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壳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第三条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均不得出售和加工。
(二)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
(三)凡青皮红肉的鱼类,如鲣鱼、参鱼、鲐鱼等易分解产生大量组胺,出售时必须注意鲜度质量;在不能及时鲜销或需外运供销时应立即劈背加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盐腌制,以保证食用安全。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五)凡因化学物质中毒致死的水产品均不得供食用。
(六)凡虫蛀、赤变、脂肪氧化蔓及深层的水产品不得供食用。
第四条凡接触水产品的设备、用具应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便于清洗、消毒。场地、用具、车辆在每次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或消毒。
第五条有生食水产品习惯的地方,为保证食用安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水产、商业部门制订卫生管理办法,限制品种,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防疫要求,可随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第七条生产作业时船舱、甲板应经常冲洗,保洁降温,并勤抽仓底水,减少污染。
第八条生产、运输渔船应备有足够的冷藏用冰,保证鱼品不脱冰。不带冰生产的渔船应及时向运输船"过间",脱冰存放不超过一昼夜。
箱装鱼要排列整齐,逐箱加冰封顶。散装鱼要层鱼层冰,表面加封顶冰,返港时鱼体温度不得高于5℃。
捕获的有毒鱼类,如河豚鱼,应拣出装箱,专门固定存放位置。
第九条以盐保质的海水鱼,用盐量应不低于百分之十五,鲣参、鲐鱼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盐渍时不得混入河豚鱼,以免毒素渗透弥散和误食中毒。
第十条淡水鱼装运时应用桶(筐),鱼体头腹向上,层鱼层冰,加封顶冰。散装运输应用冷藏车(船)。凡用有孔船活水运鱼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污水及化学物质的污染。
第十一条鱼品卸货,应防重压和脱冰。批发前应剔除河豚鱼等毒鱼和变质鱼品,分别按规定处理。在条件可能情况下,应尽量拣出次质鱼品及时加工,以免质量继续下降。
第十二条为保证市售水产品质量,批发、零售双方应建立质量验发、验收制度。
第十三条外运供销的水产品应符合该品种一、二级鲜度的标准,尽量用冷冻品调运,并用冷藏车(船)装运。
第十四条零售单位提取鱼品应及时加冰保鲜,运输途中应浅装防压、盖苫布,卸货时不得抛掷。
对漏拣的毒鱼和未割除有毒部分的鱼类,应在售前拣出和割除,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未售完的鲜鱼,应迅速冷藏或加工处理。已经解冻的鱼品不应重复冷冻。腌、鲜鱼品应分摊(柜)销售。
第十六条速冻鱼质量应符合各该品种一、二级鲜度标准,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使鱼块中心温度降至-12℃以下。冷藏鱼品应加保冰衣,冷藏温度在-18℃以下。
第十七条腌制鱼品的用盐应清洁无异味。乏盐不得使用。腌制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盐液性状,如发现有可疑变质情况时,酌情及时处理。
出池咸鱼应用清洁盐液洗涤,及时包装销售。远销腌鱼应加百分之十包装用盐。
第十八条加工淡干制品的原料应符合该品鲜销水平,其成品水分含量不超过百分之十七。
第十九条海蜇加工,应以清水冲洗漂净,再经盐矾混合腌渍三次,盐液浓度不低于10°Bé,成品应沥干水分后方可包装运销。
第二十条加工熟制品的原料,其质量应符合该品种鲜销水平,其整个生产过程应符合熟食品卫生要求,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第二十一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采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省农业委员会承担的考核要点有11项,合计分值15分,依据省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现对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评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二、主动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沟通
三、总体评价
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按照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及具体的考核要点指标分值,自评分为15分。
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要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2014年,农业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采取“国家制定考核办法、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国家发牌”的方式,创建期2年,首批选择107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我省敦化、榆树、公主岭三个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2016年,与省水利厅、畜牧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组织3个创建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和局长分别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二是我处于2016年6月在敦化市举办了有各地农业部门负责人、监管工作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的培班,请农业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授课,并现场观摩了敦化市安全县创建情况。三是对3个创建县(市、区)开展了中期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加强政策资金扶持。2016年,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给每个创建县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工作。2年创建期期间,国家给予每个试点县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处将3个县(市、区)同时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一同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共扶持专项资金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2016年,经与农业部协调,将敦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列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级检测中心敦化实验站。
4.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模式课题研究。在抓好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将我省敦化市作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安全县创建模式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总结报告已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督导检查活动。为了推动各地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农药检定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由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深入农药市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和市场检查。共检查全省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农药市场的300余家农药经营商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排除了隐患,有力地保障今年春耕生产。
2.组织省本级执法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共检查省内9个市(州)、21个县(市、区)526家农药经营单位。
3.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以及2015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有问题的农药产品。
4.根据2015年农业部第二批、第三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市场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75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211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274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2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3.46吨,涉案金额84.4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4.03万元。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四)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指导力度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资金985万元,共产创建标准园18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7个,水果标准园11个。
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带动我省设施蔬菜和水果产业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一是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委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4号),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二是2016年11月份,省r委按照吉林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专项监测的结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委关于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8号),省农委决定对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建立了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
(七)及时准确地在吉林农网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2016年全年,省农委共组织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了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共3大类45个品种2160个样品,对甲胺磷等60种农药参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0%、99.9%、98.9%。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为稳定,能够确保安全消费。
(八)加大对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力度
省农委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建立了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假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2起,其中涉案货值或者案值较大的案件有5起,通过严查严打,有效地震慑了农资违法经营主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九)及时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依据省农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我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及时准确的通报,国家农业部门对我省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1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在省农委、有关市、县农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于2016年5月10~12日对我省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共采集样品170个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批次,水果样品30个批次,食用菌样品20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为1个批次的超市蔬菜。
(十)创新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016年,我委遵循省农委和省食药局《加强吉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创新发展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模式。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吉农质发〔2016〕1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底,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6年7月,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吉农质发〔2016〕3号),全面试行以农产品产地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制度,将监管链条横向扩展到边,基本形成了农业部门横向到边、与食药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委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各市(州)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十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O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追溯体系建设迟缓这一难点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体系的建设和健全完善。
1.推进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对于目前个别市、县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引起充分重视,推进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市级农业部门未设置监管机构的,四平市农委在主要领导重视下,已单独成立监管科。辽源市农委正在与市编委协调中。县级农业部门仍有个别未设立监管机构的,正在加强督促引导。
3.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在利用世行项目建设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基本完成的基础上,2016年,我委协调省绿办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机房环境施工、验收、软件网上测试工作。二是与省世行项目办共同组织,在长春理工大学举办了5期市、县、乡农业部门和企业应用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人。三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加快进行信息平台专网建设,经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运营商,完成了专网域名和IP地址的申请工作。目前,省绿办正在抓紧开展信息平台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有望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与省食药监局实现网络对接。
1、统一树立质量安全监测市场电子屏幕。
2、场内环境宽敞明亮、通风。地面应坚固、平整、清洁、防滑。通道应设有标识,保持畅通,不堆放与经营商品无关物品。空气应清新。商品按大类设置经营区域,应明确标识,并配备适宜的展陈销售设施。
3、生鲜蔬菜、水果储藏应配备保鲜冷库;肉类、水产品储藏应配备低温冷库或冷藏设施;冷冻食品交易应使用陈列冷柜。
4、设有具有快速检测农药残留能力的检测室;配备能快速检测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检测仪器,保证设备校检合格。检验记录归档完整美观。
6、统一建立和悬挂经销商食品卫生和业务培训制度、经销商违规处罚和违规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和业务培训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投诉制度。
二、水产品养殖企业和批发市场
1、水产品养殖企业
(1)种苗场须有《种苗生产许可证》、养殖场须有《养殖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用镜框装好挂在显眼处。
(2)生产企业生产日志健全,有完整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并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要求。
(3)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须有省海洋与渔业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竖立基地(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志牌等及塘号或池号标志。无公害产品认证须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用镜框装好挂在显眼处。
(4)生产企业要求在显眼处张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使用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生产品种相应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及企业制定的用药、投料、水质监测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5)环境整洁卫生,原则上要求饲料房和药房分开,摆设整齐,有饲料、药品进出台账。
(6)管理人员熟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法规及禁用渔药名称。
2、水产品批发市场
(1)统一树立质量安全监测市场电子屏幕。
(2)应当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定期对进场销售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3)建立水产品进货索证记录,向经销商索取入市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
(4)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销商违规处罚和违规退出制度、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投诉制度。
(5)建立不合格水产品报告制度。发现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要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农牧产品生产基地
l、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产地环境(包括土、水、气等)经过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机构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部门认可的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和评价报告,取得有效的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地认定证书。
2、建立使用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投入品使用台账;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和可追溯制度。
3、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四、食品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齐全并公开悬挂。
2、检验室、检验记录完整,归档美观。
3、建立生产。销售和检验台账记录。
4、车间、仓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制度齐全上墙,合理张贴警示标志。
5、人员卫生、车间卫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符合省质监局印发的《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要求》的规定。
6、生产人员着工作服,并按省质监局印发的《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要求》进行过培训。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1、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公开悬挂。
2、生产加工间入口处统一设置洗手、消毒、清洗设施。
3、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房顶无灰尘;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厕所;生产加工场地应清洁卫生;有纱窗、灭蝇灯、防鼠板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卫生整洁。
4。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离地离墙、码放整齐,保证库内安全、整洁卫生。
5、统一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所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6、盛装产品和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料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产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7、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从事生产的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所有人员按省质监局印发的《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要求》进行过培训。
六、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
1、统一树立质量安全监测市场电子屏幕,或者有规范的公示栏。
2、统一设立市场商品索证查询系统。
3、场内环境宽敞明亮、通风、不拥挤,不应有蚊蝇等虫害。地面应坚固、平整、清洁、防滑。通道应设有标识,保持畅通,不堆放与经营商品无关物品。空气应清新、无异味。商品按大类设置经营区域,应明确标识,并配备适宜的展陈销售设施。
4、统一设立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公示、退出、购销挂钩等7项制度并公布。
5、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范围与证照一致。
6、统一建立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索证索票记录本。
七、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并公开悬挂。
2、统一建立食品进货台账。
3、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八、餐饮单位
1、营业执照(食堂除外)、卫生许可证、《餐饮业消费安全承诺书》齐全并公开悬挂。
2、已推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有量化标志(标牌或标识)。
3、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员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个人卫生良好。
4、内、外环境整洁,三防设施完善。
5、布局合理,标识明确。
6、餐具洗消落实,保洁良好。
8、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成食品出售。
9、肉类采购必须选择定点屠宰单位。
九、生猪屠宰企业
(1)屠宰企业证照齐全并公开悬挂《定点屠宰标志牌》、《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屠宰生猪。
(3)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疫、检验制度。
(4)健立健全和完善进货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张贴、公布《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6)张贴、公布生猪屠宰税费项目和计征标准。
(7)屠宰技术人员统一着装。
十、10类产品生产单位
1、营业证照、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证照齐全并公开悬挂。
2、统一建立质量档案。
3、按生产许可、3C认证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厂检验、验收记录、产品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
十一、药品研发机构
1、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研究机构的人员熟悉药品非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定期进行体检,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2、根据所从事的非临床研究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实验设施。各种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运转正常;具备设计合理、配置适当的动物饲养设施。
3、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测试、校正及故障修理,应详细记录日期、有关情况及操作人员的姓名等。
十二、药品生产企业
1、《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营业执照》齐全并公开悬挂;企业所生产药品的批准文件齐全。
2、厂区环境整洁,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对药品生产不造成污染。
3、生产现场干净整洁,物料摆放有序,生产过程记录完整。
4、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5、批生产记录完整齐全,管理规范。
6、仓库分区管理,贮存温湿度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物料购进、使用、成品入库、出库等均有完整记录。
十三、派疗器械生产企业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并公开悬挂;企业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批准文件齐全。
2、厂区环境整洁,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对生产不造成污染。
4、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5、仓库分区管理,贮存温湿度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物料购进、使用、成品入库、出库等均有完整记录。
十四、药品批发企业
1、《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营业执照》齐全并公开悬挂。
2、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经过培训,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4、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药品仓库内外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按要求将药品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十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并公开悬挂;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批准文件齐全。
2、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无污染,门窗严密、地面平整,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存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储存,标识清楚。
3、制定与符合有关法规及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十六、药品零售企业
2、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岗。
3、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无污染物。营业场所配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等设施设备。
4、按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等规定陈列药品,营业场所有销售处方药的警示语及非处方药的忠告语。
*、出口工业消费品生产企业(玩具、灯具、小家电等)
1、国家实施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出口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玩具出口许可证、电器产品3C认证)。
2、产品安全质量、卫生、环保项目抽查测试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有相应检测证明。
3、建立有出口产品检验的有关制度,企业内部设有质检部门及检测实验室,并有完善的检验设施以及经培训合格检验人员,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质量检测。
4、生产环境整洁,警示标志清晰,有关证照公开悬挂。
5、已张贴《关于全面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十八、进口度物原料经营单位
1、有经营许可证并经检验检疫机构登记注册。
2、提供进口废物原料环评报告并有环保批文。
3、有装运前检验及口岸查验合格证明。
4、具有必要的检验检疫查验场地。
5、对非法进口废物原料全部按要求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十九、进境水果经营单位
1、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2、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3、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有水果进境与销售记录,进境与销售数量是否相符。
5、进境水果符合“三原”即“原集装箱、原包装、原封识”要求。
6、对非法进口水果全部按要求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十、进口肉类经营单位
1、周边环境无受到污染,有疫病防制的必要设备。
2、经营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特别是疫病防制制度健全。
3、经营记录客观、详细、完整。
4、经营的肉类有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检疫许可证,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货证相符。
5、对非法进口肉类全部按要求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十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1、取得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并悬挂。
2、有卫生质量管理手册。
3、具有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的实验室,并有完善的检验设施以及经培训合格检验人员,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开展质量检测。
4、已经过清查。
5、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按规定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6、已张贴《关于全面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倡仪书》。
二十二、出口食品原料基地
1、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基地
(1)场区环境无受到污染,水质状况良好。
(2)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健全。
(3)生产记录客观、详细、完整。
(5)对原料实施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检测。
(6)已经过清查。
(7)已张贴《关于全面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2、畜禽食品原料基地
(1)场区环境无受到污染,水质状况良好,场区和栏舍门口有疫病防治和消毒设备。
(2)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特别是疫病防制制度健全,有防疫条件合格证。
(5)对原料实施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检测。
3、水产品原料基地
(2)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特别是健康养殖和药物残留控制制度健全。
(5)对原料实施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检测。
(7)已张贴《关于全面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议书》
4、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
(1)已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保障体系配套制度,内容包括日常卫生管理、疫病及有害生物防治、农兽药、种苗、饲料等投入品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制成镜框上墙张贴。
(2)已取得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场注册登记证,并精装后公开悬挂,动物养殖场大门口已张贴“防疫期间,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场”的告示。
(4)种植、养殖和管理记录建立台帐,包括检验检疫日常监管手册本,农兽药物、饲料、疫苗等投入品出入库登记、病虫害发生防治记录、防疫消毒登记本、生产质量管理有关登记本、实验室检测记录以及门卫出入场登记本等。
一、监管情况
目前,新建县各部门所掌握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有228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小作坊165家,占总数的72%;有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131家,占总数的57%;46家小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大米加工企业45家获证),占总数的20%。对这些企业,该县从六个方面加强了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统一了管理。新建县成立县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在各全县306个行政村设立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将监管网络延伸到了乡村。
2、落实了责任。全县落实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一是通过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区域、定企业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质量安全监督员和乡镇协管员。二是签订了监管责任书,由县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各行政村也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严格了制度。建立健全了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制度,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考核制,对季节性生产加工的小作坊的实施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与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绘制“四图”,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布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警示图。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划分为:A、B、C、D四类进行监管。
4、强化了措施。一是开展了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活动;二是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通过普查摸底,彻底查清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找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对不同级别的小作坊小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巡查;质监、卫生、工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的小作坊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去年通过联合执法就取缔3家食品小作坊。
5、规范了特色。藠头产品是该县的传统特色产品,县政府把加快藠头加工产业作为一个重点发展项目,加快了“四个统一”建设,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检验、统一工艺;大力形成以农户+(初加工企业)+深加工企业的集约化的经营模式;加快了生米藠头业的注册商标、无公害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办,2006年12万亩绿色生产基地通过了认证;加强行业管理,成立了藠头协会,在协会内部形成一种合力,带动整个行业做大做强。
6、加强了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和设立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活动和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条件较差。一是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小,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低,大部分小作坊小企业都是进行简单加工,年销售额一般在5万元以下,生产无规律性;二是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生产准入门槛低的产品;三是生产车间或加场地卫生环境差,达不到卫生标准条件;四是原材料的购进渠道不规范,很多原辅材料都是直接来自农户手中或者集贸市场,甚至还有“三无”产品;五是内部管理不规范,80%以上的小作坊小企业没有制定各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六是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添加量往往超标或达到限量“临界点”;七是产品自检能力差,90%以上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能进行最基本的食品质量检验;八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70%的业主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
(二)质量意识薄弱。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重产量轻质量,原辅料的购进不进行索证索票;生产销售不进行任何记录;工艺流程的控制完全依靠经验和感觉;在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情况下不进行送检或委托检验,甚至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性抽验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的宣传和责令整改置若罔闻。
三、几点建议
(二)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和各级省市政府应出台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有关法规,强化依法监管;法规应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认定、基本准入条件、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食品销售区域、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有关部门设置的准入标准的下作放小企业,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需求等因素,应根据当地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分类和特点,研究和确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出准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基本规范。对于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且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基本规范要求的少数企业,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三)健全监管制度。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产品质量公告制,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要严格实行生产备案制、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制和监督性抽验制、日常巡查制。
(四)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主要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要定期通报有关监管工作,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同时,税务、城管、环保、街道(乡镇)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如:税务部门对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和生产条件较好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实行减免税费,城管、环保等部门对违规小企业小作坊也要在职能范围内实施严格管制等。
关键词:枸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撑平台建设;生产管理制度;信息网络建设
虽然质量标准执行提高了枸杞产品质量,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链”,各基地生产标准化技术执行不够彻底,种植不规范、不科学,生产中仍然存在农药、化肥使用量超标现象,导致枸杞产品质量不稳定,尤其消费市场对枸杞产品质量仍存有疑惑感、不信任感。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2009年6月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比以前的《食品卫生法》,将食品生产安全由过去的分段监管体制、命令控制模式,提高到现在的全程监管体制、预防风险模式的高度,总体趋势是在逐步提高产品等级,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机制建设步伐[2]。为了充分保证居民消费枸杞安全的需要,加强枸杞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技术建设是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证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需要。
1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无论根据哪种产品质量标准,决定枸杞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是生产及加工过程的全程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及管理技术、规范田间生产档案记录、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需求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枸杞产品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枸杞产品质量安全和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更是推动枸杞生产方式变革,提高枸杞种植者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3,4]。
农业部2003年组织开发设计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对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有着积极作用。该系统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为依据,以规范化数字档案为基础,以信息网络为纽带,以专题网站为载体,集中展示了全国优质农产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了认知途径、提供合作渠道。这套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无公害农产品方面的综合服务。一是利用这套系统,消费者输入产品的编码后可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和照片,清楚地了解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情况、生产企业的情况、产地土壤水质等环境情况,以及每一件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等各种投入品的情况,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可以追溯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对于枸杞种植生产单位或企业来说,利用这套系统可以方便、系统、规范地记录和管理无公害枸杞生产全过程各种信息,建立健全从田间投入品的使用到最终产品质量检测情况的档案记录,规范生产行为、不断改进生产技术,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从而确保枸杞产品安全。
无公害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引进建立,不但保证枸杞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为无公害枸杞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了技术平台;而且对于从事绿色有机枸杞生产单位或企业,可借鉴该质量追溯系统,自行开发、设计绿色、有机枸杞质量追溯系统软件,为进一步规范枸杞质量追溯系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2规范枸杞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枸杞生产、管理单位或企业要在严格遵循枸杞标准化技术规程,并组织枸杞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枸杞产品质量认证要求,组织制定科学、可行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面保证枸杞质量追溯系统正常运行。一是在已培育的优质枸杞品牌以及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基础上,依据枸杞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需要,制定适合品牌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规范,包括从品种选育、种植、产品销售、枸杞产品质量反馈等全程质量管理操作规范。二是组织制定品牌枸杞生产产品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细则。三是制定品牌枸杞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维护与管理制度。四是制定可追溯品牌枸杞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3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为保证体系运行高效有序,须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所有体系运行的微机系统以宽带联接、局域网的信息管理方式,以利于枸杞质量追溯系统运行快捷、有序。应合理配置应用质量追溯系统软件。一是对引进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软件和基本数据库适时升级、更新,并设立专人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将生产管理
4扩大技术宣传推广
生产经营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号召广大种植者及生产管理者参与到现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技术建设中,突出发挥各示范生产区功能及示范带动作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传播枸杞种植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知识和管理经验,监督基地质量追溯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执行情况,保证枸杞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推广,充分保证枸杞质量安全。
5参考文献
[1]姜文胜,李建国,李军.宁夏枸杞基地建设及产业化发展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9(21):344-345.
[2]本刊编辑部.食品安全的保障之道[j].中国农村科技,2009(6):36-37.
[3]王彩艳.宁夏枸杞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研究[j].甘肃科技,2008,24(18):63-64.
一、目标任务
围绕“十二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心,通过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年,全县建设绿色食品原料(高粱)基地2万亩,到2012年发展到3万亩;建立2个单元基地即半壁山农场、龙港镇各1000亩核心示范区,同时,各规划出一个连片的100亩以上的村级示范基地。培育省优质名牌农产品1个,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家,实现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区域化布局指导、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路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围绕我县高粱种植优势统筹安排实施,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管理模式。把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四个坚持”:即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专业合作社、农户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社会、生产效益同步提高的原则,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
做好生产基地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营造浓厚产业发展氛围。2012年月2日至2012年月30日。
1、成立服务机构(2012年月2日):由县基地办组建各镇(场)单元基地办,做好职责明确,场所就绪、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2、基地筹备检查(2012年月26日前):完成前期基础准备工作,发动群众参与,根据规划分配任务,确定任务实施方法、实施地点等,完成规划工作。
3、宣传动员(2012年月28日前):召开基地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县高粱产业发展动员大会。
4、月30日前完成基地所牵涉林地上报审批工作。
(二)实施阶段
由县基地办督促各单元基地办做好高粱种植基地的土地流转整地、种植工作。
1、土地流转(2012年月30日前):各村完成2012年度种植基地的土地流转工作。
2、落实经营主体(2012年12月5日前):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到基地种植,各村协助经营主体落实承包土地,签订协议。
3、整地开沟(2012年12月10日前):清理土地冬耕冬晒,全面开展基地标准化整地工作。同时完成基地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做好抗旱排涝准备工作。
4、下种定苗(2012年4月25日前):3月25日统一下种,并实施基地薄膜育苗,定苗阶段移栽补苗,4月底保证苗情一致,每亩7000株左右。
5、苗期管理(2012年7月15日前):科学施肥管理,按县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绿办”)要求达到标准,确保丰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高粱)标准化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农办、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质监局、高粱合作社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绿办,办公室负责承担基地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
1、建立县、镇、村、户四级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县镇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有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操作规程,有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有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投入品清单,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
2、县绿办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并下发到镇(场)、村(队)和农户。基地采取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五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
3、绿色食品原料(高粱)基地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示制度。县基地办依照农业法律条款规定,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2、建立原料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
1、依托镇(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2、根据需要配备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络,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3、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基层行政领导、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技术,保证基地每家农户至少有一人掌握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操作规程。
(五)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1、建立绿色食品原料(高粱)生产基地保护区。不得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
2、加强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化;加强基地道路建设。
3、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绿色食品原料(高粱)基地生产投入品、产品和基地环境的检测,做到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镇(场)及大型农贸市场有检测点。
4、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链接,定期搜集、整理、绿色食品原料(高粱)产品的生产、供销信息,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网上查询。
(六)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1、基地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基地生产档案记录的管理。
2、由基地领导小组组织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组成基地建设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检测的档案记录和监督检查。
3、基地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关键词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车间
中图分类号:G522文献标识码:A
1国内外高职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现状
在我国,胶南职业中专引进青岛双星机械公司、泰发集团与学校共同管理和经营制造专业实训基地,把实训基地办为一个经营性实体。基地既是学校的实训课堂,又是企业的生产车间,变“消耗性实习”为“生产性实习”,实现了实训生产化和产业化。学生在生产实习中得到了收入,企业经济效益也有所提高,学校、企业和学生实现了“三赢”。青岛卫生学校投资300万元,在校内建立了股份制教学医院,医院对外经营,对内面向学生实训,形成了校长即院长、教师即医生、学生即医护人员的“校院合一”的办学模式。
2我校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厌氧发酵生产实训车间的研究与实践
我校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目前出现了三种典型的运行模式:其一,以机械实训中心为代表,其运作完全采用企业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该一体化工作室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二,以污水处理站为代表,由于是政府强制行为,其运作采用学校大力扶持的方式进行,不用考虑运行成本。其三,以厌氧发酵生产实训车间为代表,由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严格控制发放而无法取得,其运作既不能完全采用企业自负盈亏的方式又不能不考虑运行成本,故其运行的长效机制是一大难题。
厌氧发酵生产实训车间的构成有:(1)教学、讨论、演示区。配备有可移动桌椅、黑板、多媒体投影设备等。供学生讨论、教师操作演示等。(2)工作、生产区。学生独立完成工作项目和生产任务的区域,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3)资料查询区。配备有上网电脑、图书资料、标准手册等。(4)更衣区。按照食品生产GMP要求,设置更衣柜、洗手池、穿衣镜等卫生清洁设施。(5)展示区。展示学生完成的产品、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我校厌氧发酵生产实训车间经过近一年的运行,除完成日常教学和实训实习任务以外,培养了一批有职业操守的学生技术及生产管理骨干。迄今共生产了鲜黄啤酒8吨、鲜黑啤酒1吨、桃红葡萄酒1吨。学生携鲜啤酒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获得了一致好评。
3结语
以高职学校为主导,采取“以产养教,以教促产,重在教学”微利润运行机制的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构建产教结合一体化工作室需要把握以下原则:(1)教学性原则。突出教学目标,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学生不能仅做简单工作,要参与有挑战性的工作;高年级有经验的学生可参与指导低年级的初学者。(2)与专业结合原则。必须符合专业的发展方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3)长期性原则。要坚持长期运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4)研究性原则。要承担研究性工作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实用性原则。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追求实用、有效。
课题项目: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职“校中厂”产教结合长效机制研究》(批准号:VE4039)
参考文献
[1]宋志国,陈剑鹤.高职院校建立“校中厂”意义探析[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10):125-127.
[2]刘余印,雷萍.运用产教结合模式加快职教发展[J].江西教育,2011(3):33-34.
[3]李永丽.浅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J].职业时空,2010(10):26-28.
(一)加工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1.食品加工业快速健康发展
近年来,中国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按照食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食品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及其他食品共28大类525种。目前,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6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2%,产量和销售收入占主导地位;规模以下、10人以上企业6.9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8.7%;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9.3%(见图1)。
据统计,2006年全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1586.95亿元人民币(不含烟草),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8%,同比增长23.5%。其中,粮油加工、肉类加工、乳制品加工等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和利润增长率均超过20%。2006年,中国食品工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分别达到:小麦粉5193万吨、食用植物油1985.5万吨、鲜冷藏冻肉1112.5万吨、乳制品1459.6万吨、啤酒3515.2万千升、软饮料4219.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8.2%、17.5%、24.0%、23.5%、14.7%和21.5%。2007年1月至6月,食品工业总产值累计128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9%。啤酒、食用油、饮料、味精等食品的总产量位居世界前列。
当前,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部分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啤酒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产品质量得到了保证。膜分离、物性修饰、无菌冷灌装、浓缩、冷加工等加工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缩短了中国食品加工技术和装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二是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共有10.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2675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三是产品结构趋于优化,有效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精深加工食品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如液体乳产量占到乳制品总量的85%以上;软饮料制造业打破过去一直以碳酸饮料为主的局面,形成了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等多元化发展的态势;粮油行业中,特制二等以上的精制小麦粉占小麦粉总产量的65%;标准一等米以上的精米占大米总产量的88%,特等大米在大米中所占比重达到33.9%;一级油、二级油(分别相当于原国家标准中的色拉油和高级烹调油)在食用植物油中所占比重合计达到58.5%。
2.食品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2006年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7.9%。2007年上半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了85.1%。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并呈上升态势(见图2)。
二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呈共同提高的格局。2007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为89.2%,其中有14个省达到90%以上。
三是重点行业的食品质量达到较高水平。经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顿,中国28大类525种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日常大量消费的重点行业的食品质量提高显著。据统计,中国消费量最大的前10类食品分别为: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2007年上半年,除水产制品抽样合格率为85%外,其余9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7.6%(见图3)。
3.优质食品成为市场主导产品
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食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集中度不断提高,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优良。2006年,销售收入排名前100家的食品企业销售总额占全行业比重达24.9%;乳制品行业10强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4.7%;饮料行业10强企业产量占全行业的39.5%;制糖行业10强企业产量占全行业的43.6%;肉制品50强企业的生产能力和销售量占整个行业的70%;啤酒行业中100万千升以上的8家企业集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7%;葡萄酒产量前10位的企业占全国葡萄酒产量的62.1%;方便面行业中最大的3家中国名牌企业占据中国国内市场份额的76%。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
1.安全优质的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
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能力显著提高,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近5年来,绿色食品出口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得到40多个贸易国的认可。截至目前,全国有无公害农产品2860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4600个,面积2107万公顷;有5315家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14339个,实物总量7200万吨,认证产地面积1000万公顷;经认证的有机食品标志使用企业600家,产品总数2647个,实物总量1956万吨,认证面积311万公顷;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39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10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带动种植面积超过3333万公顷。
2.农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上升
根据2007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蔬菜中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3.6%;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9.0%;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的平均合格率为99.6%,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1.4%,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三)进出口食品质量保持高水平
中国是食品进出口大国,多年来食品进出口不断增长。2006年,食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04.48亿美元(不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下同),同比增长了21.45%(见图4)。
1.出口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2006年,中国出口食品2417.3万吨,货值266.5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3.29%和16.0%;出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品种分别为:水产品、水产制品、蔬菜、罐头、果汁及饮料、粮食制品、调味料、禽肉制品、酒、畜肉及杂碎(见图5)。
中国食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按贸易额排序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日本、美国、韩国、香港、俄罗斯、德国、马来西亚、荷兰、印度尼西亚、英国(见图6)。
多年来,中国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分别为9.4万批和5.5万批,被美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752批和477批,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1%;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分别为9.1万批和6.2万批,被欧盟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91批和135批,合格率分别为99.9%和99.8%。日本是中国最大的食品进口国,2007年7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日本2006年进口食品监控统计报告显示,日本对中国食品的抽检率最高,达15.7%,但中国输日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也最高,达99.42%;其次是欧盟(99.38%);第三是美国(98.69%)。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品主要来自内地。香港特区食物环境卫生署2007年上半年两次大规模食品抽样检测表明,香港地区食品整体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6%。
2.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
2006年,中国进口食品2027.3万吨,货值133.9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7.94%和25.11%。进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品种分别是:植物油、水产品、谷物、食糖、乳制品、酒、烟草及制品、禽肉及杂碎、油料作物、粮食制品(见图7)。
中国的进口食品来自世界上143个国家和地区,向中国出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国家分别为:马来西亚、俄罗斯、美国、印度尼西亚、阿根廷、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法国(见图8)。
多年来,中国进口食品的质量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过因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引起的严重质量安全事故。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率分别为99.29%、99.46%、99.11%和99.29%。
二、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
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树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国情,2004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分工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了责任。该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其中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卫生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中国政府坚持从源头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监管的各项基本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01年中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二)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中国政府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生产许可制度,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质量管理、储存运输、包装标识、生产人员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食品;二是强制检验制度,即要求企业履行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出厂销售的法律义务;三是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即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承诺。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截止到2007年上半年,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的90%以上。同时,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共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了1276张达不到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进度,国家质检总局分批公布了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分期公告了未获证和无QS标志食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警示消费者不要使用。
(三)加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
(四)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
中国存在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决定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目前,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对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中国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小作坊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年来对小企业小作坊重点实施了四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三是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四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达到最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经过整治,2006年食品小作坊的平均抽样合格率提高到70.4%;截至2007年6月底,已取缔5631家,强制停产8814家,5385家整改后达到准入要求。
(五)推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
建立并实施了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三员四定”即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方式,确定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员到乡镇(办事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具体监管工作,乡镇政府协管员协助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社会信息员收集提供各种食品质量安全违法信息。“三进四图”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制定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安全警示图,实施动态监管。“两书一报告”即政府签订责任书,企业签订承诺书,质检部门定期写出食品安全报告。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16030个,确定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员25346人,聘请政府协管员72474人,聘请社会信息员106573人。2006年,各级质检部门共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90万次巡查。
(六)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打破地方封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全国流通;健全社区食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七)加大餐饮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餐饮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中国政府在餐饮业卫生监管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二是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年,卫生部门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和学校集体食堂204万余户次,查处涉嫌非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4.5万余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2.5万余户。四是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部署开展全国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五是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科学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
(八)全面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解决一些地区、一些食品的假冒伪劣问题,全面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组织实施了“百千万工程”,围绕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加工点、重点加工户及加工的食品,采取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标准和检测等技术力量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服务、推动组建食品行业协会、加大执法打假力度等措施,解决了一批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问题。同时,工商、质检部门不断加大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突出生产加工源头,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证照皆无的制假制劣黑窝点。2006年,质检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9万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4.5亿元人民币。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万人次,检点食品市场1.6万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40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18万户,吊销营业执照4629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8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8件,对1.55万吨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市。
(九)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
建立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风险监控,通过动态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实现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和快速反应,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判断、妥善处置。
(十)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
这项制度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形式,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要求食品生产者如果确认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危害,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主动实施召回;对于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不履行召回义务或生产者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将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在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大了召回力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了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降低了不安全食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中国政府重视食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红黑榜制度,并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食品行业的自律。大力实施扶优扶强措施,采取政策、行政、经济的手段,对重信誉、讲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的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加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建设,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重点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做到掌握情况,监管有效。近年来,采用最新网络技术,对食品质量安全实施电子监管网终端查询,及时、方便、快捷、有效地辨别食品真伪,维护了消费者利益,打击了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了企业诚信建设。
多年来,中国食品生产种类不断增加,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中国政府也清楚地看到由于受发展水平的制约,中国食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将重点打击生产加工中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按标准生产,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出口食品的监管
(一)进口食品的监管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建立了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了进口食品的安全。
——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按照WTO/SPS协定及国际通行做法,中国政府对肉类、蔬菜等高风险进口食品实行基于风险管理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包括:对出口国申请向中国出口的高风险食品开展风险分析,对风险可接受的食品与出口国主管部门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对国外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对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进境检疫审批等。如果出口国发生了动植物疫情疫病或严重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暂停可能受到影响的食品进口等。
——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只有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允许进口。入境地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食品的验放手续,之后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在检验检疫时如发现质量安全和卫生问题,立即对存在问题的食品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00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口岸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2458批。2007年上半年,共检出896批,均依法作出退货、销毁或改作它用处理,确保进入中国市场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在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同时,对风险较高的食品以及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和项目实行重点监控。对发现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现同一问题的进口食品及时发出风险预警,采取包括提高抽样比例、增加检测项目、暂停进口在内的严格管制措施。
——严厉的打击非法进口制度。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建立了关检合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2006年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中欧联合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合作安排》,明确了双方将通过开展信息通报、技术合作、专家互访和联合专项打击行动措施等,共同打击欺诈、夹带、非法转口、走私等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仅非法进口肉类就查获12292吨。
(二)出口食品的监管
中国政府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这个生产管理模式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出口食品的实际,是出口食品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发展的必由之路。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主要出口食品,特别是肉类、水产、蔬菜等高风险食品基本实现了“公司+基地+标准化”。
十项制度,包括源头监管三项: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工厂监管三项:严格实施卫生注册制度,全面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稳步推行高风险食品大型出口生产企业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产品监管三项:对出口食品的法定检验检疫制度、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制度;诚信建设一项:对出口食品企业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加强种植养殖源头监管。为有效控制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和农兽药残留,从源头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存在疫情疫病和农兽药残留风险的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只有获准备案的种植、养殖场的原料才可用于加工出口食品,所有获准备案的原料基地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截至目前获准备案的养殖场6031个,种植基地38万公顷。对备案基地加强疫情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使备案基地的疫情疫病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近几年,全球范围内禽流感疫情高发,中国实施备案管理的养殖场无一发生疫情。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中国对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只有获准卫生注册登记的企业方可从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截至目前,获准卫生注册登记的企业共12714家,其中有3698家企业的HACCP体系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对获准卫生注册的生产加工企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统一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原料来自备案种植、养殖基地,确保生产加工活动符合要求。对肉类等高风险食品大型出口生产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派驻检验检疫官,实行驻厂监督管理。出口食品的包装上还要加贴符合要求的具有可追溯性的标签或标识,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对问题产品的召回。
——加强食品出口前检验检疫。中国法律规定,所有出口食品只有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出境地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出口食品的验放手续。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食品,如进口国有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还要出具卫生证书,证明该批食品已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卫生注册号、生产日期、出口日期、启运口岸、到达口岸等追溯信息。货物到达离境口岸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还要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检查货物是否完好,货证是否相符,确保货物的可追溯性。
——加强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出口企业质量承诺和红黑名单制度,着力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诚信经营的良好机制。对自控体系健全有效、诚信度好、产品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进口国享有良好声誉的企业,列入“优良企业名单”,给予优惠和鼓励政策;对于被进口国家或地区通报发生严重质量违规问题或逃避检验检疫,以及有欺骗检验检疫机构行为的出口企业,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促进出口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截至目前,列入“违规企业名单”的企业共55家。
多年来,质检、商务、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促进了中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以质优、味美、价廉的食品满足了国内外众多消费者对美食的追求。但也存在着少数企业无视中国和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采取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的手法,逃避检验检疫监管,通过非正常渠道出口的情况,致使有些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流入国外市场。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坚决不让不合格食品流出国门。
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体系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质量水平、规范进出口食品贸易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
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
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部门规章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等。
(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加强
为解决食品安全标准之间存在的交叉重复、层次不清等问题,共对1800余项国家标准、2500余项行业标准、7000余项地方标准及14万多项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了530多项国标和行标。与此同时,加快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对246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修订,新制定了200多项国家标准,下达了280余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加大标准的宣传、推行力度,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
(三)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基本建立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加强认证市场整顿,规范认证行为,现已基本形成了统一管理、规范运作、共同实施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局面,基本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认证类别包括饲料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食品质量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绿色市场认证等。目前,中国有机产品认证面积达203万公顷,已进入世界前10位;与国际接轨的GAP认证已在18个试点省286家出口企业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认证试点工作;2675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HACCP认证;28600个初级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饲料产品认证、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绿色市场认证等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国家不断加强对认证产品和企业的监管,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
(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五、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重视发展同其他国家、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注重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检测技术,促进本国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一)加强食品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活动
(三)注重发展国际食品安全合作
截至目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挪威、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定期、不定期地举行研讨会或专家互访。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蒙古国、越南、菲律宾、丹麦、法国、荷兰、爱尔兰、匈牙利、波兰、意大利、挪威、瑞士、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墨西哥、乌拉圭、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香港、澳门等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33个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签署了48个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从而确立了中国与有关进出口食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的长效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许多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合作机制下建立了年会制度。其中,规格为正部级的第二次中欧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合作会议将于2007年9月12日在北京召开;规格为副部级的第三次中美食品安全会议将于2007年9月11日至12日在美国召开。
(四)推动食品贸易发展
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安全规定,认真配合社会的各项安全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安全保障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安全保障承诺书1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细致,老师再三强调苦口婆心,溺水死亡事故令人痛心、揪心。在此,我向学校、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校外一切自觉服从家长监护人监督管理和教育,珍爱生命,增强防溺水意识。
2、不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水库、池塘、河流等水源处游泳、洗澡或玩耍等。
3、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河流、池塘等水域玩耍、游泳。
4、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有事出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5、自觉遵守学校防溺水安全规章制度,牢记老师的安全教育要求;
发现有人溺水,要冷静处理,不下水营救,立即向周围的大人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
6、自觉履行安全信息员职责,发现同学到水域处玩耍、下水立即报告老师,绝不姑息迁就。
请老师、同学、家长监督。
承诺人:年级班
学生(签名):
201x年6月20日
安全保障承诺书2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公共交通是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烟台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曾经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让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有序是每个人的心愿,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不遵守斑马线规则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遵守交通规则,礼让斑马线文明又安全,我承诺做到:
一、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作为司机,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不超载、不超速,不抢道,不无故鸣笛,不向车外抛扔杂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文明行路,安全出行。作为行人,斑马线前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不嬉戏打闹,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
三、文明出行,平安生活。礼让斑马线文明又安全,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提醒家人和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安全出行承诺书范文篇3我是___中学()年级()班的学生,我的名字叫,我在这里郑重承诺并严格实践:
1、坚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遵守《徐州市文明公约》;遵守《中学生守则》,在家做一个好儿女,在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2、做到有事向班主任请假,严肃履行请假的手续;
做到没有按时回家时,向家长告知;做到上学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认真学习,努力上进。
3、上课不玩手机,不看课外书,不听mp3,不做任何与上课无关的事,不讲话,专心听讲。
4、上课时不随便进出教室,不在课堂上大喊大叫。
做到提问举手,在课堂内外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学会说:“你好”;“对不起”;“谢谢”。
5、与同学、老师讲话,自觉注意文明礼貌,不因小事和所谓的个人“尊严”就以拳头相向,更不随便叫外校、社会青年来介入自己与同学的矛盾冲突。
学会依法办事,学会遵规守纪。做个文明人,守法公民。
6、不在校园内,特别是在教室内与走廊冲跑、打球、打闹。
7、不未经请假私自冲出校门,更不在上课期间外出;
8、不在校内外抽烟。
改掉抽烟的坏习惯,学会自信、自觉、自制。把自己的人生火车开好,不让它从青少年时就习惯性出轨。
9、遵守交通规则,学会自我保护。
注意饮食卫生,随时防火防盗。
10、学会诚实做人,谦卑做事。
勇于改过,学会明辨是非美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审美观。
11、团结同学,尊敬老师;
热爱集体,服务社会;讲究公德,培养乐观、大方、向上的人格。
12、学会交流,不以袒露心扉,学会合理心理宣泄为耻。
学会自我管理。
13、学会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同学关系;师生关系。
14、在校学习期间,专心学习,建立良好正常的同学关系,但不谈恋爱。
15、上学穿校服,不戴首饰、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头发。
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得体。
安全保障承诺书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一、强化预防溺水教育。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注意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和斑马线,注意红绿灯,不乱穿公路,要有意识与大货车、翻斗车保持安全距离;不搭乘非法运营和车况差的车辆出行;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12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孩子不准骑电动车上路。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食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季节病和流行病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带孩子就医。
五、注意人身安全。外出应有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或远游,坚决禁止私自在外留宿;远离拥挤人群和事故现场,不到建筑工地玩耍;单独在家时要关好门窗,不给陌生人开门。
六、加强社会活动安全教育,做文明小公民。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及“网吧”活动,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外出会见网友;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公共财物;讲文明,有礼貌,懂法、知法、守法,做个合格小公民。
承诺人:__X
安全保障承诺书5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公司和振华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1食品安全需要公共经济主体的介入
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物品需要由政府和第三方提供。食品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后验商品”(后验商品是指消费者必须在消费产品以后才能确定它的质量,也被称为“经验商品”),只有在消费者是实现消费之后才可能知道食品是否具有安全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即使消费之后也无从知道。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无法从其外表看出,购买时,消费者只能凭借经验做出判断和选择由于食品的生产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广泛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质量责任的不可追溯性,以及政府监管的分段模式,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这就需要政府和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始终坚持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
2政府构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模式
2.1加强领导,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2.2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2.2.1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
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要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引导各标准化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规范技术规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格控制农牧渔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等,确保生产产品的优质安全。
2.2.2稳步推进品牌化建设
加强品牌认证工作,健全扶持政策措施,扩大产品认证覆盖率。同时,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获得品牌认证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包装上市,坚决维护好认证品牌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2.3强化投入品监管工作
2.3.1健全投入品控制体系
对允许使用的投入品、添加剂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投入品、添加剂的销售渠道,对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帐,严格记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立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体制,保证无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
2.3.2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
2.3.3联合执法,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把农资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备案销售,从源头上控制入市渠道,实现向上可追溯生产源头、向下可追溯零售终端。鼓励多部门联合开展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投入品经营单位无禁用投入品经营。
2.4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追溯体系。对食品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2.5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5.1健全完善食品质量例行检测体系
2.5.2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农业、畜牧、林业、水务、食药监、质监、工商部门要重点针对生产和经营两个领域,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公开承诺,完善、整合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
3政府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支持
3.1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可通过加大对食品企业建设、质量认证、产地检测室建设、监管员补助等投入,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奖补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3.2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
3.3强化监督考核
政府要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下属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行政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