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云阳县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
标准的通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重庆江来集团、县人和投资集团、县兴云集团、重庆农高集团及有关单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为加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及养护,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部门沟通交流,科学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落实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更好推动我县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阳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云阳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标准
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基本准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业主单位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审定确定的施工设计图及合同等要求,办理必要手续。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掌握资料。
(二)熟悉设计。
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现场勘查。
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四)制定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五)编制施工预算。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六)重点材料的准备。
(七)做好现场准备。
(八)其它注意事项。
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处理
(一)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二)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三)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表1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单位:cm)
植物类型
分布深度
草本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灌木
浅根乔木
深根乔木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挖掘
(一)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二)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确,标记明显。
表2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树高
土球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表3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胸径
种植直径
种植穴径
表4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冠径
表5竹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表6篱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种植高度
单行
双行
(四)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五)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乔木验收
乔木到场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七)树皮受损严重的,拒收。
(八)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的树木及地被灌木。
五、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植物修剪
(一)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分生长平衡。
(二)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
(一)在我县树木种植应以春季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季或冬季落叶后种植。
(二)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材料,铺装方式树干内处底外高,有利于日常管理中收集雨水促使树木生长。
(六)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
(七)生长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草坪铺装
(一)根据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的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的不同及经济实力等因素,因地制宜选用不同草种和草本地被植物,种类应多样化,建植形式艺术化。
(二)草坪建植可选择播种、分栽、铺砌草块、草卷等方法,重要景点区域应选择铺砌草卷,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草本地被建植可选择播种和分栽的方法。
(三)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分株种植:种子繁殖较困难的草种或匍匐茎、根状茎较发达的种类用分株方法,如:野牛草、大羊胡子、小羊胡子、白三叶、麦冬、崂峪苔草等。
(五)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
(一)总则
花卉栽植应根据重庆地区的气候特点、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色泽鲜艳、花冠整齐、花量大、花期较长而鲜艳、低矮健壮、适应性强、管理较粗放、病虫害较少的种类。
(二)种植要求。
大到地面。
表7水生花卉最适深度
类别
代表种类
备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千屈菜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浮水类
芡实、睡莲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风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
(三)种植顺序要求。
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假植
(一)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二)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三)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移植大树(不包含古树)
(二)大树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三)大树移植应遵循下列规定:
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屋顶绿化
(一)屋顶绿化必须根据屋顶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四)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速生乔木不宜使用。
(五)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六)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十一、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立体绿化
(一)把握空间环境特征,选择适生植物。
(二)因地制宜设计合理的绿化基盘和合适的植物,降低立地环境对技术条件和后期养护的要求,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
(三)轻质高效的人工栽培基质
立体绿化不仅要考虑荷载、稳定的水分和养分,还要选用轻质高效的人工基质。
(四)系统化配套技术。
十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覆土
(三)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的园林植物。
(四)绿化设计应与周围绿地环境相协调。
十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垂直绿化
(一)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
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三)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旱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种类、多形式地选择种植。
(四)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栽植时,必须做牵引和固定处理。
十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斜坡绿化
(一)城市中斜面护坡除根据建筑需要做硬质铺装外必须进行绿化,并加设栽植植物所需的排灌系统。
(二)护坡绿化必须根据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的大小进行适当的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固定植物材料。
(三)护坡绿化的种植土壤除做一般的改良以外,必须适量加大有机质含量,弥补因以后施肥困难所带来的植物营养不足。
(四)护坡绿化的植物材料应选择根系发达、株形较低矮、萌蘖性强、耐干旱、耐瘠薄、病虫害少、绿色期较长和观赏性较高的植物。
十五、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植物运输
(一)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二)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四)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五)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六)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十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材料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一)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二)种子。
十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附属设施
(一)绿化工程附属设施指绿地中的给水灌溉设施、绿地排水设施、绿地护栏设施、花坛设施、绿地园路。
(二)各类绿地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
植和管理条件,设置相应的附属设施。
(三)根据当地现状提倡建设集水、节水型绿地,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隐蔽式集水灌溉系统或使用再生水(古树名木不使用再生水),各类绿地应根据不同的条件设置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设施。
(四)喷灌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绿地需设护栏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下素土应夯实。
十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一)县城市绿化管理部门会同业主单位组织验收。
(二)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四)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五)工程竣工移交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和监理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资料)。
(六)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会同业主单位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和移交,初验合格进入养护期,养护效果由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县公园管理所)法则指导督促,并于一年后进行复检。
(七)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八)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