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口号;
(二)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标识(含LOGO主体、字体、色彩)。
2023年4月16日至5月5日24时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一)宣传主题口号
1.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紧扣乐山市城市形象、人文特点,体现乐山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愿景,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
2.主题明确、振奋人心、朗朗上口、简短有力,内容文明健康,易于传播,立足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与“中国美食地标城市”相匹配的食品安全城市水平。
3.宣传口号字数控制在8-16字,可附上简短创意说明或描述(不超过150字)。
(二)主题标识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吸引力,能引起大众的共鸣,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易于传播,立足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与“中国美食地标城市”相匹配的食品安全城市水平。
3.形象LOGO应包含:(1)标准图形;(2)标准图形与中文“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结合;(3)标准图形与英文结合(英语名称可以合理缩写设计或予以其他契合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英文构思)。设计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4.应征作品须报送电子稿(彩色、黑白各一份),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M。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5.应征作品须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作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奖项设置
1.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
2.宣传口号入围奖1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1.主题标识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2.主题标识入围奖4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六、投稿方式
七、评选办法
八、注意事顶
(一)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主题口号、主题标识一经入围,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创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为准。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