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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24-03-25
问: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饭店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热食类制售,该饭店向别的饭店配送自制的饼子,这个能处罚吗?该饭店需要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或者增加中央厨房的经营范围吗?
问:食品抽检执法人员陪同当场未出示执法证经营者是否可以拒绝抽样检查?
留言日期:2023-12-14
答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司
答复日期:2023-12-20
问:
留言日期:2023-12-16
答:
您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异议的申请主体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主要是指被抽样单位、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以及不合格食品可能涉及的委托生产企业、进口食品境内代理商(进口商、经销商)等。抽样过程异议,一般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申请。样品真实性异议,一般由标称的食品生产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等提出申请。对于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的异议,被抽样单位或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可双方协商,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涉及委托加工关系的,委托方或被委托方可双方协商,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对于进口食品,被抽样单位或境内代理商、经销商双方协商统一,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谢谢!
答复日期:2023-12-22
留言日期:2023-12-18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谢谢!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违法所得计算方法
留言日期:2023-10-26
我朋友在2023年中秋节前购进一批预包装食品(月饼)在网络平台销售,货值金额一共十五万已经全部售罄。后来经检查发现这批月饼的食品检测是合格产品,但外包装标签违反《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属于违法。我想咨询一下在处罚过程中违法所得是按销售的全部金额计算即货值金额,即违法所得计算方法是:销售总金额扣除购进价款、平台扣点款、快递配送费款等费用?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
食品行政处罚一般按照全部收入法计算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即按销售价格计算,不扣除成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不能涵盖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