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商品,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吗?法院这样判
案件中,吴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购得刘先生出售的宠物用品,随后因质量问题申请退货并成功获得退款。然而,刘先生认为二手商品交易不应纳入“七天无理由退货”范畴,遂起诉要求吴先生退还货款。法院审理后指出,尽管二手交易平台本是为处理闲置物品而设,但不少用户利用平台进行频繁的商品买卖,具备商业经营性质。刘先生不仅批量采购商品后加价转售,且短期内多次出售宠物商品,其行为超越了个人处理闲置物品的范畴,被认定为经营者,因此必须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刘先生的上诉最终也被驳回。
法官焦锐强调,在判断二手交易平台的卖方是否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约束时,核心在于卖方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普通用户通常出于清理闲置目的,低价偶尔出售,而经营者则以盈利为目标,进行加价批量销售,甚至可能通过二手平台规避法律监管。在此案中,法院综合考量各项因素,认定刘先生符合经营者特征,支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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