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批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项目编号:B440100F7R273ODESQ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批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盖章).pdf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批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招标第1标号
标段/包编号:第1标号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批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受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委托,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就集团第七批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一:沈海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原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开阳改扩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原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9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建成通车并在进行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二: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东雷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3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东雷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省市共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由省、市按7:3的出资比例分担,资本金以外的投资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建成通车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已具备竣工审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三: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项目(以下简称吴川支线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7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吴川支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该项目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省市共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由省、市按7:3出资比例分担,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建成通车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已具备竣工审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4项目四: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项目(以下简称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8〕28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处)。该项目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省市共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由省、市按7:3的比例分担,其余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解决。项目已建成通车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已具备竣工审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5项目五: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项目(以下简称南三岛大桥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6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广东省南粤交通化湛高速公路管理处)。该项目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省市共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由省、市按7:3出资比例分担,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解决。项目已建成通车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已具备竣工审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2项目二:东雷项目是广东省湛江市“四通三环”大交通格局系统规划中“湾区外环”的一段,由主线、东海岛中线贯岛公路连接线及雷州市雷城连接线组成。主线起于湛江东海岛民安镇、自东向西经东海岛西南角跨越通明海海湾,经沈塘镇南,终点与沈海高速公路(湛江至徐闻段)相接。项目主线总长35.817公里,全线桥梁12460.94米/14座(含沈塘立交主线桥),设特大桥9965.64米/4座(含沈塘立交主线桥梁),大桥2350.92米/7座,互通立交3处,收费站3处,管理中心和养护工区各1处;两条连接线总长11.20公里,其中东海岛中线贯岛公路连接线长约2.19公里,雷州市雷城连接线长约9.01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通明海特大桥采用双向六车道,其余采用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6.0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设土建标5个,路面标(含房建标、绿化标)1个,机电标1个,交安标1个。项目属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通车。项目批复概算51.77亿元,申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59.35亿元。无委托受托代建项目。
2.1.3项目三:吴川支线项目起于吴川市塘缀镇西埇村,设六庙枢纽互通连接汕湛高速公路化湛段和湛江机场高速公路,经樟铺镇,终于吴川市长岐镇黎屋村(接新省道S285线),路线长24.057公里,设(特)大桥7085.10米/14座(含分离式立交主线跨线桥)、中桥564.2米/7座;设六庙(枢纽)、大岭(预留)、机场南、樟铺、长岐互通立交共5处;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设土建标(含路面、交安、房建)1个,机电标1个,绿化标1个。项目属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建成通车。项目批复概算25.57亿元,申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27.95亿元。受托代建项目2个。
2.1.4项目四:潮州东联络线项目位于潮州市境内,起点位于甬莞高速K1114附近,设芦庄立交连接甬莞高速,往东南方向沿线经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设铁铺东枢纽立交连接沈海高速,通过凤泉湖收费站连接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的中山大道。路线全长6.338公里,设大桥4座、隧道2座、枢纽互通2处、收费站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设土建标(含路面、房建、交安、绿化工程)2个,机电标1个。项目属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建成通车。项目批复概算为12.23亿元,申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12.79亿元。受托代建项目1个。
2.1.5项目五:南三岛大桥项目起于湛江吴川市黄坡镇西坡,顺接汕湛高速云浮至湛江段,自北向南途经坡头镇,跨越南三水道进入南三岛,终于南三镇与县道X666线相交。路线全长16.148公里。全线桥梁总长5476.74米/11座,设特大桥3043.43米/1座、大桥2124.71米/5座、中小桥308.60米/5座,设涵洞1087.717米/33道,设互通立交4处(坡头枢纽互通、坡头东互通、乾塘互通、围岭互通),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3处,设集中居住区1处。全选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里-I级。项目设土建标(含路面、房建、绿化)3个,机电标1个和交安标1个。项目属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通车。项目批复概算为28.59亿,申报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29.13亿元。无委托受托代建项目。
2.2标号划分
本次招标为5个项目(含委托受托代建部分),共设4个标。审计服务周期为自各项目审计组进点之日起6个月内。各项目标号划分如下:
标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里程
(公里)
概算
(亿元)
申报决算金额(亿元)
项目公司
备注
1
项目一
开阳改扩建项目
129.793
118.64
109.54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
项目二
东雷项目
47.017
51.77
59.35
广东省南粤交通东雷高速公路管理处
合同专用章: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合同专用章(15)
3
项目三
吴川支线项目
24.057
25.57
27.95
广东省南粤交通吴川支线高速公路管理处
合同专用章: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合同专用章(19)
项目四
潮州东联络线项目
6.338
12.23
12.79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处
合同专用章: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合同专用章(14)
4
项目五
南三岛大桥项目
16.148
28.59
29.13
广东省南粤交通化湛高速公路管理处
合同专用章: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合同专用章(8)
2.3业务内容
3.1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
(3)联合体各成员不能为分支机构;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合作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批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竣工决算审计能力,在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等方面满足下表要求:
资格名称
资格要求
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财务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同时满足:
近3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
业绩
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指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过程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含财务内容)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其中项目过程审计还须满足审计服务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联合体成员:近5年(指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过程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含工程内容)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其中项目过程审计还须满足审计服务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信誉
(1)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2)近3年(指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被驱逐而使合同被解除情况。
(3)无违反下列情形(处于有效期内):
①未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实施审计或提供审计(审核)报告、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结论避重就轻,且拒绝纠正的,一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②提供的审计(审核)报告存在严重失实、结论意见不准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纠正的,两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③存在未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事项等重大错漏的,三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④有关部门在事后检查中发现审计(审核)报告未真实、客观反映情况或揭露问题,给委托人或交通行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五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⑤有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泄露秘密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委托审计业务的,不得再次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3.3投标人应有不少于20名注册会计师,且有不少于6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公路甲级造价师。投标人拟投入每个标号项目主要人员满足下表的最低要求:
类别
岗位
人员数量要求
资历要求
财务审计负责人
财务审计人员
工程
工程审计负责人
工程审计人员
5
3.4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所有标号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
3.5为本标号项目提供过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主体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服务的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号投标。
投标人应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邮寄给招标人,邮寄地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