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安全管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一、市场内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二、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和现场宰杀活禽等动物,对原活禽销售区域做好清理、消毒、通风等工作。
五、售卖活体动物(海产品、水产品等)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清除档口内鱼鳞、内脏等污物;清洁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消毒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清洗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
六、市场管理方应每天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进行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从业人员,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非新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八、市场管理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到位”。在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的提示,并配备相应的测温仪器,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提醒、检测。室内市场应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大棚市场等也要做好公共区域卫生清扫及消毒工作。
九、市场管理方要加强垃圾管理,对市场内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要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市场卫生和秩序。
十、对全天营业的农贸市场,要落实“四到位”;实行下午休市的,关好门、安排好值守人员,防止个别经营户擅自经营。
2、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及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分析;
3、日常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监督,人员培训及考核;
5、监控所有质量目标的推进情况,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农贸市场做为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各方面管理起来难度比较大,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封闭市场消防安全尤为重要,所以每个商铺都要配备灭火器摆放在方便的地方,而管理这些商铺和市场安全消防设施的部门就是归属市场监督管理所里的工作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同时辖区消防部门也会定期抽检
农贸市场的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体系,明确市场管理责任和权益,确立市场管理机构,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另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方便市场预警和管理决策。
最后,注重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对农贸市场的正确认知,提高市场文明经营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农贸市场的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措施:
1.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市场内的垃圾和污水,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内厕所、垃圾桶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市场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防止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流入市场。对于发现的问题食品要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3.价格管理: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同时,要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4.人员管理:加强对市场内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他们遵守市场规定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内游客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
5.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市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6.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向公众发布市场内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价格、促销活动、服务标准等。同时,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意见反馈。
农贸市场的安全职责主要在于防止人员拥挤和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等,责任比较重大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以水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批发市场,必须统一使用“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名称。
一、凡进入本市场的商家用电进行单独核算,实行一户一表制;
三、如电表出现质量问题或商家对电表有异议的情况,请直接向管理处反应,由管理处理;
四、安装电表安照市场统一价格,为XX元/户;
五、电表安装好后,统一配装挂锁,由管理处统一管理,未经管理处同意,任何商家不得更换或打开挂锁;
六、电表内外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凡发现者,每次给予XX处罚;
七、每月固定XX日期电表,XX日期上交电费,请商家做好用电记录,如有异议,请及时反应;
八、如有商家在用电方面有特殊要求,请与管理处沟通,由双方协商解决。
农贸市场可以按照租赁市场摊位进行运营管理,摊主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场管理处交纳押金并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