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1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齐河县黄河大道10号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4楼综合窗口
邮编:25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
受理日期
备注
1
山东康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项目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大黄乡芙蓉街与黄河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山东康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2750兽用药品制造
德州贝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1)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评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环评受理公示期结束,并不代表环评文本实质性审查环节结束。
主办单位:齐河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齐河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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