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网友所说的新南水库岸边,只见这里已经基本建成三栋建筑物,其中最西侧的一栋二层楼房的模板还在,估计浇筑不久;靠近水库入口处的一处建筑物正在紧张施工中。岸边堆积着石块、水泥、半成品建筑,与不远处清澈的水和周边的绿意盎然显得格格不入。不远处,一些工人正在和泥,地面已堆砌起不少小型方体的土堆。
现场一名自称负责树木栽培的男子告诉记者,这里建好后就是停车场。而不远处,还有两三个人正在砌墙。一位林姓工人透露,这些是有人向当地政府承包下来的,承包期限是20年,如今正打算建一个休闲山庄。修建至今,休闲山庄的雏形清晰可见,除了已经装修差不多的双层露天吧台外,供游艇停泊的码头也即将完工,另一处在建钢结构建筑已经搭到二层。
记者试图向老板了解情况,但林先生表示,老板不常来,一年也就来那么几次。
街道办:只许承包方翻建临时建筑
“我们每天都会进行例行巡查,这都是有记录的。”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出示的今年2月10日和2月12日新南水库“两违”巡查记录上,写有“户主不详,占地160平方米”。而到2月20日和3月12日分别发出的“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单”上,户主名字写着“林章平”,前面一份描述的现状是“一层钉板、框架”,后面一份的现状变成了“二层已钉板,面积270平方米”。
部门:库区建房未经审批
记者看到,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石碑不远处,就是洛江双阳自来水有限公司,只是大门紧闭,铁门已经生锈。难道水库真的不再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了?
“新南水库仍然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洛江区农水局水政资源管理站曾站长明确表示,新南水库虽然停止使用,但仍是后备水源,水库保护区是不允许建房的。
这一建设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洛江区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该局规划耕保用地股的赖先生在查看记者出示的材料后表示,这一项目并未经过该局审批。随后记者又来到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办公室孙先生得知记者来意后说:“街道办事处怎么有权力允许在库区建房?”他明确表示,这一项目也未经规划部门审批。
切莫“短视”更别“护短”
在“水是生命之源”几乎已经成为人们共识的今天,仍有水库保护区内建房的行为存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