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
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我州组织编写了《黔西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年版)》。现将《黔西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黔西南州教育局
2018年5月日
黔西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
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8年版)
为确保我州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以下简称校(园))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能有效落实、科学运转,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文件,特制定我州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一、组织保障与卫生应急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二)落实卫生应急工作
1.制定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全校(园)老师学习,确保预案行之有效。
一、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与落实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制定并遵照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2.设立校长/园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人一般由校(园)医或保健老师兼任,负责具体报告工作。
3.发现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除按上报流程进行规范报告之外,还应积极主动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调查。
(二)晨、午检制度
1.制定《晨、午检制度》。
2.学校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的园医(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3.班主任或园医(保健老师)每日早晨对到校(园)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其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学生脸色和肤色、有无皮疹;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由校(园)医(保健老师)及时进行排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应让其及时佩戴口罩。
4.晨检结束后,学校由班主任填写晨检记录表,并于当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交由校医汇总,若班上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班主任要进行“零”报告;托幼机构的晨检记录表由园医(保健老师)填写、汇总。若发现聚集性情况,校(园)医(保健老师)要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校(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园医(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校(园),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
6.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校(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校(园)方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制定《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3.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四)传染病隔离、停课和应急接种制度
1.发生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时,必须按照规定对病例进行足够休假隔离,经辖区疾控机构综合风险评估后可进行部分班级或全校/全园停课。
(五)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制定《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检查,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持有医院病愈证明的,亦需要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3.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园)医(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园)上课,并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4.校(园)医(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园)医(保健老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制定《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须向校(园)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3.若发现14岁以内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补种通知书发放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完成补种,确保学生均能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4.汇总预防接种查验信息,整理存档。
(七)健康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管理制度》。
2.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受检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无食堂者,免检),按照不同人群和工种,体检相应的内容。要求上述人员体检率达100%。
3.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4.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若体检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6.汇总健康体检信息,整理存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八)通风、消毒制度
1.制定《通风、消毒制度》。
2.教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厕所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定时通风与换气。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学校厕所、卫生室(保健室)、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消毒一次。
4.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要增加通风、消毒频次。
5.做好通风、消毒记录的登记,并安排专人不定期督导检查。
三、医疗保障
(一)卫生室(保健室)设置
1.寄宿制校(园)必须设立卫生室,同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非寄宿制校(园)可根据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3.卫生室(保健室)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留观室,并配备清晰的标识,用于容纳患有传染病(含疑似)的学生,避免与其他学生接触。
4.卫生室(保健室)设置的面积和配备器材。
(二)卫生保健人员
1.校(园)应按国家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医师、护士)和保健老师。
2.校(园)卫生技术人员: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保健老师:非医学院校毕业的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而从事专职或兼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
3.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学校,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可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
4.托幼机构收托儿童在150名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保健医师1-2名;收托儿童超过150名的应同时配备专职保健护士或保健老师,全日制的按200:1配备,寄宿制的180:1配备。
5.卫生保健人员中,若为卫生专业人员,则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若为保健老师,则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6.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此后,至少每三年参加一次系统培训以巩固业务能力。
四、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的对象为学生、教职工、家长。内容可以为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
(三)每学期至少组织全校教职工(校长/园长、后勤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学习本传染病防控规范一次,内容包括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
五、物资与经费
(一)按照校(园)的规模、学生数量及传染病防控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并严格掌握使用期限。
(二)防控物资应该包括消毒剂(液)、洗手液、口罩、手套、呕吐物处置包等。
(三)校(园)每年应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防控、物资储备、健康教育、卫生应急演练等,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
六、奖励与通报
(一)对在校(园)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七、其他
(一)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卫计、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各县教育局要加强行政指导,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研究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此规范。
附件:1.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2.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3.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5.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6.晨、午检制度
7.晨、午检记录表
8.呕吐物处置规范流程图
9.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0.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
11.校(园)聚集性疫情停课复课流程图
12.校(园)常见传染病休假及停课参考
13.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4.复课查验证明记录表
15.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一览表
17.健康管理制度
18.通风、消毒制度
19.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20.通风、消毒情况记录表
21.校(园)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及器材配备参考表
22.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评估表
附件1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为做好我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制度,保障其能正常运转,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师生人身健康。特制定本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必须为校长/园长)
副组长:
成员:
XX为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校(园)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的制定,确保正常运转。
其他小组成员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包括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新生预防接种查验、通风、消毒等。
附件2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附件3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建立保障机制
(一)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
(二)医疗救护小组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三)综合信息小组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四)后勤保障小组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三、实施应急措施
(一)及时转送发病、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治,居家或住院隔离。
(二)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园区、室内场所进行消毒:擦拭消毒物体表面,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喷雾消毒或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三)在卫计部门的指导下,对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性应急接种。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计部门的医疗措施。
(四)建立相对的隔离室,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五)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园)医(保健老师)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跟踪管理。
(六)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七)未经许可,外来人员来访不得进入校(园)。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八)稳定师生情绪,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疫情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应向教育、卫计部门请示后,在疫情信息发布权限范围内接受采访,,以避免信息发布、报道失实。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是:①传染病疫情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②经疾控部门专家评估认定为应该启动。
附件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校(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园)医(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5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一)甲类(2种):鼠疫、霍乱。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
(二)乙类(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三)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病。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
二、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一)在同一班级或宿舍(≥1例/周)出现疑似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
(二)在同一班级或宿舍(≥2例/周)出现疑似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疑似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一)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发生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二)手足口病: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三)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四)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五)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以上。
(七)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八)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九)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流脑病例。
(十)百日咳: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十一)结核病:1个月内,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公司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的结核病病例。
(十二)登革热:2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登革热实验室诊断病例。
(十三)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3例及以上乙脑病例。
(十四)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或呕吐病例。
(十五)甲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甲肝病例。
(十六)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戊肝病例。
(十七)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
(十八)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
(十九)不明原因肺炎:一周内,同一家庭、学校、村庄、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于2小时内上报。
附件6
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卫生室(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学校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托幼机构的园医(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四、班主任、园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校(园)医(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五、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若班级的学生,无人出现上述症状,亦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校(园)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附件4、附件5的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校(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园医(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校(园),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校(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校(园)方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七)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校(园)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校(园)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7
XX学校(幼儿园)晨、午检记录表(班主任用)
班别:日期:记录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出现的症状
(如发热(体温超过#℃)、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
处理情况
注:本表由班主任填好,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交到校(园)卫生室;如无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
XX学校(幼儿园)晨、午检记录汇总表(校(园)医用)
班别
记录人
注:校(园)医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附件8
呕吐物处置规范流程图
一、准备呕吐处置包,包内应有: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呕吐袋各1个、一次性手套1对、消毒粉2包、一次性抹纸2张。
二、处理呕吐物前,安排其他人员远离被污染的地方;清理后,尽量保持空气流通,分下面四种情形:
(一)幼儿、学生恶心想吐时,尽快将处置包撕开,取出呕吐袋,让其吐在袋里,然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倒一包消毒粉进去,再扎紧袋口扔进带盖的垃圾桶,之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二)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衣被,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一次性手套,将污染的床单或衣服折叠好放入呕吐袋密封,让家长带回家用消毒粉配水(20克:2升)处理,避免在校园内清洗。最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并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三)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地上,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一次性手套,将消毒粉均匀地撒在呕吐物上,再在上面覆盖一次性抹布,放置30分钟后。之后清理呕吐物,即用一次性抹布从外到内将呕吐物包裹起来放入呕吐袋密封,全部扔进有盖的垃圾桶。再后用拖把将呕吐物为中心2米范围内的地面清洁、消毒,使用后的拖把再用消毒粉配水(20克:2升)浸泡30分钟。处理完呕吐物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最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四)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餐桌上,处理的方法是:停止所有人员用餐,并将所有被污染的食物应全部丢弃,再按(三)方法处理桌面(可用抹布代替拖把)。
附件9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校领导。
五、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附件10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或园医用)
班别:;应到:人;实到:人;缺课:人,其中因病缺课人记录人:日期: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跟踪情况
追踪人
注: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
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校医室(保健室)报告。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校(园)医用)
注:1.校(园)医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2.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
附件11
校(园)聚集性疫情停课复课流程图
2.停课、复课的判断依据是疾控机构的流行病学意见书:(1)如校(园)遵照执行,则上报行政部门备案即可;(2)如校(园)对停课、复课有争议,则可请示行政部门决定。
4.复课标准为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所有病例已痊愈/康复阶段,如个别病例未超隔离期,可继续休假;(2)未续发新病例。
附件12
校(园)常见传染病休假及停课参考
疾病种类
病名
临床表现
潜伏期
传染期
休假建议
停课标准
呼吸道传染病
流感
发热(≥38℃)、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肌肉酸痛、乏力
1-7天
(1-3天多见)
成人病后3-5天,幼儿可达7天
症状消失后2天
出现类似病例占班上总数比例≥30%
7天
麻疹
发热、咳嗽、流涕等卡他症状及眼结合膜炎,口腔麻疹黏膜斑(Koplik氏斑)、皮肤斑丘疹
6-21天,平均10天左右
出疹前后4天
由出疹次日起计4天
经卫计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21天
水痘
头脸部、躯干、四肢出现皮疹(斑疹、丘疹、疱疹、结痂),发热、乏力
12-21天
出疹前5天(一般1-2天)至所有水疱结痂期间
至全部水疱干燥结痂
流行性腮腺炎
单侧或双侧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肿胀、疼痛,发热、头痛、乏力、食欲不振
14-25天,平均18天
出现症状前7天至发病后9天
发病后9天
25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突发高热、剧烈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畏光
1-7天,一般2-3天
发病后7天内
症状消失后3天(一般不少于发病后7天)
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经卫计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风疹
发热1-2天后,全身皮肤出现淡红色充血性斑丘疹
14-21天,平均18天
出疹前7天至后4天
出疹次日起计7天
结核病
持续性发热、咳嗽、痰中带血、疲倦、消瘦、盗汗
尚未明确,感染后,终身潜伏
痰中检测出结核杆菌阳性者
遵结核病收治医院的医嘱
——
猩红热
发热、咽峡炎、全身弥漫性鲜红色皮疹和疹后明显脱屑
发病前1天至发病高峰期传染性最强,一般为7天
自治疗之日起计不少于7天
消化道
传染病
手足口病
(疱疹性咽峡炎)
口腔黏膜出现疱疹,手、足、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可伴发热、咳嗽、食欲不振等
2-10天,平均3-5天
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直至所有疱疹变干,一般需要2周
10天
诺如病毒
感染性腹泻
腹泻(次数≥3次/天),伴性状改变(稀便、水样便、黏液便或脓血便),可伴有恶心、呕吐、发热
12-72小时,平均24-48小时
发病至无症状后3天
症状消失后3天
3天
痢疾
(细菌性)
起病急,畏寒、寒战伴高热、腹痛、腹泻和里急后重,每日排便10-20次,呈脓血便或黏液便
数小时-7天,一般1-4天
发病期间传染性最强
至症状消失,至少粪便培养连续两次阴性
伤寒/副伤寒
持续发热、明显头痛、不适、厌食、相对缓脉、脾肿大,25%皮肤白色可见玫瑰疹
3-60天,一般为7-14天
一般在病程2-4周传染性最强
至症状消失后,每隔5-7天进行粪便检测,连续2次阴性
14天
甲肝
起病急,约80%患者发热伴畏寒,全身乏力、食欲减退、厌油、皮肤和巩膜黄染,尿色变黄
2-6周,平均4周
发病前2周至血清转氨酶高峰期后1周
血清转氨酶高峰后1周
6周
戊肝
同甲肝
2-9周,平均6周
9周
蚊媒传播传染病
登革热
发热、皮疹、头痛、关节痛、肌肉酸痛
3-15天
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5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一般7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
高热、头痛、呕吐、昏睡、痉挛等
4-21天,多为10-14天
发热期具传染性
隔离至体温正常
30天
其他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眼红、泪水增多、不正常分泌,伴眼睛痕痒
一般1-2天
发病后至少4天
至眼睛无异常分泌物,一般10天
2天
附件13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检查,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四、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园)医(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园)上课,并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园)医(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园)医(保健老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附件14
XX学校(幼儿园)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主任: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卫生室(保健室)年月日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学生与校(园)医各执一份。
附件15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学校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二、曾接种过疫苗但遗失接种证的,本地学生可在原接种单位找回底册,并补领接种证及验证;异地学生或外来流动学生可回原籍接种单位根据底册,补领接种证,然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验证。
三、发现14岁以内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四、无接种证或不能提供任何有效接种证明者,作免疫空白处理,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登记造册,发给新证并安排补种。
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汇总接种信息,整理存档。
附件16
疫苗名称
乙肝
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
白破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麻腮风疫苗
(麻腮疫苗或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
A群流脑
A+C群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
活疫苗
出生时
第1剂
1剂
1月龄
第2剂
2月龄
3月龄
4月龄
第3剂
5月龄
6月龄
接种2剂次,两剂次接种间隔3个月
8月龄
18月龄
第4剂
24月龄
3周岁
4周岁
6周岁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一览表
附件17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卫生室(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卫生室(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移交教导处,便于将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资料。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若是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附件18
通风、消毒制度
一、医疗活动室消毒要求
(一)诊疗工作前、后要洗手。
(二)治疗室、换药室每天早晚各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一次。紫外线灯消毒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观察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消毒。
(四)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五)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应妥当收集保管,浸泡消毒后进行毁形,按医疗垃圾要求处理。
二、场所消毒
(一)学校食堂的餐厅开窗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配餐间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进行一次空气消毒。紫外线灯消毒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
三、学校饮水机消毒要求
(一)每天安排专人对学校每层楼的饮水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
(三)由饮水机公司定期更换滤芯,以保证学生有足够、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饮用。
(四)做好饮水机清洁消毒、检测和更换滤芯等工作的日常记录。
四、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一)有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二)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消毒片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三)掌握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用量技术,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附件19
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消毒对象
物理消毒方法
化学消毒方法
备注
空气
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保障安全性的条件下,应采取持续开窗通风的方式。
1.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
2.应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按照每立方米#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
3.禁止紫外线杀菌灯照射人体体表。
4.采用反向式紫外线杀菌灯在室内有人环境持续照射消毒时,应使用无臭氧式紫外线杀菌灯。
餐具、炊具、水杯
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
1.对食具必须先去残渣、清洗后再进行消毒。
餐具消毒柜、消毒碗柜消毒。
按产品说明使用。
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
2.保洁柜无消毒作用。不得用保洁柜代替消毒柜进行消毒。
毛巾类织物
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置阳光直接照射下曝晒干燥。
煮沸消毒时,被煮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被蒸物品应疏松放置。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250~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抹布
煮沸消毒时,抹布应全部浸没在水中;蒸汽消毒时,抹布应疏松放置。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mg/L、浸泡消毒20分钟。
消毒时将抹布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可直接控干或晾干存放;或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餐桌、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消毒10~30分钟。
1.可采用表面擦拭、冲洗消毒方式。
2.餐桌消毒后要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擦净。
3.家具等物体表面消毒后可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去除。
玩具、图书
每两周至少通风晾晒一次。
适用于不能湿式擦拭、清洗的物品。
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表面擦拭、浸泡消毒10~30分钟。
根据污染情况,每周至少消毒1次。
便盆、坐便器与皮肤接触部位、盛装吐泻物的容器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700mg/L、浸泡或擦拭消毒30分钟。
1.必须先清洗后消毒。
2.浸泡消毒时将便盆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3.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后控干或晾干存放。
体温计
使用75%~80%乙醇溶液、浸泡消毒3~5分钟。
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乙醇溶液。
注:1.表中有效氯剂量是指使用符合原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
2.学校可参考执行。
附件20
XX学校(幼儿园)通风、消毒情况记录表
地点
通风情况
消毒情况
日期
附件21
校(园)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及器材配备参考表
类型
建筑面积
器材配备
卫生室
应>40㎡
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器械柜、氧气袋、担架、小夹板、屏风、医用镊子、医用剪刀、酒精灯、绷带、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保健室
应>15㎡
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药品柜、器械柜、氧气袋、担架、小夹板、屏风、医用镊子、医用剪刀、酒精灯、绷带、污物桶、紫外线灯等
注:器材配备目录仅供参考,各校(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配备。
附件22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评估表
评估项目
分值
具体内容
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保障
与制度落实
(50分)
2
(是□否□)成立由校长/园长为第一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查看文件;“是”得2分,“否”得0分
(是□否□)指定校(园)医或保健老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是□否□)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
5
学生晨、午检工作落实情况
(高发季节是否举行集体活动,晨、午、晚检落实情况)
抽查5个班,合格个;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1(抽查方法同)
(是□否□)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落实情况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2
(是□否□)制定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落实情况
抽查个,合格个;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3
隔离、停课和应急接种落实情况
查看记录、访谈,酌情给分
(是□否□)制定健康管理制度
3
健康管理落实情况
学生人,体检人,体检率%;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4
(是□否□)制定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落实情况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5
(是□否□)制定通风、消毒制度
4
通风、消毒落实情况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6
医疗保障
(20分)
(是□否□)设立保健室
现场查看;“是”得5分,“否”得0分
评估两者之一
(是□否□)设立卫生室
(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是□否□)配备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学生人,校医人,
学生:校医=;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7
查看执业证书,“是”得5分,“否”得0分
(是□否□)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查看上岗证或培训证;“是”得5分,“否”得0分
工作人员
健康情况
(10分)
(是□否□)组织教职工体检
教职工人,体检人,体检率%;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8
托幼机构不用填写
(是□否□)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抽查10人,合格人,合格率%;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9
学校不用填写
(是□否□)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抽查人,合格人;合格率%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10
不设食堂的不用填写,标化
经费投入及
物资储备
(是□否□)投入一定比例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控
查看文件,投入万;
“是”得5分,“否”得0分
(是□否□)储备个人防护、消杀用品,其中:
口罩个,一次性医用手套双
白大褂件,洗手液瓶
消毒粉或液包/瓶
方法及评分详见注解11
健康教育
(是□否□)对学生开展过健康教育
形式,内容
查看记录;“是”得3分,无传染病内容或“否”得0分
(是□否□)对教职工开展过健康教育或培训
1
(是□否□)组织教职工学习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
重点查看校长/园长、后勤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是”得1分,“否”得0分
(是□否□)对家长开展过健康教育
总评
得分: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注:1.方法:抽取5个班一个星期(周一至周五)的晨、午、晚检记录表,该班连续5天均有晨/午/晚检记录的为合格。评分:一、1个班不合格扣1分,照此类推,扣完即止。二、若一个班或宿舍内,出现同一系统的类似症状者≥3例/周不报告辖区疾控机构的,直接得0分。
2.方法:抽取5个班一个星期(周一至周五)的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如出现记录表缺失的,该班不得分。评分方法同上。
3.方法:①抽查5个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名单(不足5人的全抽),对照查找其复课证明表。评分:按公式算,得分=(成功查找复课证明表人数/抽取的人数)×5分(四舍五入)。如抽取人数为5人,成功查找复课证明表人数为4人,得分=(4/5)×5分=4分
4.方法:查看当年度的教师体检率(尚未体检的,查看上一年度数据)。评分:体检率=100%得3分,95%≤体检率<100%得2分,体检率<95%得1分。
5.方法:抽取5个班学生预防接种记录表,该班100%学生预防接种证经过查询的为合格。评分:1个班不合格扣1分,照此类推,扣完即止。
6.方法:一是抽查5个班一个星期(周一至周五)的通风记录,该班连续5天均有通风记录的为合格;二是抽查卫生室或厕所一个星期(周一至周五)的消毒记录,连续5天均有消毒记录的为合格。评分:通风记录为2分,若存在一个班不合格,该项不得分;消毒记录为2分,若不合格者,该项不得分。
7.标准如下:①托幼机构按150:1设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②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学校按600:1设专职卫生保健人员,③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可设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评分:学生:校医≤600:1(儿童:园医≤150:1)得5分;600:1<学生:校医≤800:1(150:1<儿童:园医≤200:1)得3分;学生:校医>800:1(儿童:园医>200:1)得2分。
8.方法:查看当年度的学生、教师体检率(尚未体检的,查看上一年度数据)。评分:体检率=100%得5分,95%≤体检率<100%得4分,体检率<95%得3分
9.方法:抽10名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证,在有效期内为合格。评分:若出现一人不合格,直接得0分。
10.方法:抽5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不足5人的,全抽),在有效期内为合格。评分:若出现一人不合格,直接得0分。
11.方法:现场查看,主要观察有效期。标准:口罩≥100个,一次性医用手套≥50双,白大褂≥校(园)医数量,消毒粉或液≥5公斤,洗手液≥班级数(托幼机构要求配洗手液,学校暂不要求)。评分:按公式算,得分=(合格项数量/参评总项数量)×5分(四舍五入)
12.总分为100分,其中优秀:100—90分,良好:89—75分,合格:74—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