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全套教学课件.pptx

本课程需要一定的会计专业基础,建议在大三开设学生需要先学习《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本课程建议设置2个学分,16周教学本书提供配套习题和参考答案,可供教学使用!第一章纳税筹划原理※

何为纳税筹划一、纳税筹划的主要形式二、纳税筹划的目标三、纳税筹划的起点四、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五、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六、如何控制纳税筹划风险

案例导读:世界各国减税百花齐放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减轻或控制税负的筹划活动。在现代法制社会中,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财务人员职业价值的一种体现。一、纳税筹划的主要形式

(一)节税

(二)避税(三)税负转嫁

1.节税的含义

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允许或者鼓励的范围内进行的纳税选择。

2.节税的方法

◆利用税收照顾性政策、鼓励性政策进行的节税,这是最基本的节税方法;◆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以求节税。

(二)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空白、漏洞或者缺陷,通过精心安排经营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避税通常含有贬义,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有违税法立法精神和政府的政策意图,是不被提倡和支持的行为。

(三)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自己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1.前转——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2.后转——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

3.消转——通过降低成本费用内部消化税负

严格来说,税负转嫁不属于纳税筹划。二、纳税筹划的目标

1.减轻企业税负2.税后利润最大化3.股东财富最大化三、纳税筹划的起点

企业应从业务活动的最开始着手筹划。

四、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要素筹划法

1.降低税基

税基即计税的基数,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依据。根据我国目前税法,税基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课税金额。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成品油、小汽车等,适用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的应税产品,如原油等,就是以销售额作为税基。二是课税数量。采用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应税产品,如盐等,就是以销量作为税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作为税基。三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均是以纳税人应税收入减去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

2.降低适用税率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黄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40元

(3)累进税率主要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①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照数额的大小分为若干等级,每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逐步提高,应纳税额根据征税对象所属等级和税率分别计算后相加求得。

如:个人所得税

②超率累进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按照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如:土地增值税

3.直接减少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几乎所有税种都规定有减免税、退税、税款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可以达到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

如: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将投资额的10%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直接抵免。(二)组织形式筹划法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适用的税收政策相应有所区别。

如: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在设立公司时,可以充分考虑前期的经营和获利情况,采用适当的组织形式,减轻税负,以达到收益最大化。

(三)临界点筹划法

我国现行税种存在很多临界点,当税基突破临界点,则该税种适用的税率和优惠政策就会发生改变。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学会寻找临界点,将税基控制在临界点之内,以此来控制税负。

如: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跳跃临界点。

(四)转换经营方式法

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变通经营方式来进行纳税筹划。

如:自行采购、销售可以转化为代购、代销

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个人工资所得可以转化为劳务报酬等

(五)转移定价法

转移定价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获取更多的整体利润,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转移定价法一般在关联企业,如母子公司之间使用。为了维护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利益,转移定价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税务和外汇监管。(六)利用税收优惠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内容。

如:对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西部地区、上海浦东新区等特殊区域实行优惠政策

五、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守法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一)守法原则

守法原则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能违反税法规定,这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原则。纳税筹划是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款、伸缩性条款以及不明确条款等进行的纳税选择,纳税人在操作时一定不能违反税法规定,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二)整体性原则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从全局出发,进行综合衡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各个税种的税负都要纳入考虑范围,要选择总体税负最轻的方案,以防止顾此失彼、头重脚轻。

(三)时效性原则

减免税期限的利用

(四)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显性成本包括:制定和执行筹划方案的费用、方案新增的纳税成本、筹划无效或失败的损失或罚款。

隐性成本是指方案的机会成本,即采用某个纳税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可选方案的最大潜在收益。

(一)了解纳税筹划风险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企业无法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由此带来的风险我们称之为“纳税筹划风险”。

1.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不当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涉及企业采购、生产、销售、收款等各个环节,如果在前期设计时不够合理,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设计是纳税筹划成功实施的前提和基础。2.纳税筹划方案操作不当发生操作不当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

(三)如何防范纳税筹划风险

案例导读:“营改增”与“减税”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实施“营改增”所释放的减税红利,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为供给者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也对刺激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产生积极影响,是税收政策顺应新常态要求、助力供给侧改革、激发市场化活力的重要举措。宁波某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是2014年开业的五星精品商务酒店,开业后由于种种原因,酒店入住率底,收入急剧下滑,经营产生了很多困难。

自从“营改增”后,饭店有了很大的转机,从2016年6月到2017年9月,饭店仅餐饮一项税收就减少了187万元,同时,酒店也理顺了和供应商的关系,规范了合同内容,内部采购人员重视进项发票的取得。“营改增”后,米面油水电气等都能做进项抵扣,减税效应越来越明显。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我国继续下调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一、增值税的征收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销售规模,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最新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或服务额在500万元以下(含)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销售货物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服务

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4.转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6.进口货物

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2019年4月1日之后,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可以归纳为3档:13%、9%和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和5%两档。纳税人适用项目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销售普通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销售或进口普通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2.销售或进口低税率货物(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3.交通运输服务9%4.邮政服务9%5.电信服务(1)基础电信服务

9%6%6.建筑服务9%7.销售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9%8.金融服务6%9.现代服务6%10.生活服务6%11、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6%纳税人适用项目税率或征收率小规模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3%销售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经营租赁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5%(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二、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根据我国税收法规,纳税人超过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即500万元的,必须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在标准线以下的,如果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就存在一个身份选择的问题。

小型企业生存难,

纳税身份可筹划[案例资料]天津中泰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运输企业,拥有3辆大型货车,主要从事公路货物运输业务。根据公司老板张华的测算,该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一年的业务收入约为450万元(不含税)。

如果申请作为一般纳税人经营的话,人工成本、支付给个人房东的房租、部分管理费用等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主要成本和

费用项目是货运车辆修理费、汽油费等,估计占销售额的20%上下;办公用品、停车场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等其他杂费,每年可以取得3000元左右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

现在张华想咨询的问题是:对于这样的小型企业,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好呢,还是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经营好呢?

[税款计算]

(1)作为一般纳税人经营:公路货物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业,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货运车辆修理费、汽油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余杂费的进项税额共计3000元。

应纳增值税=450×9%-450×20%×13%-0.3

=40.5-11.7-0.3

=28.5(万元)

税收负担率=28.5÷450×100%=6.33%(2)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应纳增值税=450×3%=13.5(万元)税收负担率=13.5÷450×100%=3%

[筹划结论]

从纳税的角度来说,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张华的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比较合适。

[案例点评]

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预计可取得的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比较少,作为一般纳税人就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在此情况下,纳税人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比较划算。在筹划时,企业应根据所处行业、经营项目、采购商品或服务适用的税率、能否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知识加油站:

增值税的特点(1)价外计征:以不含税销售额为基础计算税款,实行价税分离,因此,增值税不会影响到企业的费用和利润。(2)实行多环节征税:在商品流通环节普遍征收,每经过一个流通环节,就征收一次增值税。(3)注意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区别: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含税价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再乘以税率。三、不同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现在很多销售企业,尤其是商场、超市、大卖场等零售业为了促销,会采用许多不同的手段,比如打折、买一赠一、返现、购物抽奖、满额返券、以旧换新等。这些不同的销售方式增值税的核算,是有区别的。企业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营销活动本身的效果,还要将税费问题纳入考虑范围。商场促销手段多

恰当选择可节税

[案例资料]华惠商场位于北京某繁华商业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男女中高档服装、鞋帽、箱包、护肤品、化妆品、珠宝首饰等。考虑到目前实体店零售受网络冲击较大,为了提升商场业绩,决定在2019年国庆节期间开展一次力度较大的促销活动。经过公司管理层讨论,提出以下三种促销方案:

方案1:所有商品打9折促销。方案2:消费者每购买商品满2000元返还现金200元。方案3:消费者每购买2000元商品,赠送价值为200元的商品。赠品购入成本为120元。

方案提出之后,在拍板决定选择哪个方案时,市场部、商品部、财务部等各持己见,彼此互不相让,最终未达成一致。公司请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协助进行税费测算。

经过测算,商场毛利率为40%,即销售2000元商品的购入成本平均为1200元(两者均为含税价)。购入的商品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销项税额。如果以2000元为测算单位,仅考虑增值税一个税种,那么该商场该选择哪个方案呢税法链接

“商业折扣”的增值税处理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商业折扣,如果商品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无论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须全额计征增值税。

“销售返现”的增值税处理

销售返还的现金在性质上属于企业的促销费用,对于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没有影响。企业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即可。

“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

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方案1:

(1)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应纳增值税=[2000×90%/(1+13%)]×13%-[1200/(1+13%)]×13%

=69.03(元)(2)若折扣额开在另一张发票上:应纳增值税=[2000/(1+13%)]×13%-[1200/(1+13%)]×13%

=92.04(元)税款计算方案2:

返还的200元现金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对增值税没有影响:应纳增值税=[2000/(1+13%)]×13%-[1200/(1+13%)]×13%

=92.04(元)方案3:

方案3中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0/(1+13%)×13%-1200/(1+13%)×13%]+[200/(1+13%)×13%-120/(1+13%)×13%]

=101.24(元)

仅就缴纳增值税而言,采用打折促销并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最低。企业在选择方案时,还应当考虑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从而做出最佳决策。筹划结论

四、选择采购对象时的纳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可选择向一般纳税人购买,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两者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不同。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关键。选择不同的供应商,企业的税负是不同的。这就为通过供应商身份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五、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服务的纳税筹划

多元化经营中不同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这给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账簿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法链接

税法明确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什么叫分别核算?所谓分别核算,主要是指对兼营的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做账,各记各的销售额,并按照不同的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以避免适用税率混乱,出现少交税款或多交税款的现象。知识加油站

六、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销售应税商品,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如何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呢?税法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原则就是以主营业务为判断依据。

混合销售税率高,分拆业务可节税

[案例资料]美兰空调销售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代理销售国内某知名品牌空调。2019年7月共计销售1000台空调,每台销售价为3680元(含税),购进价为3480元(含税)。另外,在销售空调过程中负责为客户安装,每台空调向客户收取200元(含税)安装、调试费。税法链接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该公司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税款计算]

该空调销售公司从事货物的零售活动,其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13%的增值税。

2019年7月应纳增值税=1000×[(3680+200)÷(1+13%)×13%-3480÷(1+13%)×13%]=46020(元)[筹划技巧]公司可再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售后服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由售后服务公司直接为客户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并收取费用。经此转换后,安装调试费被分离出来,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可。空调销售公司2019年7月应纳增值税=1000×[3680÷(1+13%)×13%-3480÷(1+13%)×13%]=23010(元)售后服务公司2019年7月应纳增值税=1000×200÷(1+3%)×3%=5825.24(元)两者合计应纳增值税=23010+5825.24=28835.24(元)经筹划,2019年7月可节约税款46020-28835.24=17184.76(元)

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税法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这些项目,企业有采用抵扣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权,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客运公司如何选择计税方法?[案例资料]济南某长途客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提供运输服务的营业额为5000万元(含增值税),当年购进汽车花费800万元(不含税),购买汽油等燃料花费600万元(不含税),接受修理修配劳务支付100万元(不含税),其余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8万元。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属于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28个项目之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不得变更计税方法。税法链接[税款计算]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税款抵扣的计税方法,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我们分别计算出两种计税方法下的增值税税额:(1)选择适用抵扣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5000÷(1+9%)]×9%-[(800+600+100)×13%+48]=169.84(万元)

(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5000÷(1+3%)×3%=145.63(万元)可见,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节省增值税169.84-

九、农产品的纳税筹划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为了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一)农产品税率优惠

从2019年4月1日起,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0%降低至9%。(二)农产品免税优惠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三)进项税额抵扣优惠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目前具体的规定如下:(1)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可以凭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其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作为进项税额;(3)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适用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实务中,在购入当期,应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扣除1个百分点。税法链接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由于是免税产品,自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也就说,在流通环节,如果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

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纳税筹划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我国税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流转税和所得税有很大的税收优惠力度,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合理使用这一优惠政策。税法链接我国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很多:(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农业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十一、利用增值税起征点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税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税法链接根据财税2017第76号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财税[2019]13号文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的筹划方法与技巧

案例导读:消费税新政来袭

几家欢喜几家愁

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

尽管《方案》中列举的试点品类没有明确包含白酒,但业内普遍认为,政策最终会覆盖到酒业。消息一出,向来对政策十分敏感的白酒行业立马感受到了寒意。那么,《方案》透露出来的信号将对上游厂家和下游酒商产生哪些影响?

白酒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将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对于上游生产企业而言有着重大利好。原因在于白酒的消费税是按从量(0.5元/斤)和从价(20%)两个部分去征税,如果把白酒的消费税放到渠道或者终端去征收,实际上对于上游生产厂家而言就是减税,这有利于上游厂家的发展。

但如此一来,将增加经销商的负担,经销商很可能会将压力转嫁回上游酒厂。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之间会发生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高档白酒因为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有可能把增加的税收成本向消费者转移,消费者能否接受价格上涨,取决于酒的价格弹性;中低档白酒生产厂家只能与啤酒一样,将手中的利润补贴给经销商,以维持零售价格不变,保证市场份额。一、消费税的征收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二)征税环节(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目与税率以下15大类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1.为身体健康不提倡消费的商品:烟、酒。2.奢侈品或高端消费品: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3.为环保、节约资源不鼓励消费的商品:鞭炮焰火、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二)征税环节1.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生产应税消费品并进行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对于大多数应税商品而言,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流通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2.在委托加工环节征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3.在进口环节征税单位和个人进口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在进口环节要缴纳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除以上征税环节之外,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外,还在批发环节再征收一次。(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定率在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下,应纳消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ⅹ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在从量定额的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ⅹ定额税率3.复合计征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在复合计征的计算方法下,既需要考虑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又需要考虑到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白酒企业税负高,转换形式可节税

应纳消费税=5000×500×20%+5000×20×0.5=550000(元)筹划后:

应纳消费税=5000×400×20%+5000×20×0.5=450000(元)节约税款=550000-450000=100000(元)三、组合销售的纳税筹划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那么,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呢?企业可以采用“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让经销商等销售渠道成为承担包装任务的主体,这样,企业就不必从高适用消费税税率了。

四、兼营不同税率业务的纳税筹划

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对此,企业应当做的工作是规范会计核算,设置二、三级明细科目对各种商品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按照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如果当月无销售价格或者当月未完结,则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而组成计税价格在计算时,必须考虑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此时,企业可以采用降低生产成本的方法来减轻税负。

六、以物易物如何更节税

对于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如果企业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过高,企业可以先将应税消费品变卖,然后再进行交换、投资和抵债。

物物交换,看上去很美?

[案例资料]重庆力豪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并对外销售大排量摩托车,2019年9月以30辆排量为300毫升的摩托车与重庆某钢铁制造企业换取钢材作为原材料。双方按协商时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换,摩托车当时的市场价为4500元/台。交换之后,公司发现缴纳消费税时,按照摩托车的历史最高售价5000元/台计算消费税。于是,找到税务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咨询公司建议公司以后尽量避免采用物物交换的方式购买原材料。“以物易物”的消费税筹划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视同销售,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税法链接[筹划思路]物物交换的消费税税负很高。一般交换双方按市场价进行商品交换,如果交换时的市场价格低于企业同类商品的最高销售价格,对企业纳税不利。此时,企业应先将产品按市场价对外出售,再用出售的价款购买目标商品。这样操作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税款计算]按税法规定,排量在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10%。筹划前:企业应缴纳消费税=30×5000×10%=15000(元)筹划后:企业应缴纳消费税=30×4500×10%=13500(元)节约税款=15000-13500=1500(元)

七、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企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企业要想降低税基,应避免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出售,尽量采取收押金的形式,即使是超过12个月的押金,需要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企业也可以递延1年再缴纳消费税。八、利用税收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消费税有些税目根据应税商品售价的差异,制定了不同的税率或税额。对于这类应税消费品,当企业的销售价格位于临界点附近时,税后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应考虑消费税的影响,将价格降到临界点之下,征税可以适用低一档税率,从而使得税后收入更高。

巧用税收临界点

提高税后净收入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与技巧

案例导读: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继续加大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二)税率的规定(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

(二)税率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1.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2.低税率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是,实际征税的时候适用10%的优惠税率。我国对于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根据科技部等2016年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八项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再做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都适用。企业可以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弥补自身不足,积极申报资格认定,以享受优惠政策。

四、合理选择投资区域减轻税负

(一)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三)如何利用投资区域进行纳税筹划(一)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广西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优惠政策如下:(1)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3)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

(三)如何利用投资区域进行纳税筹划

对于已经成立的企业来说,如果已经具备了其他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只是由于注册地点不在特定区域而不能享受优惠的,可以考虑迁移注册地。老企业如果整体迁移不现实的话,可以采取设立子公司、投资当地企业、进行产权重组等形式,达到享受区域税收优惠的目的。

五、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二)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税率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税基优惠小微企业的税基优惠是指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直接减按一定的比例(通常是减半)征收。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就纳税筹划来说,企业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税率低和税基减征的优惠政策,当应纳税所得额在临界点上下波动时进行合理筹划,争取最大程度地利用政策红利。

合理利用临界点,小微企业税负降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

(三)享受优惠的条件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利息费用的纳税筹划(一)利息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二)纳税筹划要点

(一)利息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普通企业(指非金融企业)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做了如下规定:

(1)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向内部职工或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①借贷真实、合法、有效;②企业与个人签订了借款合同。(4)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纳税筹划要点

1.企业应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

第一,借贷行为应取得合法的凭证。如:签订的借款合同、支付利息的结算单或者证明书、支付给个人利息的收据等。

第二,借款应记载债权人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等信息,否则,税务机关有可能将借款利息认定为虚增费用。

2.企业应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根据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如果利率过高,超额的部分无法得到税前抵扣。3.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可规定互惠利率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时,如果约定过高的利率,一方

面债权企业利息收入的所得税费用会增加,另一方面债

务企业支付的超额利息可能无法税前抵扣。因此,如果

双方经常性地互相拆借资金,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互惠的

利率。八、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业务招待费,主要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需要进行业务洽谈、对外联络、公务接待等发生的餐饮住宿费、娱乐消费、礼品费、旅游费、烟酒茶叶费等。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不可避免的日常开支。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可以据实列支,计入“管理费用”;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双红线”。

业务招待费用高

九、合理选择企业捐赠方式

(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二)公益性捐赠的具体范围(三)公益性社会团体须符合的条件

(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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