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2万吨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发展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在项目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或投诉。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膨化、烘干、冷却工艺粉尘废气和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来料接收、初清、粉碎、混合和包装工段粉尘各自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粉尘:生产车间封闭,设备、物料输送通道均密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公司;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地面清扫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台账、管理档案及环境风险防控。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t/a、NOx0.9522t/a。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后,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