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健食品备案工作。

2备案主体

2.1国产保健食品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注册人(以下简称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

2.2进口保健食品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境外生产厂商(备案人)是指符合其所在国(地区)上市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产品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保健食品上市销售的国家(地区)。

3备案流程及要求

3.1.1国产保健食品

3.1.2进口保健食品

3.1.3原注册人备案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前受理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以及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其部分原料或用量不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备案技术要求的,注册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同意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调整产品原料和产品技术要求,也可以作为原注册人。

3.2产品备案信息填报、提交

3.2.1国产保健食品

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3.2.2进口保健食品

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并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部门提交全套备案材料原件1份。

3.3发放备案号、存档和公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要求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备案人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备案管理部门对原注册产品发放备案号后,应当书面告知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注销原注册证书和批准文号,或终止原注册申请。

4备案材料形式要求

4.1保健食品备案材料应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检验与评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2保健食品备案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

4.3备案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和页码。每项材料应加隔页,隔页上注明材料名称及该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和页码。

4.4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4.5备案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

5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材料项目及要求

5.1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备案人通过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备案人信息、产品信息后,备案登记表和法律责任承诺书将自动生成。备案人应当按照3.2项要求打印、盖章后上传。

5.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保健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

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保健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5.3产品配方材料

5.3.1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原料、辅料用量是指生产1000个最小制剂单位的用量。

备案信息填报时,应当分别列出预处理原辅料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名称和用量,并明确标注该预处理原料的信息。如果预处理原辅料所用原料和辅料与备案产品中其他原辅料相同,则该原辅料不重复列出,其使用量应为累积用量,且不得超过可用辅料范围及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5.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5.4.1应提供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工艺流程简图以图表符号形式标示出原料和辅料通过生产加工得到最终产品的过程,应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应当与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相符。

使用预处理原辅料的,应在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中进行标注。

5.4.2不得通过提取、合成等工艺改变《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原料的化学结构、成分等。

5.4.3剂型选择应合理。备案产品剂型应根据产品的适宜人群等综合确定,避免因剂型选择不合理引发食用安全隐患。

5.5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

5.5.1应提供经中试及以上规模的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检验报告。

备案人具备自检能力的可以对产品进行自检;备案人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6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

应提供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等使用依据。

5.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说明书样稿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产品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备案人输入商标名、原料名称及产品剂型后,可在备案系统自动生成的产品名称中自主选择。

(3)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同一配方,是指产品的原料、辅料的种类及用量均一致的情形。

同一名称,是指产品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包括特定人群、口味等)均一致的情形。

【原料】按5.3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

【辅料】按5.3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应包括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名称及含量。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名称应与产品技术要求中相应指标名称一致。

非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标示值)与产品技术要求中指标最低值一致,并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的适宜人群对应的每日摄入量。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标示功效成分名称及含量(标示值),其功效成分名称为所有原料对应的营养素,排列顺序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营养素的排列顺序相同;功效成分标示值是根据配方、生产工艺等产品技术要求综合确定的最小食用单元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确定数值,标示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功效成分指标范围以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的适宜人群对应的每日摄入量。标注方式为“每片含”“每粒含”“每袋含”“每瓶含”等。

【适宜人群】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以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食用安全、有明确保健功能需求且适合该备案产品的特定人群。

营养素补充剂的适宜人群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人群分类,标注为“需要补充XX,XX(营养素)的+年龄段+人群”或“需要补充XX,XX(营养素)的成人、孕妇、乳母”,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当适宜人群选择两个或以上连续的年龄段时,应当将年龄段合并标注,如适宜人群同时适用于7—10岁(含7岁和10岁人群,下同)、11—13岁时,则标注为7—13岁。

(2)含有三种及以上维生素的产品可以标注为“需要补充多种维生素的XX人群”;含有三种及以上矿物质的产品可以标注为“需要补充多种矿物质的XX人群”;当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均超过三种(含三种)时,可以标注为“需要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的XX人群”。

(3)含有三种及以上B族维生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泛酸、叶酸等)的产品可标注为“需要补充多种B族维生素的XX人群”。

【不适宜人群】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人群分类。包括:适宜人群中应当除外的特定人群,现有科学依据不足以支持该产品适宜的3岁以下人群、孕妇、乳母等特定人群,以及现行规定明确应当标注的特定人群。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产品剂型选择了片剂、胶囊剂等的,应排除可能因食用方法会引起食用安全隐患的人群;

(2)根据产品使用的原料、辅料所对应的适用范围确定不适宜人群。如所选用的化合物使用范围为“4岁以上人群(含4岁人群)”,不适宜人群应包括“3岁以下人群(含3岁人群)”。

(3)营养素补充剂的不适宜人群应当包括1岁以下人群(含1岁人群);当不适宜人群选择两个或以上连续的年龄段时,应将年龄段合并标注。

【保健功能】应按《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标注保健功能。

营养素补充剂应列出所有要补充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表述为“补充XX,XX”。

含有三种及以上维生素的产品可以标注为“补充多种维生素”;含有三种及以上矿物质的产品可以标注为“补充多种矿物质”;含有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均超过三种(含三种)时,可以标注为“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但不得以“补充其中一种或几种原料名称+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形式表述。

含有三种及以上B族维生素的产品可以表述为“补充多种B族维生素”。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应与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的科学依据、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等相符。食用量及食用方法的表述应规范、详细,描述顺序为:食用量(应标示每日食用次数和每次食用量),食用方法。如不同的适宜人群需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别标示。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中,固体形态产品每日食用总量不得超过20克,液体形态产品每日食用总量不得超过30毫升。

【规格】应为最小制剂单元(最小食用单元)的重量或者体积(不包括包装材料)。如:胶囊剂指内容物重量;糖衣片指包糖衣前的片芯重量;薄膜衣片应在包薄膜衣后检查重量。产品规格还应与产品食用方法、食用量相匹配。表示为:片剂为Xg/片,胶囊剂为Xg/粒;口服液为Xml/瓶(或支);颗粒为Xg/袋。

一次备案申请仅可备案一种产品规格,如需要备案多个规格时,应按备案变更程序申请,符合变更要求后,在备案凭证的备注部分列出所要增加的规格。同一个产品不得以不同规格获得多个备案凭证。

原注册人产品备案,如果原批准证书或已申请注册的产品中有多个规格和食用量、食用方法的,备案时应填报一种规格,其他规格和食用量、食用方法在备案凭证中备注项下列出。

【贮藏方法】应根据产品特性、稳定性试验等综合确定。贮藏方法为冷藏等特殊条件的,应列出具体贮藏条件。

【保质期】应根据稳定性试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以“XX月”表示,不足月的以“XX天”表示。采用加速稳定性试验的产品,保质期不超过24个月。

【注意事项】应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还应增加“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同时食用”。必要时还应根据研发情况、科学共识以及产品特性增加相应内容。如:辅料中含有阿斯巴甜,应标明苯丙酮尿患者慎用;泡腾片不可咀嚼、含服或吞服等。

5.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备案人应确保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法规、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备案人在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备案信息后自动生成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备案人在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备案信息后自动生成。

【原料】按照5.3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及用量

【辅料】按照5.3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辅料及用量。

【生产工艺】应根据实际工艺操作步骤依次选择主要工序、关键工艺参数;同一描述的主要工序可以根据实际生产操作规程重复选择。

【直接接触产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与5.6项下材料要求一致。

【感官要求】应描述产品的外观(色泽、状态等)和内容物的色泽、滋味、气味、状态等项目。不对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外观、硬胶囊剂的囊壳色泽等进行描述。

【微生物指标】应标明微生物指标名称、指标值和检测方法。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应标明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名称、指标范围和检测方法。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功效成分应为产品食用最小单元(如每片、每粒、每袋、每瓶)的功效成分指标,包括补充的全部营养素。维生素含量范围应为标示值的80%—180%,矿物质含量范围应为标示值的75%—125%。功效成分指标范围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的产品适宜人群对应的每日摄入量。

【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以文字形式描述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

【原辅料质量要求】逐项列明所用原辅料具体质量标准。

5.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5.9.1检验机构应按照备案人拟定的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项目、方法等进行检测,出具三批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技术要求等的结论。

保健食品备案检验申请表、备案检验受理通知书与检验报告中的产品名称、检测指标等内容应保持一致。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不得变更。

对于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未认证的感官要求、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检验机构应以文字说明其检测依据。

5.9.2该项检验报告与5.5项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备案人应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并打印,提供产品名称(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5.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6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项目及要求

6.1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备案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应载明出具文件机构名称、生产厂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等。

6.2备案产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证明文件

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保健食品类似产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或者产品境外销售以及人群食用情况的安全性报告。

产品出口国(地区)实施批准的,还应当出具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涉及提交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应当提交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应载明出具文件机构名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6.5产品在产品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应提供与产品生产国(地区)上市销售的产品一致的标签说明书实样及照片,以及经境内公证机构公证、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6.6由境外备案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备案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扫描件

境外备案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事项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委托书应载明备案人、被委托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委托事项及委托书出具日期。

6.7备案材料应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附后。外文证明性文件、外文标签说明书等中文译本应当由中国境内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与原文内容一致。

6.9提供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以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同时备案时,允许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备案产品名称;这些产品不同时备案时,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备案产品名称。

7备案变更

已备案的保健食品,因产品名称(商标名)不符合要求,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的,可以按照备案变更程序办理。

8附则

本指南为试行版,涉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备案工作程序调整的,将及时修订。

THE END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七)进口产品申请人为产品所有权的拥有者,生产企业为产品的实际生产者(申报产品由申请人自行生产的,生产企业即为申请人;申报产品由申请人委托境外其它企业生产的,生产企业即为被委托企业)。 三、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一)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http://www.110.com/fagui/law_91583.html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对《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司在起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之后,又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书写与审查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式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式样》、《保健食品注册通知书式样》、《真菌类保健食品审...https://www.lawtime.cn/info/hetongshencha/hetongshenchafagui/2010/1223/1912.html
3.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申报资料项目—保健食品注册代理5 .拟修订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的修订说明。 6 .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名称和 / 或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1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称、原(辅)料、工艺、食用方法、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缩小不适宜人群范围等可能影响安全...http://www.maydeal.com/sfdareg/reg4/reg4_7.asp
4.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介绍.doc四、国产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工程 〔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国产 /进口〕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供给的复印件应清楚、完整,加盖申请人印章,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三〕供给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https://www.taodocs.com/p-743655481.html
5.掺杂使假“洋蜂胶”何时休?中国蜂协蜂胶专委会主任吕泽田指出,国产蜂胶产品必须获得保健食品证书才能生产销售,只能标注被批准的保健功能,而大多数跨境进口的蜂胶产品,却以进口许可证号、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出口方提供的允许销售证明或授权书等作为市场准入许可,打着保健功能和疗效的招牌在华销售。未在我国申报保健食品...http://www.cnvsj.cn/article?id=1600388470356840450
6.财经/降资质证明/一简介/二申请入口/三资质分类和证明...普通高等学校食品类专业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专业类别为营养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工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医院官网公开可查询/聘书(五选一) 机构号 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保健食品生产) 养生保健 https://baike.toutiao.com/detail/242/340/0?enter_from=left_navigation
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式样目录一、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二、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三、国产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四、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五、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批准证书六、进口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批准证书七、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八、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批件号:产品名称申请人申请人地址审批结论经审核,该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m.renrendoc.com/paper/181417716.html
2.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六)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8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不收费。 五、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申请再注册。https://vh56.com/jkbjsppzzs
3.如何进行保健食品产品批文转让变更补发和再注册4.多个申请人共同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多个申请人共同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进行技术转让时,应当联合署名签定转让合同。 5.批文转让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国产保健食品批文转让程序 (2)进口保健食品批文转让程序 6.保健食品批文转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https://zhuceabc.cn/HealthFood/gonglue/20220301/2678.html
4.2010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问答Q4:保健食品注册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天健华成: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应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Q5:批文有效期多长时间,到期怎么办? 天健华成:2005年7月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应当在证书有效...https://www.zhuceabc.com/2022/02/25/2010%E4%BF%9D%E5%81%A5%E9%A3%9F%E5%93%81%E6%B3%A8%E5%86%8C%E7%94%B3%E6%8A%A5%E9%97%AE%E7%AD%94/
5.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注册中国保健食品技术及合规服务注册申请人同意将所有涉及保健食品的生产车间、设备设施、生产人员和产品批准证书等一并划入其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或有关单位的决议及批准文件 划转前后,生产车间、设备设施、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生产人员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的承诺书 以下变更事项,仅适用于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注册 ...https://www.cirs-group.com/cn/food/guo-chan-or-jin-kou-bao-jian-shi-pin-bian-geng-zhu-ce
6.进口(含港澳台)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保健食品进口注册《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申请再注册。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四、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 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局监察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http://www.ghtf-china.cn/sever644/c400.html
7.食品企业法律顾问解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大全“国食健字G×××”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代表哪一年批出的,“×××”代表保健食品批准的流水号。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目前市场仍然有效使用的是“国食健字”、“卫食健字”2种。 1、“国食健字G(J)×××” (1)“国食健字G×××”是...https://www.66law.cn/domainblog/115772.aspx
8.中国罐头食品市场分析(通用6篇)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报告(2)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复印件(3)批准在中国境内建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的政府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4)合资、合作双方的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5)《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提交保健食品生产审查材料(6)修改后的产品标签、说明书(报批稿)规定还要求,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83k8id2j.html
9.进口保健食品审批流程?如何进口保健食品?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十二、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申请再注册。 http://www.zouin.net/h-nd-7.html
10.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20篇)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https://www.ruiwen.com/zhidu/7330103.html
11.青蒿素保健品网传可抗癌专家:无明确定论韩骁指出,“《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并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该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韩骁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缺少上述审批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等可以对相关卖家进行处罚。 https://beijing.qianlong.com/2015/1026/48214.shtml
12.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九州鸿鹏①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②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原件)。 广告内容中应自始至终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标识以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语。 https://www.5icctv.com/news/shencha/biaozhun.html
13.慧眼辨别保健食品其外包装上载明的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用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此外,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证照的单位购买,购买时还应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以作为举报或投诉的依据。消费者若购买到虚假保健食品...http://www.100md.com/html/201008/2394/4071.htm
14.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A.1年 B.3年 C.5年 D.7年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A.1年 ...https://www.shangxueba.cn/38Z8EWMY.html
15.干货丨包装设计规范之保健品篇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注意事项,应当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相一致。 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功效成分应标于...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810841806&efid=4u-uhLXBLeHz6fIEl0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