只会梗着脖子带着整个上半身转过去。
他坐在画板前思考的时候会不由自主抬手撑着下颌,看起来有些孩子气。
他的眼睛很绿,是那种深不见底的湖泊的深绿,又是映亮了夜空的极光的深绿。
他说话不急不缓、恰到好处的声调和速度,既像是大学里资历很深的教授,又像是企业中积威甚重的老板。
他鬓角的白发。
他唇角的涡旋。
他眼角的皱纹。
他的笑。
John拼了命的回顾着记忆中的每一个片刻、每一点细节,如同在沙砾遍地的黑色海滩上竭力奔跑着、想要找回沙砾中散落贝壳的遗失者,尖锐的石头尖划开了他的脚面而他却一点都不知道痛。那些小小的、脆弱的贝壳,每一枚都弥足珍贵,这使他的脚步越发胆怯。他迟疑着,却一步也没有慢下来、一步也没有停下来。
他是捧了满手贝壳的遗失者,终于走到了送他贝壳的人身边。
小个子的商贩成了他的HaroldFinch。
先前他打量小个子商贩的视线有多肆无忌惮、贪婪狂热,此刻他站在Harold面前就有多局促不安、畏缩不前。
他不敢直视Harold的脸,躲闪着对方望向他的近在咫尺的视线,不知道如何回应对方的问好。想起自己身上的衣服三天没换,他两天没刮胡子没洗漱,头发因为汗水和灰尘结成一缕一缕的,浑身上下都是汗味。他现在的身体太瘦了,背也有点驼,头发是不惹人喜欢的棕金色,笑起来甚至比不笑更难看。他的样子太不干净、太不体面了,是Harold绝对不会喜欢的落魄模样。
这让他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想要转身逃跑。
然后Harold只是眨了眨那对深绿色的眼睛,歪着脑袋,友好地、温和地、毫无保留地对他微笑。
“你看起来…经历了很辛苦的长途跋涉。”
Harold站在他面前、不到一米距离的面前,看着他、凝视着他,声音柔和,带着真诚的关切。
只这么一句话、一个瞬间,几乎将John整个人击溃。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叫他Harold,告诉他我找到你了。他想就在这里彻底地崩溃一回,把所有曾刺进他胸腔里的悲痛、恐惧和绝望都彻底抛洒出来,就这么彻底崩溃一回,然后让Harold再一次把他修好。他想痛哭,想大笑,想喊叫,想坏脾气地抱怨你就是个偏执狂,HaroldFinch,伪造了死亡还不够还要消失得离所有人都远远的,就他妈的完全彻底的不可原谅。
他走了这么远、这么远的路,从纽约到威尼斯到佛罗伦萨,从那个海滩到这个世界,从死到生。他在那个海滩上来回奔走、潜下海底。他坐那些操蛋的经济舱,为了挣脱Shaw绑的绳子不得不折断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手臂搞脱臼。他让别人挖了HaroldWren的坟墓,然后千里迢迢跑来意大利去撬Grace的家门。他跑去买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听了一个故事,然后跑来了佛罗伦萨。他走了这么远、这么远的路,经受了这么多、这么多的艰难,才终于走到了这个人面前。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叫他Harold,告诉他我找到你了。
我一直在找你。
可是他想着,现在的Harold的笑容有这么多。
事实上,Harold的笑容太多了,多到对任何人都不吝微笑。他对找他买东西的人微笑,对找他问路的游客微笑,对路过的行人微笑,对一个三天没换衣服两天没洗漱胡子拉碴的陌生人微笑。那样柔软的、温和的、毫无掩饰的笑……是啊,JohnReese再不是那个特别的、HaroldFinch会给予最多这样微笑的那个人了。
John想起那座图书馆里孤独徘徊着的Shaw对他露出的旧日鬼魂一般的笑,想起那一个个被抹去的Wren和Crane和Whistler和Martin,想起那本被掩埋在空棺之中、百合之下的《理智与情感》。他想他认识的那个Harold,总是紧绷着、僵直着脖子,坐在电脑前,眼睛里藏着浓得化不开的阴影,把自己的一生都埋葬在无人得以窥见的秘密里。
他想他认识了Harold五年,从未有一次…从未有过一次,他看见过Harold这么多的笑容。
在离开他…他们之后,Harold终于能这样自在的、不带任何负担的生活,这样的笑。
他的愿望成真了。
他想冲上去拥抱他,告诉他,我找到你了。我一直在找你。
可就在此刻,他忽然终于明白过来。
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能叫出口。
John站在Harold面前,心脏疯了一般地剧烈跳动着、浑身微微颤抖着,血液在耳边隆隆地搏动。胸腔里鲜活脉动着的那部分热得发烫,他浑身却冰凉。口袋中握着玻璃小雀鸟儿的手指发着抖、痉挛着,如同溺水之人握紧了最后一根浮在水面的稻草,又如同朝圣的信徒想要抚摸着神座之上的雕像。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气。
他握紧了那只玻璃的小雀鸟儿。
John真的必须得要非常努力、非常努力地尝试,才能让自己对Harold说话的声音不至于颤抖。
“是为了找一个朋友…再怎么辛苦,都是值得的。”
那是他能告诉眼前这个人最接近真相的部分。
Harold为他的回答微微睁大了双眼。他看起来似乎有所触动,由衷地感叹道:“一定是你非常重要的朋友。”
John于是终于能在此刻抬起头,凝视着他、深深凝视着他,告诉他、终于在跨越过生死后告诉他。
“我最重要的。”
John最后买了六条皮带手环儿。
二十欧。一条棕色的,一条红色菱形格子图案的,四条黑底白色小圆点图案的。棕色的手环儿上面还印着着一行“IloveFirenze”加爱心符号和爱心符号的黑色斜体字样。他一边扒拉着那一大串手环儿,一边絮絮叨叨地给Harold解释自己有两个妹妹。非常讨厌、非常烦人、非常难搞的那种,不给她们带点什么她们能把人烦得恨不得把脑浆都掏出来就为求个清静。
“妹妹嘛,你知道。”
他捏着那六条最便宜不过的纪念品手环,恬着脸赖在Harold摊边不肯走、眼睛一直黏在Harold身上,嘴里抱怨个没完:“一个没心没肺,一个反社会,说不定还要大打出手,就为了决定谁能拿到这条棕色手环儿。”
他说妹妹这个词的时候,想着的是Root和Shaw,编排起人来是毫无逻辑的恬不知耻,就为了能从Harold脸上多看两秒钟被他逗乐的笑。他一边有些蠢兮兮地想哭,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咧着嘴笑。脑子里有个声音一遍又一遍告诫他该走了、该走了,让Harold好好过他的生活吧,嘴里却没完没了地吐了一个词又一个词。
他以路过买纪念品游客的身份,絮絮叨叨了好些话,终于无话可说到把最开始的话又重复了一次。这时候他已经付了钱给Harold,手里捏着Harold给他包好的六条皮带手环儿,按正常人来说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可他的脚生了根、长在原地,就是挪不开半步,他牢牢盯视着Harold的视线也是。
Harold大方迎视他的盯视,还是那么友好又温和地笑着,附和着他的絮叨:“是的,妹妹们,总是让人很头痛的。”
但这一句话,当Harold开口的时候,John立刻地发觉有什么不一样了。Harold说话的速度慢了那么一点点,加重了一点点每次断句时的尾音。他像是为了自己说的话感到无奈似地耸了耸肩,闭了闭眼睛,然后又微微歪过脑袋重新看向John,唇角笑容的弧度甚至在加深。
“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Signore……”
Harold直直地望着他,脸上是再真诚不过的一点点好奇,用那种很圆润的意大利口音让话音的尾调微微上扬。一个问句。
这是Harold开始慢慢释放出自己戒备的姿态。
John立刻知道,如果他不想就这么毁了Harold好不容易得来的没有任何威胁、悠闲安乐的生活,让他又陷入那种时刻戒备着周遭的一切、吝于展露出任何情绪的境地,那自己真的需要立刻、马上,离开了。
“哦不,这就够了。”
John希望自己接下Harold话音的声调足够从容。他让自己仿佛是随意般扭了扭脖子,一边扭过身作出一副准备离开的姿势,一边捏着手环向Harold挥了挥:“谢了。”
他强迫自己真的转过身去,仿佛是再普通不过的游客,迈出一步又一步、再自然不过地离开路边卖纪念品的商贩。
“日安,先生。”
他听见Harold在他身后喊的这一句。
“诸事皆安,Harold。”
他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喃喃着,一步步离开Harold。
但John没有真的离开。
他当然不会真的就这么快离开。他在跟踪Harold这件事上贯来劣迹斑斑、丝毫没有脸面廉耻可言,哪怕他已经再清楚不过地认定了自己不应当再去打扰Harold的生活。但拜托,他走了那么远的路…好不容易,甚至真的是靠着纯粹的巧合才终于找到了Harold。只这么简单的一个照面,几句话,真的不足够打发他。
John捏着那六个包在小纸袋里的手环顺着圣母百花大教堂绕了一圈,又绕回了Harold的小亭子附近。
得亏了佛罗伦萨也是个旅游胜地,来来往往的游客人又多又杂,他一直蹲在一个地方盯着Harold也没人在意,甚至拿出手机偷拍也没人在意。John蹲了会儿觉得腿都麻透了,于是又站起来伸展了下腿脚,原地来回走了几步,又蹲下去继续盯着Harold。
像个变态一样。
John在举起手机远远偷拍Harold打喷嚏的表情时,自己都没忍住给自己补了这么一句。
期间Harold离开了一下,按John的猜测多半是去上洗手间了。于是他抓紧时机跑上前去翻Harold支在亭子边的画板。
John冲过去,第一眼没落在画板上,反而落在搁在画板旁的调色盘上。调色盘里是水彩颜料,四十八个格子中盛的大多半都是大地色系,颜色调得浅而淡、没几格鲜亮的。就挺…挺Harold的。
然后他才去抬头看画。不知道该说是出乎意料还是意料之中,Harold画工竟然还不错,没到能上杂志封面的水平,但好歹是个拿出去别人称赞时是真心实意的水平。画板最上面一张画画了大半,是半个圣母百花大教堂跟来往的人群。教堂的色没上完,只上了浅红色的部分,搞得整幅画看起来粉不兮兮的,像那种嫩了吧唧的小姑娘画的一样。John挑着眉去翻下面的画,无一例外都是风景跟风景前的人群,连整体大地色的色调都一模一样。
结果翻到最底下一张画他怔住了。最底下的那张画色调既不浅又不淡,是再锋利尖锐不过的冷色涂抹出的城市。勾边的线条杂乱又硬邦邦地交叠在一起,透出再明显不过的混乱,完全不是Harold会搞出来的风格。John皱着眉头研究了几秒,感觉画的像是纽约,又觉得不怎么像,正想仔细琢磨琢磨时,无意中抬起的视线里瞟到远处像是Harold的身影,于是赶紧猫着腰做贼般地躲进人群里走远了。
John顺着人流往外走了两个街区,才又折返回来,换了个位置继续盯着Harold。
那幅画总是时不时在他脑子里闪过来又闪过去。
大概下午五点多的时候,Harold站起身开始收拾画架。
John跟着Harold的动作站起来伸展了一下麻透了的腿脚,想着这回自己真的该走了,该让Harold好好过他的日子去了。可是等Harold拉下亭子窗口的铁卷帘、锁好了亭子,背起装好的颜料和画板往外走的时候,他没忍住又跟了上去。
“车还在那边呢,只是顺路。”
John一边远远跟着Harold,一边这么喃喃着,语气理直气壮的,即使一路跟着游客乱走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车停在哪个方向。
但结果真还让他说对了顺路的这部分。他一路跟着Harold穿过佛罗伦萨弯弯绕绕的小巷,回到了最初他进佛罗伦萨时走过的白色教堂和广场。这时候广场上已经没什么游客了,John要是再跟着Harold往广场上走,Harold一回头就能把他看个正着。他不得不停在巷口边的墙侧,看着Harold瘸着腿穿过广场、直到身影消失在他视线里。
但广场沿着那个方向过去两侧再没什么小巷了,几乎就是一路直通着出去,他也不担心会跟丢。John小跑着往那个方向赶过去,快要跑出广场的时候他又远远看到Harold,急忙脚下一停、一扭身就缩到了广场边缘那个白色的雕像后面,探头探脑地往那边看去。
Harold这会儿没往前走了。他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画架放在脚边,正在吃冰淇淋。他手上拿着的是那种装在圆形小纸盒里的冰淇淋球,得用小勺子一勺勺挖。John远远看见他拿着浅绿色跟浅黄色跟紫色的三个冰淇淋球,颜色鲜亮地不得了。而Harold正捏着个小勺子去挖那个浅绿色的冰淇淋球,一勺子挖下去一大块、看样子是准备往嘴里送。
“开心果无花果西梅……”
John嘴里念叨着想象中那三个冰淇淋球的口味,声音里不乏怨气。他这一整天就顾着盯着Harold,结果又是一整天没吃没喝,这时候看着Harold吃冰淇淋,觉得自己饥渴交加得简直想冲上去抢Harold的口粮了。可是他眼睁睁看着Harold捏着勺子挖了那一大块绿色的冰淇淋,明明看样子像是准备往嘴里送,可Harold就捏着那一勺子刚挖的冰淇淋,停在那里、再也没有动了。
就在那一瞬间,他的肩膀塌了下去。
这一整天,John变态一样神经兮兮地盯着他的一整天,Harold都一直挺着脊背、对着别人放松又自在的笑。他对找他买东西的人微笑,对找他问路的游客微笑,对路过的行人微笑,甚至对一个三天没换衣服两天没洗漱胡子拉碴的陌生人微笑。他守着他卖那些纪念品的小亭子,坐在亭子旁边举着画笔画画。他画路过的游人,画圣母百花大教堂,按着教堂外墙调出的浅红色甚至粉不兮兮的。
他明明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笑容。
可是这一刻,在远离人群、过路人寥寥无几的日落时分的路边阶梯上,Harold安静地坐在那里,捏着三种口味儿的冰淇凌球,脸上再没有了一分一毫的笑容。他只是塌着肩膀佝偻着背孤独地坐在那里,视线像是失去了焦距一般落在脚边某个地方、一下都没有再动弹。
他手里的冰淇凌球慢慢融化、流了满地绿色黄色紫色参杂的鲜亮色彩。
John愣在那里、看着Harold,手指在口袋里打着颤捏着那只玻璃做成的小雀鸟儿,只顾紧咬着牙关,喉咙里一下下、艰难地吞咽着。他看着Harold,脑海里茫然地无端想着,那混乱的、没有暖意的、藏在所有画纸下的纽约。
——是纽约。
John猛地转过身来,蜷缩着肩膀、深深弯下身去——
——就像有人用力在他心上开了一枪。
而他真的知道那种疼痛有多难捱。
John没有离开。
他在Harold住的屋子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胡子拉渣地跑出来,跑到Harold住宅的门口,躲在Harold出门看不见的地方,然后一路尾随别人到圣母百花大教堂旁的小亭子边。Harold在那儿画画、卖东西,他就每天带着水跟面包换个地方往那儿一蹲、远远盯着Harold,变态似地举着手机开着远焦偷拍,晚上回旅店后放大了照片一寸寸细细查看。
John也不敢确定自己究竟想要找些到什么。
是Harold其实过得很好的证明,还是Harold其实过得一点也不好的证明。
他重遇Harold的那个下午仿佛是个…倒错的片段。他偷偷跟了Harold小半个月。Harold总是那么平和又放松,笑容多得可以论磅卖,连走路的样子都不像他记忆里瘸得那么厉害。那个午后,Harold垮下去的肩膀、失神的目光和融化了满地的冰淇淋就像是John臆想里的画面,只为了满足他那卑劣又可悲的一点点自私——哪怕就那么一小会儿也好,在Harold心里,纽约、他…他们共同经历过的一切,并不是什么一口气打包塞进棺材埋进地底就他妈再也不用回顾的破烂,而是,真的是,Harold认认真真放在了他脑子里的一点东西。
John心心念念那个午后,胸腔里每一次跳动都是一次闷痛,脑袋里却挤满了五颜六色的肥皂泡。他蹲在背阴的雕像下,歪着头远远看着Harold,脑袋里的泡泡每被理智戳破一个、又爆裂成新的十个,挤得他头昏脑胀、脑子再也腾不出一点思考的空间。
他又跟了Harold几天,终于肯在嘴上告诉自己行了够了就他妈地滚开让Harold好好生活吧。结果第二天他爬起来漱了口洗了把脸,出门立马就跑到Harold住处把人门锁给撬了,理直气壮地进了门、像在自己家一样恬不知耻地摸索了好几个小时,出门前还不忘顺走Harold一小袋煎绿茶的茶包。
那一天,John站在Harold住处门口,左手捏着那个偷来的茶包、右手捏着玻璃的小雀鸟儿,吹着风晒着太阳,挤了他满脑壳子的泡泡终于在风吹日晒下砰砰砰尽数爆裂开来。
John一屁股坐倒在台阶上,脱力般从腹腔里哼哼出自嘲的笑来。
自私是一旦起了头只会越发放纵的恶习。
一开始他只想要Harold活下去,然后他想要自己活下去,然后他想要看到Harold好好活着。
Harold活下来了。他活过过来了。他还亲眼所见,Harold活得很好。
可是现在,那些心愿都已经被好好满足了的现在,John坐在那里、捏着偷来的茶包和玻璃的雀鸟,坐在Harold住处那扇刚被他撬完的大门口,他终于在此刻、在现在,不得不对自己承认,他想要的、真正想要的,远不止这么一点点。
从一开始,他想要的,就远不止这么少得可怜的一点点。
John坐在那里,没有再试着离开。
John坐在那里,一整天,直到夕阳西下、Harold背着画板一瘸一拐地向这房子走来。
他站起身迎上前去,就像在纽约的图书馆里、地铁站中,他做过无数次地那样。他微微侧开身体,看着Harold慢慢向他走来,让自己唇角挂着一点点愉悦的笑意,既不殷勤、也不算怠慢,从容得仿佛两人已是相识半生的挚友。
“午安啊,Harold。”
John自在地向Harold问好,喊对方名字的尾音撩逗般微微上扬,像逗弄一只易惊的麻雀。Harold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稍微抬起头皱着眉头透过眼镜片儿看他,抿起的嘴略有些歪,看起来很有些疑惑的模样,没有回应他的问好。John淡然自若地站在那儿,任由Harold狐疑地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心里却好笑地想着,Finch,Finchy。
“你……”
足足打量了John大概两分钟后,Harold终于迟疑地开了口:“……你跟踪了我一个月,为什么?”
John觉得自己应该为Harold这句话感到惊讶的,真的。他认识的HaroldFinch绝不是那种会任由别人跟踪自己而什么都不做、像没事人一样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的人。但取而代之的是,John没法阻止那种自豪得甚至有点傻的笑容浮现在自己脸上。
HaroldFinch,格外热爱自己隐私的人,当然不会被佛罗伦萨这太过美丽的城市所腐蚀,安逸到、迟钝到甚至不知道有人在跟踪自己。
“我们在纽约的一个共同朋友托我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Harold。”
John信口开河,谎话说得就像情真意切的大实话一样,说出口的每一个词甚至都不经大脑:“看看意大利的煎绿茶合不合你的口味,看看你有没有养只新的马里努阿犬。”
“我跟你可没有任何共同朋友,Mr.Unger。”
Harold喊出John这具躯体姓氏的声音甚至懒得掩饰里面的嘲讽。
然后他抬手给了John一电击枪。
第二天一大早,John在警车后座上醒来,一丝不挂,身上堆满了空酒瓶。前座两个年轻英俊的意大利警察小伙儿正回过头来盯着他笑。
OhHarold——
而John躺在那堆酒瓶里,恼怒地低喃着这个名字,却又毫无道理、满怀愉悦地笑了起来。
笑容里满是那种蠢兮兮的骄傲。
他变本加厉地跟踪Harold。
当他决定变本加厉地跟踪,那意味着他不仅是跟踪,更是完全恬不知耻、大摇大摆地频频出现在Harold面前。
他一屁股坐在Harold最喜欢的早餐店里最喜欢的位置对面,带着一杯煎绿茶一杯咖啡,在Harold警惕又恼怒的目光里点一份本尼迪克蛋。他举着两个香草味儿的冰淇淋球去Harold的小店旁边,笑嘻嘻地被Harold拒绝,然后就着Harold画画的画面一个人干掉两份硕大的冰淇淋。他跟圣母百花大教堂旁的游客小女孩儿调情——感谢他那双还算好看的眼睛——诓骗别人去买Harold的纪念品。他跟在Harold屁股后面往Harold住处走,在Harold重重摔上屋门前在他背后笑着大喊“明天见”。
Unger本身的生活很干净,Harold即使把这躯体的生平扒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任何可疑之处,因此也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而且因为他盯得实在太紧,Harold有好几次想要再度销声匿迹,但计划不等实行都被他搅得统统胎死腹中。
Harold对他简直不胜其烦。
John大概统计了一下,他因为盗窃骚扰非法入境等各种鸡毛蒜皮的事进了十次警局,两次在将要起飞的飞机上醒来,两次在将要出航的轮船上醒来,还在各种情况下吃了Harold七八次电击枪的招待。
但当然,对他而言、他只是越挫越勇。
“你到底想要什么?”
终于在某个下午,他又一路跟着Harold到住处后,Harold没有进门,而是扭过身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问他。
Harold从没主动跟他搭过话,这反而让John愣住了。他在实话跟谎话之间犹豫了片刻,还是搬出了最开始的那个借口。
“我告诉过你了。我们在纽约的一个共同朋友托我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Harold。”
至少这句话他说得非常情真意切。
但Harold只是站在那里,没有丝毫半分钟前的恼怒,看上去冷淡而遥远:“我联系过Sameen了。”
他冷冷看着John,声音却异常轻柔。
“我不管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一切…但现在,告诉我实话。再一句谎言,我保证你会非常、非常后悔。”
于是John明白,这将会是他最后一次告诉Harold真相的机会。
也将是他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试着成为JohnReese的机会。
“天台上。”
他说,“在天台上,我跟你说,‘Goodbye,Harold’。可是那个时候,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不能说的是——”
“Don’tletmego,Harold.”
他深深望进Harold的眼睛,告诉他。
“Pleasedon’tletmego.”
他终于把这一直以来…他隐藏了这么久,欺瞒了自己这么久,他一直以来,真正想要对Harold说的话说出了口。
知道也许这将会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这样,站在他面前,与他对望。
他绝对没有想到的是,Harold怔住了,完完全全地怔在那里。他微微皱着眉头,微张着嘴唇,嘴唇颤抖着、毫无血色,结结巴巴地小声重复自语着:“这不可能…你,他…他已经,他已经……”
他急切的话音消失在最后一个没能说出口的词语里。
Harold猛地抬起头,目光几乎是凶狠地一寸寸仔仔细细扫过僵直在原地的John的脸庞,几乎像是想从他这张干巴巴的脸皮上看出几个洞来一般。血液像是在此刻忽然尽数涌回他的大脑,烧得John双颊滚烫、理智全无。他也怔在原地,只顾瞪大了双眼看着Harold像是想要举起手来亲手确认这张全然陌生的脸,却又踉跄般后退一步。
Harold死死睁着眼睛、凶狠地瞪着他,像注视着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一样。可与此同时他又深深凝视着他,痛苦地、渴望地、绝望地……仿佛竭力想要透过他,望向另一个他曾深信不疑、再也不会归来的故人一样。
“他死了……”
当最后Harold终于开口说话时,那句话里,每一个词,都像是带着血、疼痛不堪地从喉咙里挤出来。
“……你死了……”
他一字一顿。
“……我找过,那栋楼…那片废墟,我找过……我确认过,亲手埋葬的你…你死了……”
当Harold说出这句话时,就像是有什么将他彻底击碎、让他崩溃殆尽一样。他瘸着腿冲上前来,伸手揪紧John的衣领把他扯向自己,红着眼眶不管不顾地对他大吼:“你死了,John!这不科学!你已经死了!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就在这一瞬间,在他说出那个名字的瞬间,整个世界停摆了。
John发现自己在微笑。
不由自主地、没有办法抑制地微笑。
他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Harold,看着他红着眼眶死死揪着自己、颤抖着、带着孤注一掷的孤勇,这样一副全然不惜一切、完全向他敞开的模样。他想说点什么话,一些好听的、安抚的话,让那些悲伤的难过的希冀的绝望的神情永远从Harold脸上消失,让Harold能再度对他展露出那种愉快的微笑。可当他张开口时,他听到自己用那种再漫不经心不过的语气说:“死后的事情不归科学管,Harold。”
啊,是那种他最喜欢用来调侃Harold的那种,很混球的调笑。
“所以我爱怎么的就怎么的。”
Harold揪着他的衣领、看着他,只是良久地看着他,直到最后,终于把他拉进一个蛮横又凶狠的拥抱里。
“你给我闭嘴,JohnReese。”
John知道,Harold永远都不会承认此刻他声音里的哽咽曾经存在过。
于是他只能伸开双臂,把他更紧地摁进自己怀里。
“我偏不,Harold。”
他在他耳边喃喃着,微笑着,红着眼眶,固执地重复道:“我偏不。”
回纽约的飞机上,John终于还是没忍住问起了Grace。
“我以为你们在一起呢。Grace…你还是担心Machine的事情会连累她吗?”
“Machine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跟Grace只是……”
Harold说着,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皱了皱眉,就这么停住了话音、没再说下去。John疑惑地追问“什么?”,换来Harold一个不甚耐烦的白眼:“……你真爱管闲事,Mr.Reese。”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Harold。”
这幅样子的Harold真是太让他怀念了。John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应下了Harold的话,在看到Harold又不甚体面地翻了一个几不可察的白眼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得更开心了。
“John?”
大概是他笑得太过不加掩饰、毫无形象,Harold没忍住向他递出了一个疑惑的眼神。
他一边笑着,一边解释道:“我就是想象了一下…我口干舌燥地给Shaw解释了好几个小时,她都不相信我。然后我在追查你假身份的时候还几次差点被她追上门来一枪崩了。结果现在,我跟你,我俩一起回纽约,她看了准要气疯,说不定还会觉得你也是被什么模拟给洗脑了呢。”
Harold看着他,也慢慢笑了起来。
“没关系,John。我可以告诉她,死后的事情不归科学管,所以我们爱怎么的就怎么的。”
John看着Harold,看着他笑起来时眼角泛起的皱纹,看着他眼睛里戏谑的光,看着这纯然快乐、向他全然敞开的模样。
他想起最初是跟这小雀鸟同名的人把他从浑浑噩噩的自我毁灭中拽了出来,给了他一份工作、一个目标,让他得以重回人世。是那个人给了他一间可以被称为“家”的屋子、一个…归属之地。那个人救过他的命,很多次,其中一次是在一个天台上,那个人颤抖着手指去拆那个可能会让他们死在一起的炸弹。
最后也是那个人面不改色地哄骗他、把他反锁在金库里,叫着他的名字跟他道别,然后一个人走上天台。
“哦——”
在这一瞬间,他终于顿悟。
经过这么他妈的久,整整五年这么他妈的久……他每个早上给Harold带甜甜圈和煎绿茶,然后在晚上花言巧语地哄骗Harold跟他出去吃晚饭看电影喝啤酒。他带给Harold一只叫小熊的很讨人喜欢的狗,跟Harold一起给小熊洗澡、带小熊出去散步,称呼小熊为“我们的狗”。他在Harold身上装窃听器和GPS,在Harold背着他处理号码的时候勃然大怒,在Harold不通知他就失踪的时候不依不饶地追着Harold满世界跑。他也离开过Harold,好几次,直等到Harold也追着他不放、局促地开口挽回,他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他救了Harold的命,一次又一次。最后一次,他甚至用自己的命去救Harold的命。
他为Harold坦然赴死,又为Harold从死而生。
可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明白过来,他对Harold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Harold对他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JohnReese终于倾身上前,亲吻在HaroldFinch微笑的唇角。
不论发生什么,不论多少次,即使是死。
他也要竭尽全力,不顾一切,一次又一次,跨越生死、超越生死,回到Harold身边。
Fin
彩蛋1:
直到她看到了Harold被那个干巴巴的男人揽着肩膀走了过来。
“啊Sameen,你已经跟John打过照面了。我了解你们之前发生了巨大的误会。就这个问题我们会跟你解释的。”
Harold微笑着看着她,声音里蜜糖味儿一样的快乐简直多得都要渗出来腻死人了。
Harold,她们的Harold,全世界最冷静最睿智的Harold。
任由那个笑得一脸蠢样的男人揽着自己肩膀,喊他JohnReese,还满脸温柔的微笑着跟那个男人对视的Harold。
是被这个干巴巴的混蛋男人洗脑了吗!!!???
Bear欢快地冲上前。
Lionel愣在原地。
Machine在她的耳朵里尖叫。
Shaw开始掏枪。
然后那个男人得意地看了她一眼。
然后那个男人扭过头拉过Harold……接吻。
就这么说吧,那天JKF发生了不止一声枪响。
而纽约的网络在那天经历了噩梦般的大瘫痪。
彩蛋2:
JohnReese发现,这具不是自己的身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从某个方面来说,甚至比自己原本的身体还要好。
比方说——
“Mr.Reese,我希望你能体谅一下我的年纪…我没法这么快跟你再来一回!你给我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